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13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元网报道] 国内购汇将不允许在境外买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1.2017 1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重磅消息】2017年起想在德国买房突然变得遥不可及! 2017-01-02 开元. ?) n3 v' D" I, ~* w5 F9 i
2 j7 B6 X2 @# {6 J7 ^: @" J2 m
随着德国的国际声誉不断提高——2014年被评为国际形象第一位,德国几大城市接连被评为最适宜于居住城市 ——大量国际资本涌入德国房地产,德国房价总体呈现增长态势,租金也明显上涨。2016年,德国房市涨幅排全球第三,同比增长10.1%。
不仅是房价,2015至2016年,德国全国平均房租也上涨了3.3%。一些大城市如柏林、法兰克福、汉堡等房租上涨幅度更大,德国南部的一些大学城的涨幅也超过了50%,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更是高达69%。

5 T( S+ s' C" \( w同时随着德国银行贷款利率持续走低,不少留德华摩拳擦掌,认为17年是在德国置业的最佳时刻!

& T& L6 ]5 K/ ?( ~% r
但是,就在2016年的最后一天,中国央行正式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瞬间打破了市场的平静,民众中间炸开了锅。

4 V" ]  I2 g8 S8 F
那么这个新得管理办法对在德国买房置业有什么影响呢?& F+ v! O- o* ^2 d3 ~9 e
* o6 s, U+ t2 q5 m# [
新的办法规定,2017年起,无论是手机网银、网点自助购汇机还是网点柜台购汇时,都需要先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申请书上明确,“境内个人办理购汇时,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
8 c9 d. P- _# ~9 r. b2 p. }
根据《申请书》,如果违法违规套汇,除了可能被列入“关注名单”,此后两年都取消了5万购汇额度外,还可能面临逃汇金额30%左右罚款,以及5万元以下罚款。

6 e6 @+ @' W! ~" q5 J3 N
根据新规,国内购汇将不允许在境外买房

1 u! d3 w. |7 z
根据各家银行披露的《申请书》显示,个人经常项目下的购汇用途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及其他。
个人购汇申请书以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为例,除了购汇人的基本信息,还增加了预计用汇时间栏目和每种用途的详细相关信息。
. V* x. T* h1 [. K
比如,因私旅游,要填写预计停留期限,是跟团还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学,要填写学校名称、留学的国家、年学费金额和年生活费金额;境外就医,要填写停留期限和境外医院名称。

* t& b3 {- b: c. p3 V  z  o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购汇用途时,“预计用汇时间”填报项为必填项,填写预计使用购汇资金的日期。在此之前,个人去银行购汇,并不需要说明自己究竟打算何时使用所换的外汇。
  / C2 q( t3 v# I& H
银行工作人员提示购汇要与实际用途相符
  
2017年第一天,意味着居民可以使用新一年的5万美元购汇额度。昨天在某国有银行网点柜台,工作人员向前来换汇的市民提示,从当天开始,居民换汇要填写新的购汇申请表。一位市民前来柜台,要求换汇5万美元,用途是“孩子海外留学”。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换汇用于学费,那么需要能够提供学费标准的证明,以备查验。工作人员还提示前来换汇的市民,换汇用途和额度应该与实际相符,不然有可能需要重新填写换汇申请。
. w% Y% f; M& K! B) c& w. T
购汇“六不得”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 a* W) T$ M% U  R" _4 `1 I1 O( x/ N3 M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6 z% {. t8 n7 }2 H& w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
  
而如果被列入“关注名单”,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 |8 z- L. Q9 T) E
如果违反规定办理个人购汇业务的,相关信息将依法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 m! b, T, j, E1 ^* E
, q; U) e  h. R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5.5.2024 17:48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