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返回首页

sally小怪兽的个人空间 https://forum.kaiyuan.de/?331463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外邮不能在华活了?跨境物流商是这样看的……

已有 1282 次阅读4.9.2016 09:59 | 物流


    日前,国家邮政局发布《国家邮政局关于禁止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等事项的通告》。

    币拍网了解,目前包括DHL、新加坡邮政等在国内均有出口电商包裹业务,也有不小外邮采取代理等方式给卖家上门揽件,来实现点对点的出口小包服务。但国家邮政局明确外邮在华业务的限制后或对外邮在国内揽件、国内干线物流和分拣有所影响。这也成了目前出口物流商们讨论的热点,而各方观点也各有不同。

该通告针对外邮在华业务再次明确以下两条:

1.禁止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

2.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的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和仓储等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发布代理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揽收邮件的宣传广告。

对此,有资深跨境物流从业者向亿邦动力网指出,如果该政策认真执行起来,对跨境电商的影响是巨大的。他表示,外国邮政不可以在中国开分公司,目前都是通过签带来的方式收货。根据该规定,外邮没有中国代理后,将不可以在中国打包分拣,也就没发收货了。届时,类似新加坡邮政出口卖家使用率频繁的出口小包业务也将受到极大影响。

    国家邮政局关于禁止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等事项的通告《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外商和境外邮政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本条第一款的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和仓储等条件。”为认真贯彻这一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的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和仓储等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发布代理外商和境外邮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揽收邮件的宣传广告。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2.11.2024 00:37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