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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购噩耗!6月1日起这些入境行李海关将不予放行! [打印本页]

作者: KaiyuanEditor    时间: 16.5.2017 21:17
标题: 代购噩耗!6月1日起这些入境行李海关将不予放行!
从此,海关对入境携带物品管理更严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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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2010年规定对海外邮寄物品依法征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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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海关总署公告14号文件——《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将于2017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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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规定是
我们重点关注和“毛爷爷”相关的条目: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
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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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三条要求中的“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否则违反完税条例的话,这可以被暂时性的
也就是说"人肉代购"的成本今后将会很高,或者麻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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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海关规定:
进出境人民币现钞金额限定为
2万元;
而免税的境外商品购买总额
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
—— 如果这只覆盖半个包价格,
那您必须按整个包全价缴30%税哦!
提问:商品数额具体多少合理,多少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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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放心,这个我心有余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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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具体数额“移民家园网”文章整理规定如下:
当然具体裁夺当然还要听站在您身边的海关蜀黍的!
所以说不止“代购”,不清楚规定,
很多人都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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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

可能会被怎样处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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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海关手续后提取;
或办理退运手续,或者移交相关专业机构处理;
——当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需由旅客承担
或放弃(海关按规定处理)
—— 小编理解就是扔了,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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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会让你填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

但是不涉及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的,

旅客可自己办结海关手续,

并携带个人证件+凭单合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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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物品当然不会永久“暂存”下去,暂存时间为3个月

其中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时间,不计入暂存时间。

逾期不办的,海关当然是又会对物品进行

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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