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扣多少通宝就达到彻底不能发贴的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EF71 时间: 13.7.2006 12:29
请求心胸广阔的版主扣光我通宝,象我这种违法乱纪,破坏安定团结,甚至看电视都不想交钱的家伙永远从开元消失,谢谢.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3.7.2006 12:38
哦?
作者: aabb 时间: 13.7.200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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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3.7.2006 13:39
QUOTE(aabb @ 13.07.2006, 14:35 )
楼主消消气,天怪热的,要树立起相信在德国的外国学生还是不交费的多这样正确的观念就舒坦多了
[right][snapback]1051492[/snapback][/right]
你说的是事实,但不是正确观念。
在德国应该学学这个社会的诚信。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3.7.2006 13:42
QUOTE(观音姐姐 @ 13.07.2006, 14:39 )
你说的是事实,但不是正确观念。
在德国应该学学这个社会的诚信。
[right][snapback]1051495[/snapback][/right]
这个社会诚信?
作者: fehling 时间: 13.7.2006 13:42
俺不太清楚法律,不过估计这个事情不是很好的,一旦查到也可能会有麻烦的.
就=像借钱延签似的,以前大家都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情,现在人家查到告诉你,这个事情不行,那被查到的人还得为以前的行为负责,该罚钱的就的罚钱.lz说是不?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3.7.2006 13:43
QUOTE
这个社会诚信?
相比之下,是的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3.7.2006 17:15
QUOTE(aabb @ 13.07.2006, 13:35 )
楼主消消气,天怪热的,要树立起相信在德国的外国学生还是不交费的多这样正确的观念就舒坦多了
[right][snapback]1051492[/snapback][/right]
如果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如果德国保证的是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那么告诉GEZ的人没有电视,并不违法。既然不违法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想交的就交呗,就像买日货,想买就买。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13.7.2006 17:25
看来LZ要想重生.
作者: sherry2004 时间: 13.7.2006 17:30
似乎很多德国人用电视卡看电视,都不交的。
作者: aabb 时间: 13.7.2006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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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3.7.2006 19:00
从技术上来说,天线车是用伪科学来起威慑作用,按照电磁辐射标准,同轴电缆内的信号超过一米就已经衰减到无法测量了。用天线车来测是骗人的,这是俺们教授说的,嘻嘻。不知道他交不交。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3.7.2006 19:09
QUOTE(aabb @ 13.07.2006, 19:53 )
有空可以到KIEFERNGARTEN的学生宿舍主页去看看,那里告诉你怎么逃避GEZ的检查,甚至还保证没有天线车来查,至于德国社会诚信不诚信,我想版主可以在这里主观下定义,你的地盘你作主,但是并不代表我们要接受,我想你肯定没被骗过吧?肯定没在ebay上买过假货吧?肯定没被拖欠过工资吧?肯定没碰到过恶意不退押金的房东吧?没碰到那么多让很多中国学生无奈的事情吧?那么德国社会对你来说是诚信的,你也大可因为别人几句话蔑视别人或者扣别人通宝,你的地盘你作主嘛
[right][snapback]1051916[/snapback][/right]
我看到更多的是这个社会的美好和诚信,我认为生活也应该是这样的。
我对社会的体会当然要通过自己的眼睛,我的评价当然要发自内心。
作者: 琴心剑胆 时间: 13.7.2006 19:11
和光同尘就是
作者: 五香 时间: 13.7.2006 19:13
任何社会都有好的一面和不好的一面。。。
评价一个社会的好坏要看主体。。。。
总体来讲德国还是一个很好的社会。。。
虽然新一代的德国人在过于优越的福利制度夏有点越来越不思上进的趣势。。。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00:43
QUOTE(观音姐姐 @ 13.07.2006, 13:39 )
你说的是事实,但不是正确观念。
在德国应该学学这个社会的诚信。
[right][snapback]1051495[/snapback][/right]
你的单纯让我觉得可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徐老怪说的.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00:55
QUOTE(观音姐姐 @ 13.07.2006, 19:09 )
我看到更多的是这个社会的美好和诚信,我认为生活也应该是这样的。
我对社会的体会当然要通过自己的眼睛,我的评价当然要发自内心。
[right][snapback]1051940[/snapback][/right]
一个看到更多所谓的生活的美好的和诚信的人不应该轻易去蔑视别人.这与理不符.你应该很单纯,应该睁着无邪的双眼道:看电视不交费,好不应该哦,快去交吧,努力做个好孩子,交电视费会使这个世界更美好更诚信,人更纯洁,你钱不够?那也得交啊,要不我替你想想办法?说实话,你这样说的话我会流泪,悔恨,直至砸锅卖铁主动交费,效果比你蔑视我要好得多,真的,善的力量是伟大的,譬如耶和华,当然他不会蔑视不交电视费的人,因为他知道世人的罪比这大的有的是,再者他也不是版主,力有所不逮啊.
只有受过生活催残的家伙才容易怒火攻心,比如象我,但就算这样,我也不蔑视B.B.老兄和版主小姐你,而是该骂就骂,当然要转着圈的骂,充满生活热情嘛.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01:30
QUOTE(susan0049 @ 13.07.2006, 17:25 )
看来LZ要想重生.
[right][snapback]1051727[/snapback][/right]
我还没死呢吧,何以谈到重生?你们要开PARTY估计不欢迎我这种捣乱份子.
作者: fromsh 时间: 14.7.2006 03:55
QUOTE(观音姐姐 @ 13.07.2006, 19:09 )
我看到更多的是这个社会的美好和诚信,我认为生活也应该是这样的。
我对社会的体会当然要通过自己的眼睛,我的评价当然要发自内心。
[right][snapback]1051940[/snapback][/right]
版主的贡献不可小视,不过,斗胆提醒版主一句:评价可以是主观的,管理应该是客观的,有凭有据的,按照游戏规则来玩的。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4.7.2006 07:28
QUOTE(fromsh @ 14.07.2006, 03:55 )
版主的贡献不可小视,不过,斗胆提醒版主一句:评价可以是主观的,管理应该是客观的,有凭有据的,按照游戏规则来玩的。
[right][snapback]1052789[/snapback][/right]
说的好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4.7.2006 08:30
QUOTE(EF71 @ 14.07.2006, 01:43 )
你的单纯让我觉得可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徐老怪说的.
[right][snapback]1052696[/snapback][/right]
我确实很可爱,不用你说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4.7.2006 08:41
QUOTE
一个看到更多所谓的生活的美好的和诚信的人不应该轻易去蔑视别人.这与理不符.你应该很单纯,应该睁着无邪的双眼道:看电视不交费,好不应该哦,快去交吧,努力做个好孩子,交电视费会使这个世界更美好更诚信,人更纯洁
我就是蔑视贪小便宜的人,没什么不应该。贪便宜的人有没有想过,你贪了便宜别人就吃亏,绝对是自私的表现。
QUOTE
你钱不够?那也得交啊,要不我替你想想办法?说实话,你这样说的话我会流泪,悔恨,直至砸锅卖铁主动交费
钱不够,那就别看电视,也不用交,落得个坦坦荡荡。“贫贱不能移”,一个月17欧元就让你失去威风凛凛的君子风度了?
QUOTE
效果比你蔑视我要好得多,真的,善的力量是伟大的,譬如耶和华,当然他不会蔑视不交电视费的人,因为他知道世人的罪比这大的有的是,再者他也不是版主,力有所不逮啊.
我知道不交费的人比交费的多,为什么我还要捅这个雷说实话呢?如果按照你的“耶和华”论,你应该敬佩我。
QUOTE
只有受过生活催残的家伙才容易怒火攻心,比如象我,但就算这样,我也不蔑视B.B.老兄和版主小姐你,而是该骂就骂,当然要转着圈的骂,充满生活热情嘛.
倡导遵纪守法是正确的,也是当斑竹应该做的。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4.7.2006 08:45
QUOTE(fromsh @ 14.07.2006, 04:55 )
版主的贡献不可小视,不过,斗胆提醒版主一句:评价可以是主观的,管理应该是客观的,有凭有据的,按照游戏规则来玩的。
[right][snapback]1052789[/snapback][/right]
何来贡献。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注意:这里只是“掌握在手中”,不是每个人都会讲出来的。
管理的规矩是人订的,每个人的标准也有差别,如果你有幸制定管理标准,你的游戏规则一定很有趣。
哪里不客观?也要有凭有据。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09:48
QUOTE(观音姐姐 @ 13.07.2006, 14:43 )
相比之下,是的
[right][snapback]1051505[/snapback][/right]
第一 诚信的主体不是社会 是人 这是一个文字游戏 嘿嘿
第二 不交电视费不算说谎 但是恐怕也不能说到诚信
第三 分贴子说话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09:51
第四 从第一点过来 讨论一下这个这个社会里的人是不是诚信吧!
不好意思 没有准确数据不好说 谁有呢? 不能只用模糊的例子说话吧!
如果 在严肃的论争问题上 只说这种情况要是在中国的话 怎么怎么怎么
那我就只好水了 无奈 根本都是假设 在假设的前提下不需要讨论
作者: papas 时间: 14.7.200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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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09:53
第五 德国以及西方社会经过多年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后 形成了一套适合他们自己的个人信用制度
也就是说 诚信不仅仅是个人修养问题 更是一个传统和制度问题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09:54
第六 既然是在制度和传统下
违反了传统只能算是叛逆 最多个人观点不认同而已
违反了制度 事情就大了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09:59
第七 从这个大了的事情说起
制度可以在一定限度上判断我们的行为是否合适(合法合理我觉得不合适)
现在有制度 我们就可以按照制度办事
在德国 我们吃够他们制度的不爽 做什么都有严格的 开放时间
丝毫不给变通 而且短短的开放时间 很多时候又需要排长队
天啊!
在德国 他们制度的某些效率低下的地方 既然给我们带来了不爽
为什么 不能利用呢?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01
第八 从利用说起 嘿嘿
有关电视的问题 电视费 完全可以不交 因为我们是收入低的贫穷人群
可以到市政厅之类的地方 去办理一个相关的收入证明 就可以合法的免除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05
第九 不好意思 第八没有写完
但是合法免除很麻烦啊!
干脆就不交??
我们应该看看 我们这么做的后果
说实话愚民我不完全清楚
但是我基本清楚查电视那个机构的基本程序 大家应该都遇到过吧!
好像是 他们能得到一个我们注册户口的地址(疑问 怎么得到的)或者仅仅能得到这个房间居住者改变了
然后不管我们有没有电视 他们都会随机抽取一些地址 寄一封公式化的信
所有人都一样
现在有两种情况 有 电视 和 没有电视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09
第十 从前面 有电视 来得
收到了信 没有什么理由不交钱 收到信不交钱 这可不是一个小事情吧!会受到惩罚
但是我们有理由没有收到信
我们有理由一定收到信吗? 平信被Deutsch post弄丢了 他们好像不负什么大责吧! (个人一个很大疑问)
所以 只要我们不回信 说我们自己没有电视 我们就没有说谎 没有不诚信
但是我们的行为 也没有多么好 不值得宣传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4
第十一 从第九来的 没有电视
看起来很简单 但是我一个朋友遇到了一个让人气愤
和 充分体现 弱智精神的事情
那个朋友没有电视 前面我说到的查电视收电视费的那个机构
先是给他寄了一封程式化的信 他没有回
然后 信就是一封接着一封 好像性饥渴一样
最后信里面措辞非常严厉了 好像明确表示 下一封一定是律师信的样子
幸运 这个朋友 花了1整天给他们写了短短的一封信(她正在学德语初级班)
天啊! 遇到了弱智的人 还真是没有办法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6
第十二 面对一个执著的弱智
不好意思错了
面对一个执著的看上你的弱智
不好意思又错了
面对一个执著的看上你的性饥渴的弱智
不好意思 好像不够
面对一个执著的随机看上你的性饥渴的弱智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6
似乎 我们不好笑 应该变成文盲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7
第 十三 昨天有一个云游的僧人 路过我们山头
昨晚给我讲禅 略有心得 见谅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7
第 十四 水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7
第 十五
谢谢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8
第 十六 写一个句号吧! 。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19
第十七 mm丫 我写了这么多才 到 第十七 吃饭学习种地 走!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0:31
好不容易才看完。。。。累啊。。。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10:40
QUOTE(观音姐姐 @ 14.07.2006, 08:41 )
我就是蔑视贪小便宜的人,没什么不应该。贪便宜的人有没有想过,你贪了便宜别人就吃亏,绝对是自私的表现。
钱不够,那就别看电视,也不用交,落得个坦坦荡荡。“贫贱不能移”,一个月17欧元就让你失去威风凛凛的君子风度了?
我知道不交费的人比交费的多,为什么我还要捅这个雷说实话呢?如果按照你的“耶和华”论,你应该敬佩我。
倡导遵纪守法是正确的,也是当斑竹应该做的。
[right][snapback]1052842[/snapback][/right]
停!停!停! 那你给别人出主意AB掉之前好象没问是不是还有电视吧.你讲大道理可以,干嘛对我一个人讲?
"看了铁棒的一席话,我觉得这钱交的真冤,原来的概念很模糊的 ",
"如果是学生宿舍,有没有可能hm自己带人进来查。。。想象起来比较恐怖 "
以上是你自已的原话.
你里外口气最好一致.你倒底是什么观点?为了吵而吵?那很没意思.
你只是在教育我的时候会这么大义凛然?那么你怎么不发在那个专门讨论电视费的贴子里?
如果我没理解错,不交电视费=贪小便宜=自私的表现=别人就吃亏(GEZ?)=不够"坦坦荡荡"?=裤子或者观音姐姐的"蔑视"=扣通宝十五?
所有主张不交费或者胆小来这里取经的人应都在你蔑视之列?那人可海去了.
说句实话吧,版主小姐,在这件事上,B.B.老兄倒是比你更坦荡一些.相对而言,伪君子比真小人更让人讨厌.
如果你只是针对我一个人,那未免太没意思,让我试着理解理解:人家不想交,但是发贴态度很好,诚心求教,你不想交,可是态度恶劣.本来么,不交就有亏良心,还要这么嚣张.
耶和华与这件事没关系,只是我乱写把他老人家拿来用一下,你也少往自已身上贴金.你连我的东西都没看明白,你?要是你是他老人家,非得怂恿更高一级领导再毁一次地球不可,让那些不交费的家伙下地狱去吧,尤其是其中一个穿EF71马甲的,先烧他!
本来我真不想再废话,可是你这个回贴真是令我大失所望,不是你的道理不对,只是你心地不够纯洁.我收回我说你可爱的话,对不起,我看错了.
真理,多少罪恶(譬如扣通宝)假汝名以行之!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42
拉亚拉 矛盾激化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4.7.2006 10:50
QUOTE(EF71 @ 14.07.2006, 11:40 )
"看了铁棒的一席话,我觉得这钱交的真冤,原来的概念很模糊的 ",
[right][snapback]1052999[/snapback][/right]
没有一个人愿意把自己兜里的钱往外掏,但是社会秩序要遵守。既然是通过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法令,就要执行。如果你“天天吃大虾也不交钱”,就要有制定这个规则的能力,也许今后你有这种能力,但是现在你不吃大虾也应该交钱(如果你有电视)
说hm自行开门检查。。。那是担心侵犯个人隐私,有何错误?而且也旨在提醒,不要为了小便宜而被罚款。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0:51
辣辣辣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11:02
QUOTE(观音姐姐 @ 14.07.2006, 10:50 )
没有一个人愿意把自己兜里的钱往外掏,但是社会秩序要遵守。既然是通过的少数服从多数的法令,就要执行。如果你“天天吃大虾也不交钱”,就要有制定这个规则的能力,也许今后你有这种能力,但是现在你不吃大虾也应该交钱(如果你有电视)
说hm自行开门检查。。。那是担心侵犯个人隐私,有何错误?而且也旨在提醒,不要为了小便宜而被罚款。
[right][snapback]1053019[/snapback][/right]
你只跟我说有意思吗??? 那还讨论个什么劲啊?我不用你教,因为我改不了了,你去教育教育那那些还在犹豫的同学吧.你回贴怎么避而不谈我引用的第一句话?你没问清楚别人还有没有电视就教人家如何AB掉,用意何在?同样很多其它人也不想交,为什么只针对我??你说的清楚吗?你敢把你观点置顶吗? 把所有不想交费的全部扣通宝吗?把所有主张不交费,讨论如何逃避交费的贴子删掉吗??行善要有行善的勇气,你是真正有信念的人吗?你不是,你是被我逼急了拿大道理压人而已.你怎么不跟铁棒说这套???他是坚决反对交费的,但我看你们好象还聊得不错?为什么今天才说这套??你早干嘛去了?才想明白??
我在这儿没有任何朋友,没有任何背景,只是说点自已想说的话而已.
版主你好好想想吧,慕尼黑这么搞可有点过了.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1:05
水啊!谁啊?
气氛不用这么火爆 对方生气骂人 不代表自己也要骂人
作者: dietotenhosen 时间: 14.7.2006 11:10
QUOTE(EF71 @ 14.07.2006, 12:02 )
你回贴怎么避而不谈我引用的第一句话?你没问清楚别人还有没有电视就教人家如何AB掉,用意何在?[right][snapback]1053056[/snapback][/right]
这位同学要abmelden,我就告诉他如何办理,有何不妥?想必不想交电视费就是不打算要电视了,我还有何用意?
关于eisenstange,现在休假中,你怎们知道我们怎们说的,难道一切都要体现在论坛上吗?我喜欢bbs,但生活中也不能全是bbs。就好像不交电视费的人很多,但不全是你这样“我天天吃大虾也不交”的人,有的新同学确实不了解,所以还要区别对待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1:13
什么我们 你们的? 战争群架?
作者: fehling 时间: 14.7.2006 11:18
保安!把这2个人拉出去,禁闭2小时思过去吧。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1:21
QUOTE(fehling @ 14.07.2006, 12:18 )
保安!把这2个人拉出去,禁闭2小时思过去吧。
[right][snapback]1053102[/snapback][/right]
保安!把这2个人拉出去,一人一杯水喝吧。
作者: EF71 时间: 14.7.2006 11:22
QUOTE(观音姐姐 @ 14.07.2006, 11:10 )
这位同学要abmelden,我就告诉他如何办理,有何不妥?想必不想交电视费就是不打算要电视了,我还有何用意?
关于eisenstange,现在休假中,你怎们知道我们怎们说的,难道一切都要体现在论坛上吗?我喜欢bbs,但生活中也不能全是bbs。就好像不交电视费的人很多,但不全是你这样“我天天吃大虾也不交”的人,有的新同学却是不了解,所以还要区别对待
[right][snapback]1053077[/snapback][/right]
你睁开眼睛看看吧,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那个贴子几乎从头到尾充满了被抓的同学的哭诉,业内人士的专业分析,全部是有关有电视而不想交费的.你跟我说的那些话你和EISENSTANGE讲过吗?没有吧.因为你们认识?他的观点比我系统的多,按你的逻辑,造成的危害更大,会有更多的人学他不去交费,而且还理由十足,你教育过他吗?我没看到.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生气吗?因为你对人不对事,不够公平.一个陌生的ID并不是就说明你可以为所欲为.如果在生活中,我不会这么同一个女孩子吵,但你是版主,你有责任做到公平,凭良心办事.
我不明白,我天天吃大虾也不交费和其它人不交费区别在哪里?有你这种逻辑吗?我不交费就是错,别人不交费就可以原谅?你在说什么,你自已明白吗?如果你想把这个主题变成私人恩怨,我可以奉陪到底,直到这个ID被禁为止.
作者: 山民甲 时间: 14.7.2006 11:25
较真
羡慕你们的兴趣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1:48
QUOTE(fehling @ 14.07.2006, 12:18 )
保安!把这2个人拉出去,禁闭2小时思过去吧。
[right][snapback]1053102[/snapback][/right]
好的!我会向董事会提议,请你做保安主管的!月薪1个通宝!
作者: aabb 时间: 14.7.200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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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bb 时间: 14.7.200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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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hling 时间: 14.7.2006 12:39
QUOTE(lizf98 @ 14.07.2006, 11:48 )
好的!我会向董事会提议,请你做保安主管的!月薪1个通宝!
[right][snapback]1053185[/snapback][/right]
先预支3年的可以不?
作者: aabb 时间: 14.7.2006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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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2:50
QUOTE(fehling @ 14.07.2006, 13:39 )
先预支3年的可以不?
[right][snapback]1053341[/snapback][/right]
试用期半年!
hiahiahiahia
作者: fehling 时间: 14.7.2006 12:51
准备跳槽了,看看有没有更高的单位了。
作者: yygc 时间: 14.7.2006 12:52
换个马甲发表意见,觉得斑竹姐姐的说法欠妥!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2:56
QUOTE(fehling @ 14.07.2006, 13:51 )
准备跳槽了,看看有没有更高的单位了。
[right][snapback]1053376[/snapback][/right]
没看合同吗?
私自跳槽,。违约金100通宝!
作者: fehling 时间: 14.7.2006 12:57
换什么马甲么,怕被观音姐姐惩罚么?
她既然当的观音,就受的人家褒贬,没事的,穿着自己的衣服,勇敢的站出来好了。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2:57
QUOTE(yygc @ 14.07.2006, 13:52 )
换个马甲发表意见,觉得斑竹姐姐的说法欠妥!
[right][snapback]1053377[/snapback][/right]
,这是我得馊主意。。。我错了。。。
我是GG!
作者: 琴心剑胆 时间: 14.7.2006 12:59
QUOTE(lizf98 @ 14.07.2006, 13:57 )
,这是我得馊主意。。。我错了。。。
我是GG!
[right][snapback]1053396[/snapback][/right]
证明一下~
作者: fehling 时间: 14.7.2006 12:59
QUOTE(lizf98 @ 14.07.2006, 12:56 )
没看合同吗?
私自跳槽,。违约金100通宝!
[right][snapback]1053393[/snapback][/right]
唉,难道上了贼船了?
那合同提前一个月kundig 总可以的了吧,或者找个豪门,帮我交这个钱就可以的了。
作者: yygc 时间: 14.7.2006 12:59
我说的是斑竹姐姐~不是你~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3:01
QUOTE(琴心剑胆 @ 14.07.2006, 13:59 )
证明一下~
[right][snapback]1053401[/snapback][/right]
可以吗???
不会有人告我有伤风化吧?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3:02
QUOTE(fehling @ 14.07.2006, 13:59 )
唉,难道上了贼船了?
那合同提前一个月kundig 总可以的了吧,或者找个豪门,帮我交这个钱就可以的了。
[right][snapback]1053402[/snapback][/right]
看哪个豪门敢这样挖槽?
作者: fehling 时间: 14.7.2006 13:02
断臂山都合法的了,你怕啥
作者: 琴心剑胆 时间: 14.7.2006 13:03
QUOTE(lizf98 @ 14.07.2006, 14:01 )
可以吗???
不会有人告我有伤风化吧?
[right][snapback]1053409[/snapback][/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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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2 KB, 下载次数: 2)
作者: 五香 时间: 14.7.2006 13:05
QUOTE(琴心剑胆 @ 14.07.2006, 14:03 )
哇。。。我每天的锻炼有效果了。。。俺好man啊!
作者: EF71 时间: 15.7.2006 00:30
QUOTE(papas @ 14.07.2006, 09:51 )
让lz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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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成植物人了?你贫贫就得了,说点有用的.
作者: EF71 时间: 15.7.2006 00:35
QUOTE(aabb @ 14.07.2006, 12:36 )
虽然是下午,可是刚起来,看到这句话,还是再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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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刚才AM兄有关的手淫与电视费的关系贴之外,你这贴可排第二猛.顺便求教一下,你那一个通宝怎么混到的,开元有人吧?就你这风格,怎么也得负出一百多去啊.
作者: EF71 时间: 15.7.2006 00:52
QUOTE(fehling @ 13.07.2006, 13:42 )
俺不太清楚法律,不过估计这个事情不是很好的,一旦查到也可能会有麻烦的.
就=像借钱延签似的,以前大家都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情,现在人家查到告诉你,这个事情不行,那被查到的人还得为以前的行为负责,该罚钱的就的罚钱.lz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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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话有点老态龙钟的小伙子,知道你挺乐于助人的,谢谢你啊.你说的话还真对.可是我有个更好的办法:我不让他查到,不就一了百了,你说是不是?又没犯法,又不用为以前的行为负责,又不罚钱,还给GEZ减轻工作量了,人家德国人多忙啊.利已利他事何苦不做呢.
作者: fehling 时间: 15.7.2006 09:43
QUOTE(EF71 @ 15.07.2006, 00:52 )
来,说话有点老态龙钟的小伙子,知道你挺乐于助人的,谢谢你啊.你说的话还真对.可是我有个更好的办法:我不让他查到,不就一了百了,你说是不是?又没犯法,又不用为以前的行为负责,又不罚钱,还给GEZ减轻工作量了,人家德国人多忙啊.利已利他事何苦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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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老态龙钟,也不是乐于助人,是事实,知道么,现在还在追查借钱延签的责任,而且有人已经判决下来罚款了,还不知道是不是影响以后的签证问题.所以说,事情到了这一步就麻烦了.
可能也许电视,radio收费不会到这地步,但是预防为主,是不?再说,明年开始手机,电脑开始收费,大家还能逃不?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5.7.2006 09:52
QUOTE(fehling @ 15.07.2006, 09:43 )
不是老态龙钟,也不是乐于助人,是事实,知道么,现在还在追查借钱延签的责任,而且有人已经判决下来罚款了,还不知道是不是影响以后的签证问题.所以说,事情到了这一步就麻烦了.
可能也许电视,radio收费不会到这地步,但是预防为主,是不?再说,明年开始手机,电脑开始收费,大家还能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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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人定的,不能说是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遵守制度是社会稳定的保障。但一味的遵守会抹杀人的思想。我们不是要和一切制度作对,而是要明确制度的正确性。人类社会在不停的完善。如果人们都接受和遵守现存制度,那社会就不会有改革和发展。当然,表达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付出行动就成了违法。为了你怎么做,不要忘了自己是个人,一个有思想的人,不是社会或他人的工具。但你要付出的就是被他人嘲讽辱骂甚至成为社会乃至人类的负面典型。
作者: fehling 时间: 15.7.2006 09:54
QUOTE(AmericanExpress @ 15.07.2006, 09:52 )
制度是人定的,不能说是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遵守制度是社会稳定的保障。但一味的遵守会抹杀人的思想。我们不是要和一切制度作对,而是要明确制度的正确性。人类社会在不停的完善。如果人们都接受和遵守现存制度,那社会就不会有改革和发展。当然,表达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付出行动就成了违法。为了你怎么做,不要忘了自己是个人,一个有思想的人,不是社会或他人的工具。但你要付出的就是被他人嘲讽辱骂甚至成为社会乃至人类的负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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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你不遵守制度就一定不正确.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12
QUOTE(fehling @ 15.07.2006, 09:54 )
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你不遵守制度就一定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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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得,果真如此也就天下太平了,你可以去问问开元的老大,他是否则也认为所有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
作者: fehling 时间: 15.7.2006 10:14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0:12 )
不见得,果真如此也就天下太平了,你可以去问问开元的老大,他是否则也认为所有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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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所有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的,但是你在这个制度下怎么办,是故意违反它,挑战它,还是给制定制度的人建议修改它,同时也遵守它?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18
QUOTE(fehling @ 15.07.2006, 10:14 )
不可能所有人定的制度都一定正确的,但是你在这个制度下怎么办,是故意违反它,挑战它,还是给制定制度的人建议修改它,同时也遵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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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挑战,也没有故意违反,AM提的是意见,关于1,9我也提的是意见,问题在于斑竹们对提的意见视而不见,不去修改。你看问题的位置有点偏。只有健全了制度,才能保证每个人的权利,这是我一直认为的。
作者: fehling 时间: 15.7.2006 10:22
不是我偏,我也希望有健全的制度.现在意见反应上去了,改不改版规不是我们的事情了,该由他们斑竹会议讨论决定了,同时,也不能要求他们马上作出修改,就算改,他们也要时间的,是不?
作者: AmericanExpress 时间: 15.7.2006 10:29
QUOTE(fehling @ 15.07.2006, 10:22 )
不是我偏,我也希望有健全的制度.现在意见反应上去了,改不改版规不是我们的事情了,该由他们斑竹会议讨论决定了,同时,也不能要求他们马上作出修改,就算改,他们也要时间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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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轻的时候,总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幻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得到的只有失望。这就是一个循环。小的时候你被别人欺负,大了当你有能力的时候,你也试图去欺负别人。如果斑竹们感受一下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不平等,他们应该很理解一个小小论坛所需要的,但相反,他们要把这种不平在这里找回平衡。这就是一个小的社会体制。
作者: Zombie Stomp 时间: 15.7.2006 10:30
QUOTE(fehling @ 15.07.2006, 10:22 )
不是我偏,我也希望有健全的制度.现在意见反应上去了,改不改版规不是我们的事情了,该由他们斑竹会议讨论决定了,同时,也不能要求他们马上作出修改,就算改,他们也要时间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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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所以现在正是施加舆论压力的时候。其实主要原因是,上一篇晚餐的帖子的教训,告诉我,如果不经常顶,或者经常讨论,斑竹们就采取会不动和拖的态度,从出发点来说,某些版主的出发点带有明显的个人倾向,以及追求个人权利的偏好。这从一个普通上网者角度来说是不愿意看到的。当然这件事情没有涉及到你,你现在可以说的很理智,但这种理智的同时,伤害了他人的利益。只是你自己没有感觉到罢了。
作者: bbcc 时间: 16.7.2006 20:21
当一次千斤顶吧 走你...........
作者: 巴山秋雨 时间: 17.7.2006 13:05
QUOTE(Zombie Stomp @ 15.07.2006, 11:30 )
没错,所以现在正是施加舆论压力的时候。其实主要原因是,上一篇晚餐的帖子的教训,告诉我,如果不经常顶,或者经常讨论,斑竹们就采取会不动和拖的态度,从出发点来说,某些版主的出发点带有明显的个人倾向,以及追求个人权利的偏好。这从一个普通上网者角度来说是不愿意看到的。当然这件事情没有涉及到你,你现在可以说的很理智,但这种理智的同时,伤害了他人的利益。只是你自己没有感觉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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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得百花酿成蜜,
为谁辛苦为谁甜。
作者: lks_66666 时间: 17.7.2006 18:37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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