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evin_1982 于 14.3.2008 15:26 发表
不错,谢谢lz提供信息,不过建议把这段话2 b7 _* w D* F
”如果拿到东西想直接kun合同也可以的,只需要把他们打给你的钱全部再还给他们,就ok了,相当于礼物就免费得到啦“
删掉,因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如果真有人这么做了,我 ...
原帖由 kevin_1982 于 14.3.2008 16:41 发表5 v3 y& j" R6 S) O) s& l9 b
ls误解了我的意思,你签了,你应该拿,无可非议!如果就是为了免费拿东西,先签了,再kun掉,那不地道,这样的事还是防微杜渐的好,真的发生了也不是lz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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