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耶稣要我们别结婚成家《生命禅院》 [打印本页]

作者: 灵院    时间: 5.9.2009 10:12
标题: 耶稣要我们别结婚成家《生命禅院》
耶稣要我们别结婚成家《生命禅院》
文章来源:http://www.di2jiayuan.com

雪峰


      耶稣的教诲就是生命之道、真理之路,去天国之途。


      耶稣就是基督,就是救世主。听从耶稣的教导,并按照耶稣的教诲生活,是我们去天国的主要保证。


      全世界有21亿基督徒,但真正明白和领会耶稣教导的人不多,真正按照耶稣教导而生活的基督徒更少。绝大多数的基督徒都是嘴头上的基督徒,而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我们以结婚成家为例来说明。



      耶稣告诉我们不要结婚成家,根据何在?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耶稣时代,他不能直接告诉人们不要结婚成家,若是那样,他就无法传道。所以,耶稣尽量用比喻说话,不让人直接明白,他说“天上王国的神圣秘密,只让你们明白,却不让那些人明白。”同时,他还说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珍珠放在猪前,这就是说,核心的内容是不会直接告诉人们的,但是,只要我们深刻领会耶稣的话语,我们就能知晓耶稣话语的含义。在结婚成家这个问题上耶稣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耶稣说:“我来是要引起分裂:儿子要对抗父亲,女儿要对抗母亲,媳妇要对抗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谁对父母的感情比对我的感情更深,就配不上我;谁对儿女的感情比对我的感情更深,就配不上我。”——《马太福音》1035


      耶稣说:“谁遵行我天父的旨意,谁就是我的弟兄、姊妹、母亲了。”《马太福音》1250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要不是因为妻子淫乱,丈夫离婚再娶,就是通奸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的关系要是这样,倒不如不结婚了。”耶稣对他们说:“这句话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唯独有这种恩赐的人才能接受。”《马太福音》1991011


      在此,耶稣几乎把含义说明白了。门徒说“不如不结婚,”耶稣鼓励说不结婚这种生活方式“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唯独有这种恩赐的人才能接受。”什么恩赐呢?就是不结婚。所以,不结婚是一种恩赐,获得这种恩赐的人才明白不结婚的道理,其他的人不会明白,所以难以接受。


      生命禅院倡导人们不结婚,要让家庭解体,希望结了婚的夫妻双双成为禅院草,从而终结夫妻关系,这完全是按照基督耶稣的教诲来执行的。不结婚成家其深刻的含义在于让人们进入上帝的王国,对此,耶稣明确告诉我们:“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天使一样。”《马太福音》2230。这就进一步指明,进入上帝王国的人是不娶不嫁的人,又娶又嫁的人是进不了上帝的王国的。道理在哪里呢?难道结婚成家的人就进不了上帝的王国吗?答案是肯定的,道理在生命禅院的禅院文集和雪峰文集及阳圣乾坤元初的文集里有详细说明。


      因此,基督耶稣进一步强调说:“凡为我的名撇下了房屋、兄弟、姊妹、父亲、母亲、孩子和土地的,都会得着许多倍,又会得着永生。”《马太福音》1929


      好!道理我又进一步解说了,明白不明白,人们自己斟酌判断。


      所以,雪峰所说,不是违背基督耶稣的教导,而是在忠实地执行耶稣的教导。


      全世界的基督徒们,你们明白了吗?你们那么热衷于结婚,那么热爱家庭,你们配当基督徒吗?不要高喊“主啊!主啊!”耶稣不认识你们。


第二家园 http://www.di2jiayuan.com

作者: 还魂的小哈    时间: 5.9.2009 10:24
你去看看箴言,和你讲的是两回事情。请勿按自己的意思歪曲上帝,这是大忌。ok?
作者: 还魂的小哈    时间: 5.9.2009 10:28
箴言最后一章还特别提到了婚姻幸福家庭的模式,
小心点,曲解圣经,容易倒霉的
作者: 还魂的小哈    时间: 5.9.2009 10:33
另外,上帝造女人的目的是什么,婚姻只是固定这种关系的形式,是耶稣在违背上帝的意思,还是你自己,你好好考虑,
作者: eidi    时间: 6.9.2009 21:37
3# 还魂的小哈

上帝啊,请饶恕这个巫婆吧。
作者: ipple    时间: 26.10.2009 20:02
标题: 回复楼主
本帖最后由 ipple 于 26.10.2009 20:06 编辑


马太福音19:9原文,是针对"休妻另娶"的情况.

19:3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19:4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19:5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19:7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
19:8         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19:9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19:10         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19:11         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对于婚姻
圣经灵修版如下解释:

 一纸婚书、一个盟誓、一串祝福……婚姻还有其他吧?
19:7-8 由摩西直到耶稣的时代,人们的婚姻与神的本意相距甚远,今天仍是这样。耶稣说摩西是因为人心刚硬才设下这条律例的(参申24:1-4)。神的本意是要人藉着婚姻结为一体,永不分离;然而,人的罪恶本性令离婚变得无可避免。因此摩西便制订一些律例来帮助那些受害者,这些律例都是民事法律,特别为保障妇女而设。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中,妇女难以独立生活,根据摩西订立的律例:男人不可以单单把妻子赶走就算,必须写一封正式的休书,这个规定实在是实践公民权上迈进的一大步,叫人在想到离婚时,必须三思。神设计的婚姻是永久性的,是不能拆散的,因此夫妇应该致力共同生活,而不是想尽辨法离开对方(19:3-9)。

 很多人都想有一个家,有些人却选择独身,为什么?
19:10-12 尽管在旧约时代要离婚很容易(19:7),神的本意却不是这样。夫妻必须由开始就定意绝不考虑离婚,在彼此委身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关系。另一方面,选择独身的理由也很多,其中一个就是可以有更多时间为神的国度工作。不要以为神希望每一个人都结婚,对于某些人来说,独身比结婚还好。在你立下婚姻这毕生的承诺之前,必须恳切祈祷,寻求神的旨意。

有些人会选择独身,你知道为什么吗?你会吗?那又为什么?
19:12 有些人因为生理上的限制以致不能结婚;有些人则因为他们特殊的情况而选择独身,以便能更好地事奉神。耶稣没有教导我们因为婚姻带来不便或夺去我们的自由而避免结婚,这是自私的做法。独身的好理由是要运用我们的时间和自由去事奉神(参林前7章)。



对于宗教领袖的有意刁难,看耶稣回答得多有智慧……
19:3-12 约翰被囚和被杀,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他公开发表其对婚姻与离婚的见解,法利赛人希望用同样的问题来陷害耶稣,要他在这神学的争论上表明立场。两个思想学派对离婚持有相反的见解: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支持离婚;另一个认为只有在配偶不忠的情况下才能离婚,这个矛盾缘于两派的人对律法的解释(参申24:1-4)。
耶稣回答他们时,注视婚姻而非离婚,指出神的原意婚姻是永久不变的,并列出四个理由,指出婚姻的重要性(19:4-6)




2)
《马太福音》22:30及前文如下:
22: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背景如下(22:30节前后文):

22:23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那天,他们来问耶稣说:
22:24         “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22:25         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
22: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
22:27         末后,妇人也死了。
22:28         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22:29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 神的大能。
22: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22:31         论到死人复活, 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
22:32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

 并不是说进入神之国的人是不娶不嫁的!


圣经灵修版解释如下:

 自以为是的人,你看到他们被挫败的落魄吗?你不会是自以为是的人吧?
22:23-33 当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陷害耶稣失败之后,撒都该人沾沾自喜地接着尝试。他们不相信复活的事,因为在五经(创、出、利、民、申)中没有直接教导复活的事,法利赛人不能根据五经找出复活的有力论据。撒都该人以为他们肯定可以难倒耶稣,但耶稣又驳倒他们(22:31-32)。

 丈夫死了,妻子怎可以轻易嫁给丈夫的兄弟?
22:24 律法说如果妇人的丈夫死去而没有儿子,她丈夫的兄弟就有责任娶这个寡妇并且照顾她(参申25:5-6),这是为了保护孤苦伶仃的寡妇,因为在当时的社会里,寡妇往往没有其他办法维持生活。(有关摩西的资料,请参出14章的人物介绍。)

 我用心、用力去想,也想不到天国的模样会是怎样,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
22:29-30 撒都该人问天国里的婚姻将会是怎样的,耶稣告诉他们,明白神的能力要比知道天国将会如何更加重要。人们都会以今生的生活和经验为基础,去理解永生,耶稣说错误的观念是由对神话语无知而来。我们不要用人的角度去看神,来虚构永恒和天国,倒要关注自己与神的关系。最终,我们会知道天国是怎么一回事,它必然跟我们所想像的相距甚远。



3)
 一个基督徒如果没有爱主耶稣爱到胜过其他一切的人(比如他的家人等等),那他的确不配作主合用的人.这才是主耶稣基督对追随他,愿意相信他的人的要求.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天国的大门并不是那么容易进入的.是要付出代价的.为福音放弃生命的,主应许那人必得着永远的生命.


4)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再也没有比夫妻关系更特殊,更紧密的了.圣经用新郎与新妇这种人类容易理解的形式来比喻主耶稣基督与祂的教会的关系.

 时候将到, 万王之王 万主之主耶稣基督将有大能力 带着圣天使们再次降临人间(首先降临在半空中,地上7年大灾难之后才降到地上),并且教会将要被提升天与主同在,天上将有7年"羔羊的婚宴"-主耶稣基督就是那被宰杀并且又复活的羔羊:为担当普天下人的罪,无罪的祂甘愿担当了世人的罪孽,所以凡信他名的必然得救.所有真正属于祂的教会,都被提升天,合一并与主同在,如同新婚的妇人-无暇无疵的与主联合.[/fly]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6.10.2009 21:02
本帖最后由 暴力美学 于 26.10.2009 21:06 编辑

1# 灵院


楼主是想宣传随心所欲的观点吧?

你们那个所谓 第二家园:此处节选一部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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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管理模式

    第二家园实行的是浑沌管理模式,浑沌管理模式的主要内涵是,不管是最好的管理,没有宪法、法律、法规、制度、戒律、戒条,只有《新时代人类八百理念》,用佛法无法,千变万化,不易中变易,变易中不易处理日常事务,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性中的真、善、美、爱、信、诚品质并创造环境条件将其品质发挥到极致。一切自觉自愿没有行政强制。

情爱性爱方针

    情爱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珍贵礼品,性爱是升华人性前往生命高层空间的必然途径,情爱和性爱是两颗心灵的同频舞蹈,只要两情相悦,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没人监督,没人干涉,没人过问,没人背后说闲话。相互不拥有、不霸占、不忌妒、自由高于一切,充分尊重对方自由。精神上、心灵上、生理上绝不给对方一丝一毫的勉强和伤害。

家园提倡每一个成员学习雷锋精神,出门在外,照顾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先人后己,把方便让给他人,把困难留给自己。
    这个家园由生命禅院的禅院草组成,非禅院草一律不吸纳。允许记者来访问,允许政府相关机构或部门随时来检查,允许相关社团来交流,允许将这里的一切向全社会实事求是地如实报道。其他人员一律不接待。

    家园的经济靠全体成员按照国家法规法令通过自己的勤劳获取,不接受除禅院草外的任何机构、任何社团、任何个人的赞助和捐助,一分钱也不接受。

--------------狂汗的分割线---------------

我真晕啊,楼主。你是哪派的到底?

一会儿无政府,无法律,无法无天
一会儿佛法无法,千变万化
一会儿上帝给性爱自由
一会儿学习雷锋好榜样
一会儿按国家法规赚钱....我就晕啊,你们国家不是没法律么?

佛法上不是讲究清净么,四大皆空。这边还想吃肉就吃,想乱交就乱交........

上帝这边倒是赋予人性爱和情爱了,可上帝这边也有律法的呀,神可从来没让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是有规矩的,而且这个规矩肯定不是
《新时代人类八百理念》

学雷锋,哈哈,更逗了!雷锋叔叔的日记里说:“……不怕饥饿,不怕寒冷,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屈辱,痛苦,一切难于忍受的生活,我都能忍受下去!这些都不能丝毫动摇我的决心,相反的,是更加磨炼我的意志!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party,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
话说,楼主你知道这里的party是无神论的party吧?

你弄清楚自己是干啥的了么?先把自己弄明白了再说别人,好吗?

我觉得你挺像写小说的,而且是传说中的那种后现代荒诞派魔幻超现实主义小说。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6.10.2009 22:58
“圣经”明明白白地鼓励基督徒们独身,连理由也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位“雪峰”同学,大概也没认真读过“圣经”,居然没有拿出最关键的“经文”。嘿嘿。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6.10.2009 23:00
旧帖:

浙大“婚前守贞”培训:基督教团体自立的X子的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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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基督教的三个阶段:

当我还不了解基督教的时候,我觉得基督教是很崇高很善良,是宣扬“爱”的宗教,所以对基督教的印象很好。

当我来到美国之后,一开始对基督教一知半解,我差点成为一个基督徒。

当我对基督教有了十分深入地研究之后,我发现基督教是一个隐藏得很深的能够让人们丧失良知和理性的邪教。尽管基督徒们表面上一幅谦卑善良的样子,本质上来说基督徒们全部都是人肉炸弹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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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本人要攻击的不是“反对婚前性行为”本身!

本人攻击的是基督教团体又要当X子又要立牌坊的可耻行为。大家想一想,如果有一个人道貌岸然地呼吁大家要“守贞节”,而背地里自己却卖淫,这是不是很恶心呢?

下面,我们将要论证:

1)基督教的“神”耶和华/耶稣本身就是很下流的。
2)“圣经”没有禁止基督徒们结婚,但是,“圣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因此,如果基督教团体出来办“独身培训班”,我没有意见。但是,基督教团体出来办什么“婚前守贞培训班”,就十分可笑了。这就好比一个X子教导大家要“守贞”一样可笑。

一。基督教的“神”耶和华/耶稣本身就是很下流的

请看“圣经”的描写:

以西结书
16:36 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的污秽倾泄了,你与你所爱的行淫露出下体,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儿女的血献给他,  
16:37 我就要将你一切相欢相爱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来,从四围攻击你。又将你的下体露出,使他们看尽了。

大家看见没有?基督教的“神”耶和华/耶稣竟然把妇女的下体露出来给别人看!这是不是很下流呢?

再看:

以赛亚书  3:17   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她们赤露下体。  

这里,清清楚楚地描写了基督教的“上帝”(“神”)耶和华/耶稣故意**使**锡安的女人们“赤露下体”!(请注意那个“使”字!)

大家自己说说,基督教的“神”耶和华/耶稣是不是很下流呢?



二。“圣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以及理由!)

本文不讨论“性解放”的是是非非。但是,由基督教团体摆出一幅道德高尚的模样来搞什么“婚前守贞”培训实在是一件很滑稽的事。基督教团体都十分擅长自我包装,一个个道貌岸然的模样。且不说在美国牧师们/神父们的性丑闻此起彼伏,单单是从基督教的教义出发,这些基督教团体的“婚前守贞”培训也是一个大笑话,是典型的又要当X子,又要立牌坊。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基督教的教义是明确地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的。要理解基督教的教义,先要说明以下两点:

1)基督徒们相信“圣经”是“全知全能”的“神”的话语,神圣不可侵犯。
2)根据“圣经”,“神的话语”是要“安定在天,直到永远”的。

那么,“圣经”的“新约”部分对婚姻是什么态度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圣经”是旗帜鲜明地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的。我们来看:

歌林多前书 7:8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这里,中文的翻译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来了。歌林多前书 7:8 更准确的翻译是:“我对没有结婚的人们和寡妇们说:最好保持不结婚的状态,就像我一样。”

第7:27节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经结婚了,不要离婚。如果你还没有结婚,就不要去寻找一个妻子。

大家看清楚了吗?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圣经”旗帜鲜明地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的!


为什么“圣经”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呢?“圣经”也说得清清楚楚:

歌林多前书
7: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7:33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7:34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7: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原来,“圣经”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是因为一个人一旦结了婚,就会分心去照顾(取悦)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们的“主”了。

基督徒们的虚伪也在于此。一方面,基督徒们动不动就引用“圣经”的话来劝诫别人,一方面自己又把“圣经”的话都当成了P话!

当然,“圣经”也没有禁止基督徒们结婚。但是,“圣经”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结婚,是基督徒们“欲火攻心”之后迫不得已的选择:

歌林多前书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所以,很奇怪,基督徒们不办“独身培训班”,却办个什么“婚前守贞陪训班”,作出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是不是很滑稽呢?这是不是典型的又要当X子,又要立牌坊呢?!

基督徒们可能拿出来的辩解,无非就是说我“断章取义”,“时代背景”“保罗如何如何”之类。这样的辩解只能欺骗那些喜欢自欺欺人的基督徒们。请大家注意:

1)我“断章取义”了吗?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点都没有含糊的地方。我把“圣经”鼓励基督徒们不要结婚的“经文”列出来了,也把“圣经”为什么鼓励基督徒们不结婚的“经文”列出来了,我还怎么“断章取义”呢?
2)“时代背景”之类的狡辩实在是弱智得很。按照基督教的教义,我引用的“圣经”是保罗的话还是“神”的话?“神”的话会过时吗?哪个基督徒敢说“神”的话过时了?如果没有过时,“时代背景”之类的狡辩有什么意义?

最后,基督教的阴暗面远远不止一个婚姻问题。“圣经”还明确鼓励基督徒们撇下自己的父母妻儿,请看:

马太19:29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马可 10:29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
马可 10:30 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

路加 18:29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神的国,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儿女,
路加 18:30 没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来世不得永生的。

基督教的阴暗面实在是太多了!!!尽管基督徒们表面上都是一幅谦卑善良乐于助人的样子,基督徒们的本质却都是一样的,都是极端偏执的人肉炸弹后备军。不信,请看看基督徒们是怎么狡辩的吧!

更多关于基督教的真相的研究,请访问我的博客:

http://truth-truth.blog.sohu.com/

里面详细论述了五大论点,还列出了基督徒们常用的辩解并且一一加以剖析/驳斥。这五大论点是:

1)基督教和科学是矛盾的
2)耶稣的牛皮是吹破了的
3)基督教的崇拜的“神”耶和华/耶稣是邪恶的
4)“圣经”充满了错误和自相矛盾
5)基督教吹嘘的“耶稣的爱”是廉价的虚妄的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6.10.2009 23:23
9# 嘁哩喀喳

楼上的,你知道楼主是干啥的吗?
你敢花2分钟时间看看我的帖子不?
你敢花2分钟看看楼主链接的论坛不?

楼主的意图你都闹不明白,瞎反啥?我晕!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7.10.2009 03:48
9# 嘁哩喀喳  

楼上的,你知道楼主是干啥的吗?
你敢花2分钟时间看看我的帖子不?
你敢花2分钟看看楼主链接的论坛不?

楼主的意图你都闹不明白,瞎反啥?我晕!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6.10.2009 23:23


楼主干啥的我知道。“生命禅院”嘛,“雪峰”同学和耶稣同学就是一类人,都是我瞧不起的人。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7.10.2009 08:09
11# 嘁哩喀喳
这世界上有能让你瞧得起的人么?
作者: sdys159    时间: 27.10.2009 21:20
瞧不起他人,说明自身修养不够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7.10.2009 23:11
11# 嘁哩喀喳  
这世界上有能让你瞧得起的人么?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7.10.2009 08:09


我瞧得起的人很多很多很多啊。我回国旅游的时候,工地上打工的民工,给民工做饭的老大爷,和我都是平等的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这些和我平等的人们。

还有各行各业中辛勤工作的人们,比如512大地震中用自己血肉之躯去保护学生的老师们,比如白芳礼老人这样的人们,我只有敬仰。

我瞧不起的人很少很少。耶稣算是其中一个。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08:47
本帖最后由 暴力美学 于 28.10.2009 09:44 编辑

工地上打工的民工,给民工做饭的老大爷,和我都是平等的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这些和我平等的人们。
还有各行各业中辛勤工作的人们,比如512大地震中用自己血肉之躯去保护学生的老师们......


你举得这些例子都是以人家的职业,行为什么的,来衡量人。
  而且,这些人里也不乏基督徒。

说到耶稣嘛~,神性的方面先不讨论,单说人性。

第一,他生前是个木匠,属于勤勤恳恳的劳动人民。
第二,他有生之年从没违反过罗马人的法律,所以是老老实实的老百姓。
第三,被判了冤刑,死的时候也不发怒,为钉死他的人祷告。以德报怨,多好的品质啊!

如果只作为一个人来说,我们都没资格瞧不起他!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16:18
工地上打工的民工,给民工做饭的老大爷,和我都是平等的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这些和我平等的人们。
还有各行各业中辛勤工作的人们,比如512大地震中用自己血肉之躯去保护学生的老师们......

你举得这些例子都是以人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08:47


很多基督徒其实也是受害者,所以我其实也尊重很多基督徒的。我并不是瞧不起所有的基督徒们。

耶稣呢?是靠自己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吗?不是!耶稣是靠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吹牛皮骗吃骗喝的,对不对?

你没看“圣经”啊?怎么能说耶稣没有违反法律?按照“圣经”,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还没有违反法律吗?

耶稣最大的罪过,是牛皮吹得太大,并且遇害前年,祸害全世界!


比方说:耶稣吹牛说“信的人”喝了毒药也“__必__不受害”,耶稣还吹牛说“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相信耶稣的这些疯话吗?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16:27
而且,请注意:按照“圣经”的描写,耶稣的其实是被政府依法法定的民主程序正法的!

虽然我个人认为耶稣同学到处行骗,但是罪不至死,耶稣被惩罚应该属于量刑过重。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16:51
你没看“圣经”啊?怎么能说耶稣没有违反法律?按照“圣经”,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还没有违反法律吗?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6:18


哪段啊?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16:54
耶稣是靠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吹牛皮骗吃骗喝的,对不对?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6:18


这又是哪写的?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17:00
按照“圣经”的描写,耶稣的其实是被政府依法法定的民主程序正法的!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6:27


你说这话是想证明啥?
被民主政府依法判了就肯定不是冤案?

那辛普森杀妻案美国政府还依法判辛普森无罪呢。
作者: 游侠    时间: 28.10.2009 18:17
哎。插几句吧。

耶稣生前不是木匠。据说他父亲是。没有记载说耶稣干过木匠。他十二三岁到传道之间,“圣经”没有记载。只有“野史”, 比如“水徒行传”(大徒弟彼得),记载,耶稣去印度游方去了。其后,就是“圣经”记载的传道,受害。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18:22
这又是哪写的?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16:54


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些在“圣经”里都有描写。不要太懒惰了,你先自己读一读“圣经”。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18:23
你说这话是想证明啥?
被民主政府依法判了就肯定不是冤案?

那辛普森杀妻案美国政府还依法判辛普森无罪呢。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17:00


怎么会是冤案呢?按照“圣经”,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还没有违反法律吗?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19:06
怎么会是冤案呢?按照“圣经”,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还没有违反法律吗?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8:23


我怎么没找到。既然你找到了,就指点我一下呗。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19:19
哎。插几句吧。

耶稣生前不是木匠。据说他父亲是。没有记载说耶稣干过木匠。他十二三岁到传道之间,“圣经”没有记载。只有“野史”, 比如“水徒行传”(大徒弟彼得),记载,耶稣去印度游方去了。其后,就是“圣 ...
游侠 发表于 28.10.2009 18:17


马可福音6章
1 耶稣离开那里,来到自己的家乡;门徒也跟从他。
2 到了安息日,他在会堂里教训人。众人听见,就甚希奇,
说:「这人从那里有这些事呢?所赐给他的是甚麽智慧?
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异能呢?
3 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
西门的长兄吗?他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吗?」他们就厌弃他。
(厌弃他:原文是因他跌倒)
4 耶稣对他们说:「大凡先知,除了本地·亲属·本家之外,
没有不被人尊敬的。」


我说,咱别啥啥都往印度拐成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0:11
本帖最后由 嘁哩喀喳 于 28.10.2009 20:12 编辑
我怎么没找到。既然你找到了,就指点我一下呗。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19:06


你读“圣经”也太不认真了!

耶稣指使徒弟偷东西:

马太福音  21章
1        耶稣和门徒将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榄山那里。
2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们说,你们往对面村子里去,必看见一匹驴拴在那里,还有驴驹同在一处。你们解开牵到我这里来。
3        若有人对你们说什么,你们就说,主要用它。那人必立时让你们牵来。
4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
5        要对锡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
6        门徒就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
7        牵了驴和驴驹来,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


耶稣扰乱公共次序:

马太福音  21章
12        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如果现代社会有人跑到一个市场上把小商贩们的桌子都推到,这是不是扰乱公共共次序?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0:12
马可福音6章
1 耶稣离开那里,来到自己的家乡;门徒也跟从他。
2 到了安息日,他在会堂里教训人。众人听见,就甚希奇,
说:「这人从那里有这些事呢?所赐给他的是甚麽智慧?
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异能呢?
3 这不是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19:19


游侠同学对“圣经”不太熟悉,别难为他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0:18
耶稣扰乱公共次序:
马太福音  21章
12        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如果现代社会有人跑到一个市场上把小商贩们的桌子都推到,这是不是扰乱公共共次序?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0:11


神的殿市场 能是一个概念么?

有人要是在毛主席纪念堂里卖烤羊肉串,你说该不该给他赶走?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0:30
关于那个驴驹,那是光明正大牵回去的。
话说人家是自愿的。
那人要是不让,也可以跟着么,更可以报官,实在不行,大喊也没人拦他呀。

如果你要非说 不问自取是为盗也 。
那询问处的城市地图,
商店门口为顾客准备的雨伞,
火车站外面的自助单车,
超市的采购车....都不问自取,也算盗吗?

你不如问问:耶稣他在橄榄山,怎么能知道对面的村子里有驴栓在哪,正好还带一匹驴驹?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0:33
游侠同学对“圣经”不太熟悉,别难为他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0:12


倒不是为难,他不知道,正好我知道,就告诉一声。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1:00
关于那个驴驹,那是光明正大牵回去的。
话说人家是自愿的。
那人要是不让,也可以跟着么,更可以报官,实在不行,大喊也没人拦他呀。

如果你要非说 不问自取是为盗也 。
那询问处的城市地图,
商店门口为顾客准备的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0:30


询问处的城市地图这些东西不值钱,也是特意为顾客准备的。

那驴啊,还挺值钱的,而且明显不适驴的主人为耶稣准备的。所以耶稣才教徒弟万一偷东西被发现的时候如何忽悠。

鄙视耶稣这样的江湖骗子。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1:04
神的殿跟市场 能是一个概念么?

有人要是在毛主席纪念堂里卖烤羊肉串,你说该不该给他赶走?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0:18


那时候人们就是在那里做买卖啊。就好比“庙会”。

退一万步说,假设人们在那里做买卖违反有关规定了,那也应该是由政府的执法部门来处理,而不是由耶稣这样的骗子来捣乱。比方说,你看见一个杀人犯杀人了,你就去把杀人发杀了,你犯法没有???!!!执法,也应该由政府的相关部门来执法。耶稣算个P啊?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1:21
询问处的城市地图这些东西不值钱,也是特意为顾客准备的。

那驴啊,还挺值钱的,而且明显不适驴的主人为耶稣准备的。所以耶稣才教徒弟万一偷东西被发现的时候如何忽悠。

鄙视耶稣这样的江湖骗子。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1:00


从哪看出 明显不是驴主人为耶稣准备的 ?

就好比你朋友把给你的包裹放在邻居家。
你去拿,邻居自然要问的。你表明了身份,当然就可以拿走啊。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1:31
从哪看出 明显不是驴主人为耶稣准备的 ?

就好比你朋友把给你的包裹放在邻居家。
你去拿,邻居自然要问的。你表明了身份,当然就可以拿走啊。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1:21


耶稣扰乱公共次序,你还有什么话说?

至于你问:“从哪看出 明显不是驴主人为耶稣准备的 ?”,我认为这是常识。“圣经”当不会明着写那驴不是主人为耶稣准备的。假设这驴是主人为耶稣准备的,“圣经”却一点交待都没有,这不符合常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1:45
那时候人们就是在那里做买卖啊。就好比“庙会”。

退一万步说,假设人们在那里做买卖违反有关规定了,那也应该是由政府的执法部门来处理,而不是由耶稣这样的骗子来捣乱。比方说,你看见一个杀人犯杀人了,你就去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1:04


好吧,在中国,在寺庙里做买卖。
寺庙里供的佛,神,仙,鬼不介意;
庙里的和尚,道士,尼姑不介意;
国家更不介意。当然可以随心所欲。

在耶路撒冷可另当别论。
这种“庙会”在当时罗马法律来讲,既不合法,也不犯法。
罗马人不信独一真神,他们不介意,当然不会管。
圣殿里的供职人员可能还是收了红包的,利欲熏心,当然也不乐意管。
平头百姓,自己不敢管,也管不起,顶多腹诽一下。

耶稣就不一样了,如果把他看做平凡人,那他就是见义勇为的那一个。
既然这个市场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那犯法就无从谈起。

如果从神的角度来讲,圣殿是属于他的,他当然有权利把这些人赶出去。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1:51
在耶路撒冷可另当别论。
这种“庙会”在当时罗马法律来讲,既不合法,也不犯法。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1:45


你脑子坏了?没有违法就是合法的!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1:58
1 耶稣和门徒将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榄山那里。
2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门说:「你们往对面村子里去,
必看见一匹驴拴在那里,还有驴驹同在一处;你们解开,
牵到我这里来。
3 若有人对你们说甚麽,你们就说:『主要用他。』
那人必立时让你们牵来。
4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
5 要对锡安的居民(原文是女子)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
是温柔的,又骑著驴,就是骑著驴驹子。」

6 门徒就照耶稣所吩咐的去行,

这一段都是耶稣的话,他跟门徒是交代清楚原委了的。

再说,我们有东西寄放在别处,打发人去取的时候,也不必非要把这东西的来龙去脉说的一清二楚。
<圣经>又不是小学生守则,没有必要不分巨细的写这些琐碎事。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2:07
“圣经”却一点交待都没有,这不符合常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1:31


《圣经》里很多事情都是超越,甚至颠覆常识的。

常识是什么?是日常知识。

虽说《圣经》里也抽出一些篇幅来给人讲些常识,但讲常识并不是《圣经》的目的。
如果这是目的,那就不叫《圣经》了,该叫做《大常经》才对。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2:10
本帖最后由 暴力美学 于 28.10.2009 22:12 编辑
你脑子坏了?没有违法就是合法的!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1:51


我问你,在中国 未婚同居 是违法的还是合法的?

违法的话,违反了哪条?
合法的话,合乎哪条?

人定的法律是有空子可钻的,同学~犹太人在钻空子方面可是最有一手的。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2:39
1 耶稣和门徒将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榄山那里。
2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门说:「你们往对面村子里去,
必看见一匹驴拴在那里,还有驴驹同在一处;你们解开,
牵到我这里来。
3 若有人对你们说甚麽,你们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1:58


不要自欺欺人了。那头驴是耶稣的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2:41
《圣经》里很多事情都是超越,甚至颠覆常识的。

常识是什么?是日常知识。

虽说《圣经》里也抽出一些篇幅来给人讲些常识,但讲常识并不是《圣经》的目的。
如果这是目的,那就不叫《圣经》了,该叫做《大常经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2:07


哈哈哈!是啊,太颠覆常识了!耶稣吹牛说:“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很颠覆常识啊!耶稣的疯话,你信吗?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2:41
我问你,在中国 未婚同居 是违法的还是合法的?

违法的话,违反了哪条?
合法的话,合乎哪条?

人定的法律是有空子可钻的,同学~犹太人在钻空子方面可是最有一手的。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2:10


我没有认真研究过法律。

只要不是违法的,就是合法的。合法,不需要“符合哪一条”。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2:43
比方说,人吃饭喝水合法吗?找你的逻辑,人吃饭喝水“符合哪一条”法律?

你的脑子已经被基督教搞坏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2:54
我没有认真研究过法律。

只要不是违法的,就是合法的。合法,不需要“符合哪一条”。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2:41


没研究过法律没关系,除了神没谁是全能的。
不过 只要不违法的,就是合法的 这种想法劝你还是打消了吧~
如果真是那样,律师都该失业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3:01
比方说,人吃饭喝水合法吗?找你的逻辑,人吃饭喝水“符合哪一条”法律?

你的脑子已经被基督教搞坏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2:43


人吃饭,喝水,那是生存权。
你想吃想喝,或者不吃不喝,都是你的自由。法律不管。
但是,阻止别人吃喝,就侵犯了别人的生存权,法律当然要管。因为生存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是这些都要别人教你吧?
同学,不要为辩论而辩论,有损健康的。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3:08
人吃饭,喝水,那是生存权。
你想吃想喝,或者不吃不喝,都是你的自由。法律不管。
但是,阻止别人吃喝,就侵犯了别人的生存权,法律当然要管。因为生存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是这些都要别人教你吧?
同学,不要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3:01


没有违法的,就是合法的。这是常识。如果你实在不明白,请你去找一个律师问问。

不要卖弄自己的愚蠢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3:11
不要自欺欺人了。那头驴是耶稣的么?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2:39


如果驴子的主人乐意奉送,当然它就是耶稣的。
还是像询问处的城市地图,那是当地政府乐意赠送给游客的,那地图就是游客的。

不要来说驴和地图的价值问题。价值这个词太相对了。
也许在你心目中驴比地图贵很多,但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

尤其是盼望在天国得福的人,为主献上一头驴又能算什么?
世俗一点说,如果有机会让我进国家高层,我有几辆好车必须上交。
我才不会因为心疼车而错失提升的机会。
因为我知道,提升之后得到的远不止几辆好车~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3:15
没有违法的,就是合法的。这是常识。如果你实在不明白,请你去找一个律师问问。

不要卖弄自己的愚蠢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3:08


你以为你说我卖弄愚蠢,我就被你吓回去了?
你的常识停留在哪个年代啊?
涉世未深吧?还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事是黑白分明呢?

还是举例子吧

-------------扫盲分割线-----------------------------

未婚同居违法吗?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吗?
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
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
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但是还应当注意,如果同居的时候一方或双方都不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那么补办婚姻登记之后,他们的婚姻关系从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的那一天算起。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148未婚子女谁来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9。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吗?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3:20
你以为你说我卖弄愚蠢,我就被你吓回去了?
你的常识停留在哪个年代啊?
涉世未深吧?还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事是黑白分明呢?

还是举例子吧

-------------扫盲分割线-----------------------------

未婚同居违法吗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3:15


你有病,是不是?

你拿出来的东西,说的是同居不违法,但是同居不算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这里并没有说同居不合法。你在混淆概念。

请你不要胡搅蛮缠!(你是在故意胡搅蛮缠呢,还是智力有问题???)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3:32
你有病,是不是?
你是在故意胡搅蛮缠呢,还是智力有问题???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3:20


你是想说,你连智商有问题的人都说不过,就气急败坏了呢?

还是想跟人证明你涵养不好?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3:37
你是想说,你连智商有问题的人都说不过,就气急败坏了呢?

还是想跟人证明你涵养不好?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3:32


哈哈,你认为我说不过你,我无所谓。旁观的人们自然会作出判断。人家讲的明明是同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你却要“解释”成同居不合法。

对基督徒们这种下流的行为,我早就习惯了。

耶稣同学张着大嘴巴胡吹的流毒,贻害了两千多年啊。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8.10.2009 23:49
哈哈,你认为我说不过你,我无所谓。旁观的人们自然会作出判断。人家讲的明明是同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你却要“解释”成同居不合法。

对基督徒们这种下流的行为,我早就习惯了。

耶稣同学张着大嘴巴胡吹的流毒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3:37


先别说谁下流了,你骂得这么起劲也算是做上流人做出另一番品味了。

如果说耶稣当时搅乱市场,罗马政府都没判他什么罪过。
以你的“常识”论调,就更没理由替古人担忧,非加给他一条罪状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3:57
先别说谁下流了,你骂得这么起劲也算是做上流人做出另一番品味了。

如果说耶稣当时搅乱市场,罗马政府都没判他什么罪过。
以你的“常识”论调,就更没理由替古人担忧,非加给他一条罪状了。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3:49


哈哈!最后耶稣不是被政府依照法定的民主程序正法了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8.10.2009 23:58
罗马政府都没判他什么罪过?政府抓一个犯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幸亏有犹大这个线人,政府才能将耶稣这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0:00
先别说谁下流了,你骂得这么起劲也算是做上流人做出另一番品味了。

如果说耶稣当时搅乱市场,罗马政府都没判他什么罪过。
以你的“常识”论调,就更没理由替古人担忧,非加给他一条罪状了。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23:49


你承认不承认你混淆了概念?同居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这是说同居不合法吗?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0:11
哈哈!最后耶稣不是被政府依照法定的民主程序正法了么?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3:57

混淆概念,你始作俑者吧?

耶稣是因为扰乱市场被定罪的吗?
或者说,扰乱市场和造反罪 二罪并罚被判的?

这里罗马政府定他的罪跟扰乱市场根本就没有挂钩。

你说加就加啊?你是凯撒?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0:14
混淆概念,你始作俑者吧?

耶稣是因为扰乱市场被定罪的吗?
或者说,扰乱市场和造反罪 二罪并罚被判的?

这里罗马政府定他的罪跟扰乱市场根本就没有挂钩。

你说加就加啊?你是凯撒?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0:11


犯罪分子一般不会只有一起罪行。那么,耶稣是因为什么被政府正法的?嗯?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0:26
罗马政府都没判他什么罪过?政府抓一个犯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幸亏有犹大这个线人,政府才能将耶稣这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23:58


政府吃饱了撑得?你当比拉多愿意抓耶稣啊?

看看路加福音的记载吧:
23章

4彼拉多对祭司长和众人说:「我查不出这人有甚麽罪来。」
6 彼拉多一听见,就问:「这人是加利利人吗?」
7 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
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彼拉多摆明了不想管,把皮球踢给希律)


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
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希律又把皮球踢回给彼拉多)


14 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
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
并没有查出他甚麽罪来;
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做甚麽该死的事。
16 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彼拉多第一个释放耶稣的理由)

17 (有古卷加:每逢这节期,巡抚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18 众人却一齐喊著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
19 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
20 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彼拉多第二个释放耶稣的理由)

22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甚麽呢?这人做了甚麽恶事呢?
我并没有查出他甚麽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当时是犹太祭祀们煽动群众非要定他的罪。
  
  罗马巡抚彼拉多才不想淌这混水。
  他杀耶稣,怕耶稣的门徒闹事;
  不杀耶稣,怕祭祀长带领群众暴动。
  治理不好犹太地,恺撒是要严办他的。
  
  万般无奈,比拉多只好选了对自己来说一个损失较低的牺牲者。
  判决前还专门金盆洗手,以脱干系。
  
 杀死耶稣的是犹太人,他们也自告奋勇愿意把这笔血债记在自己和自己子孙后代的头上。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0:34
为什么人民群众坚决要求将耶稣正法呢?

“圣经”美化耶稣,可以理解。你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0:54
还有,你一心一意要美化耶稣,耶稣乱吹牛皮你怎么解释?

耶稣吹牛说“信的人”喝了毒药也“__必__不受害”,耶稣还吹牛说“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相信耶稣的这些疯话吗?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1:04
为什么人民群众坚决要求将耶稣正法呢?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0:34


因为耶稣自称弥赛亚啊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1:06
还有,你一心一意要美化耶稣,耶稣乱吹牛皮你怎么解释?

耶稣吹牛说“信的人”喝了毒药也“__必__不受害”,耶稣还吹牛说“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相信耶稣的这些疯话吗?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0:54


我信耶稣这些话,而且肯定不是疯话。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1:16
我信耶稣这些话,而且肯定不是疯话。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1:06


哈哈,你是不是“信的人”?你能不能“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1:24
哈哈,你是不是“信的人”?你能不能“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1:16


我说我能,你信么?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1:37
你爱信不信。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4:33
我说我能,你信么?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1:24


做人,要诚实!不要学耶稣那样长这个大嘴巴胡吹!你能“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去“手按”一个艾滋病人试试!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5:29
做人,要诚实!不要学耶稣那样长这个大嘴巴胡吹!你能“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去“手按”一个艾滋病人试试!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4:33


你说我不诚实也随你,我何必跟你较劲呢。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5:38
你说我不诚实也随你,我何必跟你较劲呢。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5:29


做人,要诚实!你敢说你“手按”艾滋病人,艾滋病人就必好了?

不要学耶稣那样长这个大嘴巴胡吹!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5:50
做人,要诚实!你敢说你“手按”艾滋病人,艾滋病人就必好了?

不要学耶稣那样长这个大嘴巴胡吹!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5:38


我敢说和我敢做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么?
我在这说的斩钉截铁,你要不要来验证啊?
话说你不是胆小如鼠,只敢顶着马甲开批斗会么。
堂堂正正的站出来露个脸你都不敢,说怕基督徒人肉炸弹炸你。
怎么着,现在胆子壮了?敢会恐怖分子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6:43
我敢说和我敢做之间有必然的联系么?
我在这说的斩钉截铁,你要不要来验证啊?
话说你不是胆小如鼠,只敢顶着马甲开批斗会么。
堂堂正正的站出来露个脸你都不敢,说怕基督徒人肉炸弹炸你。
怎么着,现在胆子壮了?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5:50


哈哈哈!笑死人了。你确信你“手按”艾滋病人,艾滋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肯定吗?请你明确一下。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6:44
哈哈哈!笑死人了。你确信你“手按”艾滋病人,艾滋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肯定吗?请你明确一下。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6:43


你艾滋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6:48
你艾滋了?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6:44


不是。比如说,河南艾滋村有些艾滋病人成了你的弟兄姐妹了,你是否应该去“手按”一下你这些弟兄姐妹啊?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6:56
不是。比如说,河南艾滋村有些艾滋病人成了你的弟兄姐妹了,你是否应该去“手按”一下你这些弟兄姐妹啊?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6:48


你没艾滋激动什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07:34
你没艾滋激动什么。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06:56


就剩下东拉西扯的本事了?

既然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是否因该去河南艾滋村给你那些患了艾滋病的弟兄姐妹治一下?

对了,你们当地也有艾滋病人吧?你为什么不去“手按”一下?那多荣耀你那个“神”啊?

大家看看基督徒们的良知和理性被基督教扭曲成什么样子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07:51
就剩下东拉西扯的本事了?

既然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是否因该去河南艾滋村给你那些患了艾滋病的弟兄姐妹治一下?

对了,你们当地也有艾滋病人吧?你为什么不去“手按”一下?那多荣耀你那个“神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07:34


哈哈,没关系,你低级趣味嘛。

我旁观,你随意。
作者: 游侠    时间: 29.10.2009 11:00
哈哈。马太记下的是“木匠的儿子”。你说哪个更逻辑?

没有任何耶稣干木匠活的记载。搞研究的,可以查其他不是基督教的“经”书,也只说到他父亲干木匠活,他跟着。

哈哈。职业其实不重要。

不过,说耶稣违法,也是夸张了吧。他不循规蹈矩而已。与他被杀,没有法律上的必然联系吧。从法律上来说,我觉得是“政治冤案”。符合程序,但是不合理。他威胁到了当时主流社会的利益。

至于他的“神迹”和关于“信”的话,那不是从字面上解释就行的。若是按字面上的解释去信,也算是“受骗”了吧。

哈哈。不多说了。再说,要被石头埋了。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16:21
不过,说耶稣违法,也是夸张了吧。他不循规蹈矩而已。
游侠 发表于 29.10.2009 11:00


假设“圣经”描写是真,耶稣多次扰乱公共次序毁坏他人财物是不是事实?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17:44
假设“圣经”描写是真,耶稣多次扰乱公共次序毁坏他人财物是不是事实?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16:21


看过《威尼斯商人》么?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29.10.2009 18:00
看过《威尼斯商人》么?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17:44


不要东拉西扯。有话就说,有P就放。有什么道理就请直接讲出来。

婆婆妈妈啰里啰唆,你就不嫌烦?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29.10.2009 20:35
不要东拉西扯。有话就说,有P就放。有什么道理就请直接讲出来。

婆婆妈妈啰里啰唆,你就不嫌烦?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9.10.2009 18:00


我早就嫌你烦了 ,复读机。
作者: 嘁哩喀喳    时间: 30.10.2009 02:03
我早就嫌你烦了 ,复读机。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9.10.2009 20:35


你东拉西扯不回答问题,我当然要追问了。
作者: 暴力美学    时间: 30.10.2009 10:38
你东拉西扯不回答问题,我当然要追问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30.10.2009 02:03


你不是想知道我的答案,你只是想要你喜欢的答案。
以便继续粘贴你那些攻击的言论。
你要的那个答案只是你恶语保险库的密码。
只要答案相应了,自然有攻击我的话放出来,我领教过了。
我就是不愿意打开这个保险箱。你就把那些话憋在心里吧~
或者继续做复读机,重复提问。

反基太好当了,把自己想象成密码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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