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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主题:伤逝(小说) [打印本页]

作者: 四处流浪的娃娃    时间: 5.3.2004 15:02
主题:伤逝(小说) <br>我没想过,当我碰触到爱情的时候会变的如此软弱,不堪一击。我一直在躲避着真实的自己,不让他示人,他也一样。他说他不知道我到底在想什么,而我要的,其实只是他爱我。因为我爱他。<br><br><br>阿暮说他越来越无法忍受我这样变化无常的脾气了,他说他简直要疯掉。我知道他痛苦,可是我也痛苦。阿暮说他爱我,说他想让我幸福,可是现在他却求我放了他。所以我肯定,他是不爱我的。他根本就一点都不爱我。<br><br><br>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阿暮时候的样子,那时他还在一家酒吧打工。酒吧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午夜穿行”。我不是在午夜去的,而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推开酒吧的木门,就看到阿暮站在吧台后边调酒。他穿什么衣服我忘了,不过我记得他的很有性格的头发,长长的,低头时就垂到前面,遮住了脸。酒吧的装饰很符合那名字,黯淡的,却带着些许诡异。昏黄的灯光,砖墙,上面钉了很多抽象的油画,天花板上没有吊灯,只开了一扇小窗,里面装着一盏明亮的白枳灯,整个酒吧里四处都是昏暗的,只有这么一束光亮直射地板上,别有风味。<br>我坐到吧台上,要了一杯咖啡,我不喝酒,受不了这么苦涩的东西。“但咖啡也很苦,你不觉得吗?”这是阿暮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到现在还记得。“咖啡苦中有香,再苦的咖啡喝后也可以体会出它的香醇。”“酒也可以。”<br>阿暮在工作的时候不说很多的话,我们的话题也只不过是围绕着咖啡和酒的味道。阿暮给了我一杯加了牛奶的咖啡,我笑笑,说谢谢。<br>后来每次我去的时候阿暮都会给我这样一杯加了牛奶的咖啡。他还是不多说话,很沉郁的样子,长发在眼前晃来晃去。<br><br><br>我不相信阿暮会不爱我了,他曾经说过他爱我,说的那样诚恳。可是我只是想知道,如果他爱我,那么我该怎样爱下去。我总是害怕会失去他,所以总是牢牢的绑住他,禁锢了他,也让自己痛苦。<br>那是个下着大雨的下午,天色很暗。我走在路上连伞多没带一把,被雨淋的浑身湿透,路过酒吧,便想都没想就进去了。阿暮抬头看到我,他没说话,也没走过来给我递一块毛巾,他只是站在那儿看着我,仿佛不认识我了一样。我走过去,问他,有毛巾吗。阿暮于是走到休息室里给我拿了一块干毛巾让我擦脸。我说谢谢,给我一杯黑咖啡。阿暮说,不喝牛奶咖啡了?我说我从来没要过牛奶咖啡。阿暮端来了一杯牛奶咖啡,他说很抱歉,这里没有黑咖啡。我没碰那杯咖啡,只是把脸擦干后,径直朝门口走去。再一次走入大雨中,和酒吧里的世界分隔。<br>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去过那个叫“午夜穿行”的酒吧,时间长了,我仿佛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去过这么一个酒吧了。也快忘了那个叫阿暮的人。<br>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又路过了“午夜穿行”,我决定进去坐一坐。推开木门,我愣在那儿。站在吧台后面的是个中年男人,阿暮不在。我的脑子里开始回忆阿暮的长长的头发和沉郁的眼神。我问老板阿暮去哪了,他看了我一眼,“你就是那个女孩吧,阿暮在一个月前就走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要去找一个女孩。”<br>阿暮。<br><br><br>阿暮说他是爱我的,那么爱,所以心急。我相信,因为当时阿暮就是那么那么急地找我。我很难想象,这么偌大的一个城市里,阿暮是怎样去用他的双眼寻找我的。当我在下着雨的大街上看到阿暮的时候,他的狼狈令我心碎。他没有撑伞,全身都湿透了,下巴上长出很多胡子,显然很久没刮了,眼神混沌,整个人那样的颓废。他就这样的在路上走着,仿佛根本就没有下一个目的地,只是在路上走着,寻找他爱的女孩。<br>两个同样伤悲的人在这样一个鬼天气里相遇,那时何等的情绪啊。我看着阿暮,他此时也正看着我,我看的到他眼睛里的惊喜和痛楚,我知道他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我想他是高兴的。这样偌大的一个城市,他能够找到我。后来阿暮说那就叫缘分,注定他是要找到我的。否则这样一辈子都不再碰到我,他会遗憾的。<br>我们的爱情继续,生活也在继续。可是生活都是会变的,爱情也会。<br>阿暮周末去了一家公司打工,为此他把长发给剪了。我问他为什么不再去那个酒吧了,阿暮说那是他最美好的回忆,现在我已在他身边了,他就没有必要再去了。好象他去那里只是为了等待我的到来。<br>这是让我觉得浪漫的,阿暮其实并不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可是当他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那样的被爱着。<br>去年情人节的时候阿暮特地带着我出去吃饭,用他第一次发的工资,我笑他浪费,他却很认真地说这是应该的。走在路上的时候有个提着一个花篮的小姑娘跑到我们面前,对着阿暮说,先生,给你的女朋友买支玫瑰吧,她很美。小姑娘很可爱,和那玫瑰一样,可是我是不喜欢这种花的,太娇艳,又太短促。可是我没对阿暮说过这些,于是他就从小姑娘那里买下了那枝娇艳的玫瑰,并且送给了我。这是任何一对情侣都会做的事,阿暮以为我会喜欢,事实上我是高兴的。我收下了他的玫瑰,我开心的笑。<br>阿暮亲吻我的时候我才真正感觉到爱情,他的亲吻总是那么的激烈,仿佛心中有撕裂般的疼痛,我不知道他在疼痛什么。阿暮也不告诉我他在疼痛些什么,他只是一次次地将我拥进他怀里,他一遍遍的问自己,为什么我会这么爱你。我无话可说,因为我也爱他,我想他明白。我总是在他这样问的时候流泪,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好象流泪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就和吃饭睡觉一样。<br>可是在阿暮面前,我从未说过我爱你三个字。<br>有些时候我甚至怀疑,我是否真的爱着阿暮。<br>我能这样问他吗,问他说,阿暮,有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爱着你。<br>我只是不想让他伤心。<br><br><br>大部分时候,阿暮不在家,我就会去“午夜穿行”,我还是喜欢那里,虽然阿暮已不在那里工作,可是我只是想去回忆,那些阿暮在那的日子,喝着咖啡,转头看 吧台,仿佛阿暮还在那后面,阴郁的眼睛,长长的头发,那副漫不经心又带着隐忍的样子。我最初认识的阿暮的样子。<br>我不和任何人说话,只是低头喝咖啡,低头想阿暮。我不想再想那个愚蠢可笑的问题了,爱都爱了,到了现在还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爱,真的很可笑。所以我尽量不去想这些问题,只是一个劲的怀念当时的阿暮。然后我得到答案,我是爱阿暮的,真的爱。<br>酒吧里放王菲的歌,因为以前阿暮在的时候也常常放她的歌,现在还坚持这一点,很好。<br>王菲唱很凄凉的歌,用她很凄凉的声音。她唱爱情,只唱爱情。蝴蝶,誓言,红豆,流年,萤火虫,催眠,只爱陌生人,不爱我的我不爱……<br>我一直都听她的歌,听到泪流满面为止。我明白她歌中唱的,正是我的爱情,也许阿暮都不会懂的爱情。<br>阿暮仍然是工作,然后沉闷的亲吻,我突然觉得厌倦,我本以为我不会太厌倦的,至少可以就这样过下去。但是因为爱,所以疼痛。<br>有的时候阿暮会喝酒,他喝醉后就会乱发脾气,他把我粗暴地推到墙上,然后恶狠狠地叫,我为什么会爱上你,我根本不该爱上你。我知道我们谁都在忍耐,我们谁都开始厌倦。<br>终于在冬天到来的时候,我决定离开阿暮,我已经不爱他了,我爱的,其实只是刚开始的那个阿暮,而现在的这个阿暮,我看不懂。所以我离开。<br>我想这是很明智的选择。<br>又去了“午夜穿行”,还是要咖啡,喝了一口又马上匆匆的离开,我不想让阿暮找到我。我只是在我坐过的地方留了张条,上面写着,阿暮,我离开,仅仅是因为厌倦。我想你也是一样的吧,别再勉强自己了。我们爱过,足够。<br>然后我就这样离开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样做到底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只是累,所以想逃,仅此而已。<br><br><br>后来我听说阿暮找过我,我是听“午夜穿行”的老板说的,他看着我,说其实你不该那么残忍,你知道,阿暮有多爱你。我笑笑,无言以对。我说谢谢你的咖啡,再见。<br>然后我再没去过“午夜穿行”,因为已没有必要。<br>爱,伤逝。<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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