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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杂谈:宗教改革之一 后果比革命还严重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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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yuanjiayuan
时间:
16.7.2014 10:18
标题:
杂谈:宗教改革之一 后果比革命还严重的改革
在贴犹太人系列的过程中,读者常常问到的一个问题,是关于天主教与新教(国内有人又称为“基督教”)的差别。最近看到天涯上李杜韩的文章(在这里),对此有一个介绍,基本是神学的角度。这里想从更为历史的角度,也做一个粗略的介绍。(注:“新教”在英文里称为“Protestant”,直译为“抗议者”。在中文里,“抗议者”有几分不服管教的意思,新教的“新”又显得不够响亮,因而不少新教教派将自己称为“基督教”。对阅读西方历史的人来说,这样的称呼可以引起很大的混淆,因为历史上“基督教”是所有相信基督的教派的泛称,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及新教的各个教派都应该算作基督教的一支。)
西方的基督教会,在十六世纪(1500年代)发生过一次大分裂,在历史上称为“宗教改革”。英文称之为“Reformation”(注意其中大写的“R”,使之成为专指这一件事的名词),翻译为中文却变成“宗教改革”,其实是没有道出这一名词中所意味的激烈程度。不论是从对政治与宗教秩序冲击之严重,流血之惨烈,时间持续之长久,还是影响之深远上来说,这一事件都可以算得上是一场“革命”,而不仅仅是一次“改革”。
在此之前,西方的基督教是统一在罗马教皇领导之下的天主教会。追根溯源,罗马教会是耶稣的大徒弟彼得所创办的,身为罗马大主教的教皇可以算得上是彼得的继承人。蛮族入侵之后的西方,王公、贵族多半是连字都不识的蛮族武士。他们夺得政治权力之后,需要教会的帮助,来建立他们的统治。教会为他们在政治组织上提供读书识字的官员,在合法性上提供神学的依据,也在一般百姓之中宣扬教化,提供精神上的依托。因而,虽然罗马教皇没有掌握多少武力,却有一个遍及整个欧洲、至上而下的严密组织,从罗马的教皇,到各地大主教、主教、神父,及修道院的修士、修女,掌握着许多田产,可以自行征收教区税,还享有“治外法权”(神职人员犯法,不接受当地法律的审判,而只能在天主教会开的法庭上受审,有些类似于我们的“刑不上大夫”。)
罗素曾说过,中世纪教会的地位很有几分矛盾。基督教教义的重点本不在现世,而是在死后的那个世界(天堂或是地狱)。但是教会却享有许多政治与经济上的特权,因而神职人员在现世之中拥有许多利益与享受,有着许多世俗的追求与牵挂。到十六世纪,欧洲已经从连续不断的蛮族入侵之中缓过气来,开始有一些财富的积累。这其中最为富有的,正是罗马教皇所处的意大利,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靠近当时在经济上远比欧洲发达的西亚、中东(穆斯林)地区,掌控着相关的贸易。饱暖思淫乐,教会人士与当地的贵族一样,都享乐了起来,也因此带来了文艺复兴。那些被现代人当着经典的名画、雕塑、建筑,在当时是主教们与贵族们拿来摆阔气、显地位的奢侈品。再加上罗马教皇也卷入了欧洲诸候之间的政治角力,有时要资助十字军,有时自己要养兵打仗,以至天主教会在财政上总是入不敷出,要设法在各地弄钱。
教会最为人所诟病的弄钱方式,是贩卖赎罪证(indulgence)。按天主教的教义,那些死后有资格进天堂的人,并不能一步登天,而是首先要在炼狱地呆一阵子。在那里先要为有生之年难免做下的错事受罚,把灵魂净化之后才能进天堂。罗马天主教会,做为人间与上帝的中介,有一些特殊的门道:如果死者的亲人愿意出钱,购买由教会所印发的赎罪证,那么死者的灵魂就可以在炼狱之中少呆一些时日。教皇每过一阵子,就要派人去各地用这种方法弄一些额外收入。据说有位名为Tetzel的修士,在德国卖赎罪证的时候还编了句顺口溜,“钱柜中金币响叮当,炼狱里灵魂升天堂。”后来有人甚至声称听到Tetzel夸口说,“你就是夺去了圣母的贞节,也可以买赎罪证摆平。”(Tetzel矢口否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个故事却曾广为流传。)
宗教改革的发起者马丁路德,是当时德国中部一所不知名大学的教授。那时候的大学基本上是一个宗教机构,教的主要是神学,内中的教授多半是修道院的修士,都是虔诚的教徒。路德去过罗马,知道那里神职人员的腐败堕落,但是他最先并没有造反的意图。他走上这条路,开始只是因为个人心理与性格的原因。路德虽然在各方面都算得上是一个品行端正的模范修士,做过许多善事,却在内心总是有一种罪恶感,对自己缺乏信心,不敢肯定上帝会如何评判他,不敢肯定自己能不能进天堂。按照现代的标准,他应该算是一位没有足够自信的完美主义者。终于有一天,他为这个几乎让他发疯的苦脑问题想出了一个答案,叫着“因信称义”:只有完全相信耶稣的人,才可以进天堂。进天堂与你做善事,做忏悔,做祈祷,都没有关系。(当然,完全信耶稣的人,日常生活之中肯定得是像路德那样的模范,都会去做这些事。)而且作为凡人,谁也不可能知道上帝到底会怎么评判,也用不着去想这件事。信徒们只有全心全意地信上帝,相信上帝会做出正确英明的判断,无条件地接受上帝作出的判决。
简而言之,在进天堂这件事上,路德是想通了:这事就交给上帝,自己不再去操心了。但是这样一来,像Tetzel那样被教皇派去德国贩卖赎罪证的人,在路德看起来就特别地闹心。做善事的人都不一定进得了天堂,这些做了坏事的人,拿钱赎罪,就可以进天堂?这已经不是骗钱的问题,简直是在亵渎神灵!从神学上来说,路德的“因信称义”算不得一个大发明,“称义”或“释罪”(Justification)是一个在《圣经》里提到过的问题,早期的教会长老也讨论过。内中当然有过不同的见解,但是到十六世纪也就只有学究之间在辩论,一般人通常是不会注意的。只是当它与反对卖赎罪证扯在一起的时候,所涉及的就不单包括教会的财源,还挑战了罗马教皇的道德权威。正好王公贵族、平民百姓、甚至教会人士之中,对教皇、教会的腐败堕落不满者大有人在。因此,这一神学上的争论,进一步引爆了对天主教会的不满情绪,最终导致教会的大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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