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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巨贪村官案:妻子涉以捞夫为由骗婆婆2千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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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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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6.8.201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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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巨贪村官案:妻子涉以捞夫为由骗婆婆2千万(图)
2012年8月,梁达(右)和两名同案在法庭听审。IC 资料
因被控诈骗政府拆迁补偿款1.89亿元,北京朝阳区原村官梁达一度被视为“小官巨腐”的样本。澎湃新闻日前获悉,本案又生枝节。
梁达被抓后,他的妻子朱某以自己表姐和表姐夫可“狱中捞人”为由,先后向梁母“索要人民币2000余万元”。
不过,“捞人”并未成功:梁达还是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15年。梁达听闻“捞人”一事后,认为母亲受骗,随即委托律师报案。
2014年4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将朱某三人刑拘。5月29日,朝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三人。
然而,两个月之后,朝阳区检察院因认为“证据不足”,撤销了逮捕决定。
不过,朝阳区公安局却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有嫌疑人承认“收钱捞人”的录音、被害人陈述等证据,“判定三人犯罪证据足够”。
被抓后,儿媳提议“花钱捞人”
梁达原是北京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的村官,但在2010年5月15日,他因涉嫌诈骗政府拆迁补偿款1.89亿余元被警方抓获。
梁母达金荣向澎湃新闻回忆,被抓后,儿媳称她的姐姐、姐夫认识多位国家领导人,“在北京多活动一下将梁达放出来”,并以此为理由向梁达父母“要钱捞人”。
“2010年5月初,儿媳告诉我她姐姐和姐夫在部委工作过,和多位高官关系不错,说不定在案件调查取证阶段就可以将梁达救出。由于救子心切,朱某又是我儿媳妇,就没有过多顾虑。”达金荣说。
根据她的说法,2010年6月初,朱某三人告诉她,他们已经和某位副国级领导的儿子建立好了关系,“只要给他一千万就能把儿子放出来。”仅2010年6月,自己就“给了朱某三人一千余万元”。
此后,梁家将钱凑齐后交给了朱某,但梁达并未获释。
在达金荣的不断催促之下,朱某三人后又改口称,这个人办不了此事,并已退回700万元。
当达金荣问及三人700万的的下落时,朱称已经转送给了某位正部级领导子女,请他们继续为梁达活动。
“这就是笔糊涂账,三人在两年之内从我这里要了两千多万元。”达金荣告诉澎湃新闻,出于对儿媳的信任,即使全家一片反对声,她仍坚持让朱某“花钱捞人”。
她对于儿媳也并非毫无怀疑。
“他们和我说请领导办事一定要小心,不可以转账,不可以打收条,全部都是现金交易。我曾经怀疑过,但她是梁达妻子,他俩又有两个孩子,所以我一直相信她。”
“她们三个经常和我说,儿子几个月后就能回来,再等等。”达金荣称。
时至2013年,“捞人”梦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梁达诈骗罪成立,梁获刑15年。
“我儿子正式服刑之后,我才把这事情告诉他。”得知此事的梁达认为,自己母亲受骗,随即开始寻找律师起诉朱某三人。
检察院:证据不足撤销逮捕
2014年4月13日,梁达委托律师涂海涛向朝阳区公安局报案。
“我们向朝阳区公安局提供了三份证据,第一份是梁达的书面控告材料,第二份是朱某承认三人‘收钱捞人’的录音,第三份是为梁家筹钱的证人证词。”徐海涛说。
4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将朱某等三人刑事拘留。5月29日,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三人。
“就在我们认为本案可以了结的时候,却出现了变故。”涂海涛告诉澎湃新闻,7月29日,朝阳区检察院在没有通知他们的情况下,撤销了对朱某三人的逮捕决定。同日,朝阳区公安局将三人取保候审。
7月30日,涂海涛致电朝阳区检察院。根据他提供的电话录音,朝阳区检察院称本案属于附条件逮捕:“就本案而言,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较少,并不足以认证三人犯罪事实。”
根据最高检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工作中适用的“附条件逮捕”意见》,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时,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重大案件,在依法批准逮捕的同时,应当对侦查机关提出捕后继续侦查取证要求,认为证实犯罪所欠缺的证据不能取到或取证条件已经消失的,应当撤销逮捕决定。
“朝阳区检察院在撤销逮捕决定时并没有电话或书面通知受害人。”涂海涛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北京市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工作实施细则》,检察机关在撤销附条件逮捕决定时,应开具相应的说理文书,“朝阳区检察院做法明显违规。”
公安:侦查证据充足
对于此案,朝阳区公安局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我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所得到的证据是足够的。”侦查此案的警察张伟(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在侦查期间朱某等人也承认收钱捞人的事实。
张伟透露,朝阳区检察院在撤销逮捕决定后,由于朝阳区公安局认为朱某三人犯罪证据充足,现已将三人移送起诉到朝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正在由公诉科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但对于这笔钱的去向,张伟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不方便回答。
“公安机关只有在认定嫌疑人构成诈骗罪时,才会将案件移送起诉到检察院公诉机关,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表明朝阳区公安局已经认定三人构成诈骗罪的证据很充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告诉澎湃新闻。
曾办理此案的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石晶称,无需补充侦查的决定是由北京市检察院作出,自己并不知情。“曾汇报过延长侦查时间一事,但上级检察院不建议延长。”
8月13日,澎湃新闻致电朱某三人,但三人纷纷以有事为由婉拒了采访。
作者:
大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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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014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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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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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今
时间:
16.8.201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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