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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欧盟新规终落地!涉及飞行延误补偿,行李收费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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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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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争议性谈判,欧洲议会与欧盟成员国终于就航空旅客权利改革达成一致。航空业试图放宽规则的努力未能如愿,核心消费者权益条款基本保留。新规在强化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也回应了近年来引发广泛争议的诸多问题。

三小时延误补偿标准不变
现行法规中最重要的“三小时规则”得以保留。根据自2004年起实施的条例,航班延误超过三小时,乘客可根据航程长短向航空公司索赔250至600欧元。欧盟委员会曾提议将门槛提高至四小时,成员国则希望将赔偿上限设定为500欧元,但欧洲议会从消费者保护角度予以否决,最终各方维持现状。手提行李收费必须透明,小件行李继续免费
关于手提行李费用的争议也有了结论。航空公司仍可对大件手提行李收费,但必须确保小型行李免费。新规要求航空公司默认显示包含手提行李的票价,方便消费者比价。自愿放弃手提行李的乘客则可获得相应折扣。
信息告知与邻座安排得到强化
新规明确,航空公司须在行程结束后9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乘客其权利及索赔方式,乘客有九个月时间提出申请。同时,航空公司不得强制乘客下载App获取登机牌——此举针对瑞安航空去年11月推出的强制政策。
此外,陪同14岁以下儿童、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的成年人,可免费获得邻座安排。
各方反应:消费者保护团体欢迎,航空业不满
欧洲议会议员对协议表示欢迎,称虽未达“历史性突破”,但“明显改善了现状”,并成功阻止了“部分成员国削弱乘客权利的企图”。德国联邦司法部长斯特凡妮·胡比格也强调,延误赔偿金额未被削减是一大谈判成果。
航空业则反应冷淡。德国航空运输业协会指出,在中远程航线上,“在如此短时间内安排替代航班或完成维修是不可能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航空公司难以承受赔偿与替换航班费用的双重负担,尤其是新规不适用于非欧盟始发的境外航空公司。
生效在即,航司有12个月过渡期
该协议尚需成员国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全会正式批准,但这被视为程序性步骤。新规生效后,航空公司将有十二个月的过渡期进行落实。对于经常飞行的旅客而言,这项改革意味着权利更清晰、维权更容易——但航空公司的抱怨,恐怕还会继续。


文章来源:

"Rechte von Fluggästen: Das soll sich ändern", BR24, am 16.0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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