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2272|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ONS的感受(卫道士不要进来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7.8.2008 23:4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本人在德国时间比较长,期间一直没有女朋友,当然找一夜情也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在德国受到理工严谨的教育,先不妨定义一下哦,呵呵!两位寂寞的男女因性的需要而走到一起,尽情地做完了游戏,当他们再次相遇时,就如同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像是两位陌生人。这就是一夜情

首先可以先说一下一夜情的对象选择。虽说我比较放荡,但是还是要有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不能迫害他人的个人幸福,即有男女朋友和已婚的人我是坚决不会ONS的。第一,若是被他或者她的朋友发现,伤害的人比较多;第二,若是有婚姻就更不行了,若是别人来告你,你就惨了,呵呵。
其次,当你和一夜情对象见面之后,千万不要腼腆或者不好意思。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所以只奔主题就可以了。还有一点,就是有些女生还是觉得不好意思,所以男生千万不要打听对方的个人情况,大家高兴就可以了啊。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尽量不留正确资料给对方,大家明天以后就不再见面,不留姓名、电话比较好,一般都是使用德文名字,反正就说自己是什么Honey、Rosy、Lily之类的就好。
第三,ONS进行地点:建议你选饭店或宾馆做为ONS的地点,因为为了你的安全起见,尽量不要让对方知道你住在哪里,其次也不能去他家,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设备或危险。何况你们都要发生关系了,既然是你情我愿,就让男生付个旅馆钱吧!
第四,就是一夜情的卫生问题。性病这个东西,性伴侣增加一个,得病的几率就会增加很多。尤其是一夜情,你不可能很详细地了解对方到底是个什么人,甚至你都没有机会问他有没有性病,或者是问不出真话来。 所以我觉得一般情况下袋安全套比较好。如果双方真的感觉袋套不爽,双方对后果都不在乎,那就不用了,呵呵。
第五,那也是大家都想不到的问题,尤其对于女生来讲,就是安全问题。以前记得在英国的一个中国女留学生,通过网恋跟一个英国男人约会,实际上这个英国男人的目的就是谋杀,他们见面的时候他就把那个女孩谋杀了。如果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个陌生人,然后两个人出去有一夜情的话,这中间强奸、抢劫这些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大家想在快乐的时候也要主义安全哦!
第六,回到定义,呵呵,既然是一夜情,绝对避免涉入感情,如果很少尝试ONS,心理健康就很重要,你要有决心,有本事出来玩就要有本事放得下,决不能有感情的涉入。
第七,一夜情后应当避免的傻事。请不要做那种第二天打电话给人家的傻事,那不是出来玩的态度,尽量不要互留电话的原因是,免得被对方当成随传随到的炮友,这很没自尊。但是如果对方表现很赞,你个人想留他当炮友,那就只拿对方的电话,不要留自己的电话给他。总之,要拿到性关系的主控权。其次,就是大家最好把通信记录全部删除,这样最好,呵呵!
以前有一个圣人曾经讲过,女人就像一杯盐水,男人只会越喝越渴。若你还没有过一夜情,那就请不要尝试了。当你有过第一次之后,你就是感到更加寂寞,更加空虚。你会找第二次,第三次,一直找下去,到最后就会像我一样,对女人和做爱没有什么感觉。我现在感觉结不结婚都无所谓,反正在花丛里已经习惯了,呵呵。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18.8.2008 06:3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8.8.2008 07:07: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erchen2004 于 18.8.2008 07:39 发表
女卫道士可以进吗?


"以前有一个圣人曾经讲过,女人就像一杯盐水,男人只会越喝越渴。若你还没有过一夜情,那就请不要尝试了。当你有过第一次之后,你就是感到更加寂寞,更加空虚。"

我觉得这几句话说得挺好的。圣人说得好,你说的也不错。建议斑竹列入入版必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8.8.2008 07:12:06 | 只看该作者
汗,错点了引用。
这个版的帖子怎么现在都不能编辑了呢? 莫非要留下什么证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18.8.2008 07:32:11 | 只看该作者
美女你能来赏光留言在下已经觉得很荣幸了,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18.8.2008 08:47:02 | 只看该作者
都什么时代了,这里没有谁是卫道士,卫道士也不会来这个版块。
放心,你这个帖子不会有人炮轰你的。大家都去炮轰的帖子自然有炮轰的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8.8.2008 09:46:33 | 只看该作者
比较中肯
关于上瘾和空虚,我也觉得是这样的~~~

固定伴侣比较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8.8.2008 14:17: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aerchen2004 于 18.8.2008 08:12 发表
汗,错点了引用。
这个版的帖子怎么现在都不能编辑了呢? 莫非要留下什么证据。。。


凡走过,比留下痕迹。。。汗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8.8.2008 14:2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18.8.2008 18:14:46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感觉版面还是有几个卫道士的,所以要小心翼翼,怕被炮轰哦!
现在看来大家应该都找过了,嘿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5.11.2024 02:26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