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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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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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8.2003 20:40:12 | 只看该作者
蒙娜丽莎的微笑 <br> <br>送交者:冰糖葫芦 <br> <br><br>“别去捉摸蒙娜丽莎的微笑,”在他的画室里,公孙对我说,“所谓微笑背后的意义,什么拔牙啦,怀孕啦,吃了巧克力啦,都是观者主观臆测;其实,蒙娜丽莎只不过是在微笑而已。” <br><br><br>上 <br><br><br>认识公孙是偶然也是必然。那年我大学二年级,正带着刚入学的新生军训。忽听有人找我,我向着操场边上望去,就看见一个高大的男生,穿着黑色的夹克和牛仔裤,斜倚在一辆破得走形的自行车上,含笑望着我。要到多年以后,我重看老剧《上海滩》的时候,才发现公孙那懒散的仪态,微驼的身形,慧黠的嘴角,专注的眼神,睥睨一切的自信态度,心事重重的沉郁表情,甚至笑起来满脸只剩大白牙的样子,无不象及了许文强,但是他比许文强俊美得多,以至于我在向他走去的时候,满心里都是惊异:天!我们学校里还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同时我也在紧张地回忆这两年是否得罪过什么人,因为他那副大马金刀的样子,太象是来找麻烦的。然后他开口了:“你就是林琅?校学生会的宣传部长是吧。我是美术系新一届的宣传部长,来问你书画展的事。”啊,是画家,怪不得气质特别。他要带我去看看美术系参展的作品,于是我跳上他的破自行车,在我们系一百五十名新生好奇的注视下吱吱扭扭绝尘而去。 <br><br>在美术系的教室里我流连忘返。我自幼酷爱美术,但始终没有机会接受专业训练,自己胡乱画了二十多年,至今也只会临摹,不会创作。如今身处美术系的教室之中,就象触及童年的梦境,我在一幅幅的油画习作前心醉神迷。公孙起先只是坐在讲台上吸烟,渐渐地对我注意起来:“你能看出这是超现实主义风格?啊?你还知道达利?”当他知道我只有十八岁时,更加大惊小怪:“你比我小三岁!居然比我高一年级!还当我领导!这算什么事啊。”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见了我不称名字,称:“七三年的大部长啊,哎呀,七三年的大部长。”我也从不象别人那样称他“孙雨飞”,自从在宣传部开会的签到簿上看到他是复姓后,我一直称他“公孙”,我喜欢复姓的古雅高贵。 <br><br>我们外语系在北院,美术系在南院,中间相距几里地,见面的机率是很低的,我们基本上只是在宣传部的会议上相遇。但是公孙做为宣传部长实在很不称职,他总是明目张胆地旷会,偶尔来了,也是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里神情恍惚。有一次在会议开始前他居然打开一包烟抽起来,被我毫不客气地阻止了,他笑笑,不说什么。他在这种场合一个招呼都不对我打,和平时的友好是完全两样的。我知道他是不喜欢学生会的那种身份,但并不介意他的散漫。我尊重并且盲目崇拜美术界人士。 <br><br>这样过了半年,公孙告诉我美术系学生会调整,他改做学习部长了。我略感惆怅。不久我当选了校学生会主席,也离开了宣传部,却反而更多地听到孙雨飞这个名字,因为校学习部长总是忿忿地抱怨,说美术系的学习部从来不听他的安排。 <br><br>一天下午我要去南院上课,一出宿舍楼就看到公孙悠闲地走来。我说:“怎么有空到北院遛跶来了?”他笑笑:“很久没见你了,来看看你。”我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那进来坐坐吧?”“看到了还坐什么?”我同他一起走了回去。我从来没有发现那条路是那么长,让我们谈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发现那条路是那么短,仿佛什么话都还没来得及说。他对我讲起他学画的历程,高考的无奈,讲起他去西藏写生时断粮捉老鼠吃的惨状,上大学后逃课去画画的风波,还讲起他在S市和平大街银杏树下的幸福之家和他美丽的母亲。那天下午阳光洒满校园,丁香花遍地盛开,空气中充满温馨的味道,他那微眯着眼睛的神态如一副精致图画,令我至今深铭心底。 <br><br>几天后,校学生会安排检查各系学生会工作,在分派任务时我将音乐、美术系都划在自己的名下。这当然是一种舞弊行为。出自于对艺术家的偏爱,使我虽然明知道这两个系学生会工作一定是倒数,也不愿意让他们落后得太难看。检查美术系的时候全体学生会成员中只有公孙没出席,与他同宿舍的系体育部长尤勇说他受伤去医院了:“调颜料的时候锥子刺进手心里了。流了那么多血啊,把画板都染红了。”我很心惊,临走的时候请尤勇代我问候公孙,尤勇说:“好啊,我告诉他你会带着点心水果来看他!”我笑:“如果没带,那就是已经被你吃了。” <br><br>我本来是不会带着点心水果去看望一个还不太熟识的男生的,但第二天晚上看电影《警官的诺言》,有一个镜头是凶手开枪射中警官的掌心,令我马上想起公孙来,登时如坐针毡,电影结束后直奔公孙的宿舍。因为是周末,他们宿舍里八个人都在,见到我怪叫起来,公孙带头与我握手:“稀客啊!稀客啊!”我诧异地看看他的手心,他不知所云,一旁的尤勇尴尬了:“你临阵脱逃,我只好骗她说你去医院了。”公孙笑起来:“不算骗啊,我确实受伤啦。”他将手指翘起给我看,我费了好半天才看到在指尖上有一个细细的针眼。我做拂袖而去状,大家都笑起来,搬了一个黑漆漆的黄凳子让我坐。其实这里除了公孙和尤勇之外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我们似乎是马上就熟络了,我相信我本应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在他们中间,才能找回我真正的自己。我在那里坐了好久,与他们高谈阔论,听他们讲述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为一些怪现象跌足大笑,为一些新鲜事兴奋不已。体育部长尤勇身高尚不及我,瘦弱不堪,一头长发,还戴着小圆眼镜,与其说他象个体育部长,还不如说身高一米八六的公孙更象。“报到那天我在火车上遇见他,我就认定他是体育棒子,”尤勇指着公孙说,“结果这个冷冰冰的家伙,一路和我坐同一辆接站车,进了同一个宿舍楼,又跟着我进了同一个宿舍,居然还爬到了我的上铺,住在我头顶上!”我问公孙:“你呢?你觉得他呢?”公孙大笑:“我第一眼见到他那模样,就知道他和我一个系的。”公孙看外表真的和美术系其他同学不太一样,他永远将服饰搭配得整洁舒服,头发干净利落,指甲都剪得齐齐整整。但是他和他的同学相当投合,在他们中间他神采飞扬,妙语如珠,完全不象在学生会那样沉郁。我开始觉得我来错了,因为发现自己正在被他所吸引,着迷于他的一言一行,他的眉梢眼角都牵动着我的心,这种温柔的惶恐渐渐地包围了我。 <br><br>不知是谁递给公孙一把吉它,说:“让林琅见识见识我们美术系的音乐天才。”公孙表情腼腆,但仍接过吉它拨着,唱了起来:“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一曲弹罢,我正怔怔之间,他的舍友齐声喊道:“《归去来兮》!《归去来兮》!唱出林琅的眼泪来!”公孙笑笑,弹了两个和弦,从容地开了口。 <br><br>“归去来兮 <br><br>青春将芜 青春将芜 <br><br>当年离开家乡她才二十五 <br><br>挥一挥衣袖是多少寒暑 <br><br>想要再见一面要走上多少路 <br><br>……” <br><br>那一刻我确定我是来错了。我不应该认识这个人,更不应该与他深交,我将自己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有一种风暴正在袭来,有一种苦痛就要开始了。我没有流泪,我只是不知我的人是在哪里了,我的身体麻木,指尖冰凉,我的心辗转粉碎,我定定地望着公孙,望着他修长的手指在吉它上拨动,忧伤的曲子从琴弦上涌来,从他的唇间悠然地飞出,他的眼睛一直在看我,那样又黑又深的一双眼睛,我明明不敢对视,但是我,无法移开目光。 <br><br>第二天,为了迎接即将举行的纪念“五四”全校合唱比赛,美术系派了几个学生到礼堂做布景,为首的就是公孙。我带人在下面布置会场,公孙在舞台上站着,两手插在裤袋里,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向前来检查的老师汇报情况,眼角瞥见公孙仍在那里看着我,我满脸红涨,语无伦次,以至于老师关切地问我是不是病了,要我回去休息。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这么“病”着,偶尔在路上遇见公孙,他总是邀我再去他的宿舍。终于我问我的同学:“如果有一个人,老是请你去他家玩,你怎么办?”她问:“那你想不想去?”我唯唯:“想去。”她笑嘻嘻地看我一眼:“幸福要靠自己去寻找。” <br><br>于是,那个下午我哼歌壮胆,一路走到公孙的宿舍去了。不幸的是,或者说万幸的是公孙不在房间,我正欲离去,不远处的水房里传来深情的歌声:“是谁祸害庄稼呀?蚂蚱。为什么不捉它呀?蹦跶。……”我站定,看见公孙出来了。见到我他满脸绽开笑容:“小林来啦?快进去快进去,炕上坐。”我忍不住笑起来,然而没有话说。他并没注意,忙着给我欣赏他们出去采风的照片,随即跳起来说:“啊,有一个好地方给你看看。”他领着我一直走到学校最南边的一排敝旧民居中,七拐八拐,开了一扇破烂的门让我进去。我起先还以为他养了什么小动物,然而一进门,我竦然心惊!这是一间虽然破旧却收拾得干净整齐的画室,地上摆满了画具,墙上遍挂着已完成和未完成的画。公孙说:“我好不容易才租到的。这回可以画上整天,没人来打搅……”后面的话我都听不见了。我屏着呼吸将那些画一幅一幅看过去,看到了初识他时见到的“超现实主义”飞舞的小提琴,还有许多其他的作品,其中有一幅女郎的肖像,眉目间满是忧郁,我看着她脸上一笔一笔细腻的光影,仿佛又回到了我的梦境之中,泪水渐渐地就涌出来了。 <br><br>公孙坐在我的身后,良久没有做声。后来他慢慢地说:“小林你怎么了,你一向是个快乐的人啊。”我不语。过了一会儿,他说:“我知道这是你的梦。不过,你也不必遗憾。不是说喜欢的事就一定要去做。美术事业是很寂寞的,梵高这样的天才,勤奋一世,不过是贫寒交迫而死,至于他死后作品卖出天价,对他来说有何意义?你现在拥有的比你梦想的还要好,应该珍惜所能把握的东西,你这样的女孩,会有正常的生活。将来,你能带着孩子去美术馆看一看,我们就知足了。”他点起一支烟来,没有吸,看着袅袅的烟雾:“每当看到在美术馆里看画的孩子,我就觉得,这世界还是有希望的。” <br><br>“那你呢?你很愿意寂寞是不是?”“我愿意。”他笑,“我热爱。就象我的生命,永远不能放弃。” <br><br>第二天是五月三日,为了筹备大合唱比赛,我一下课就泡在学生会里,直到晚上十点钟才跑回宿舍去。进了门,就被舍友们包围了:“今天下午有个男生来找你!”舍友们激动地喧哗着:“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男孩子!快说快说,怎么认识的?”我摸不着头脑:“什么样的人啊?”“穿着一件暗红色的外套……”我一震,强自镇静地说:“啊,是他呀。来干什么的?”舍友的答话更是重重地撞击了我的心:“他说没什么事,来看看你。” <br><br>熄灯铃响了。那一夜我的听力特别灵敏,舍友均匀的呼吸声,水房叮咚的流水声,轻风吹过窗棂的声音,细尘从天花板上落下的声音,声声入耳,一直伴我到天明。清晨的微光里我仍然迷茫地想着那个等待许久却猝不及防遇见的人,回首纷乱的过往,遥望未知的前路,我的心中充满温柔,充满期待,充满没有来由的黯然。 <br><br>下午,大合唱比赛开始了,第一个出场的就是美术系。这样的安排很不好,但没办法,是抽签决定的,我担任主持人,在台前笑容可掬,在幕后忧心忡忡,看着那支一上场就引起全场哄笑的杂乱队伍。公孙独自站在前方。他是领唱。他仍然穿着那件暗红色的外套和白色的牛仔裤,手里把玩着麦克风,表情一片漠然。前奏开始了,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队员们七高八低地唱了起来,声音嗡嗡,台下笑成一团。然后公孙拿起了麦克,一把高亢嘹亮的男声破空而出:“我们有多少心里的话要对你讲……”观众们静了一瞬,旋即掌声如雷。然而他只有这一句唱词。歌曲重复第二遍时,他的这一句又引起观众的暴彩,接下来嗡嗡的合唱继续让大家笑倒。 <br><br>后来我当然弄到了这曲歌的磁带,令我惊讶的是里面那句男声的原唱果真象极公孙,当然合唱并不是那么嗡嗡的。这曲歌我一直听得烂熟,每一次当那一句男声在合唱中嘹亮地响起,我都屏住呼吸,心潮翻涌。 <br><br>那天比赛结束后,我在空无一人的礼堂里徘徊了很久。我站在公孙站过的地方,回想着许多许多东西。忽然的冲动之下,我跳下了舞台,向公孙的画室走去。 <br><br>已经是黄昏了,我这个不记路的人转了好几个圈子才找到了他的画室,然而站了很久不敢敲门。附近的居民疑惑地看着我,我不得不举手敲了一下,公孙在里面应道:“进来。”我见旁观者已经走了,就没有动。公孙也不再问。又过了很久,只见邻居的门里探出一个警惕的头,我只好鼓足勇气,又敲了一下画室的门。里面有人回答:“谁呀?” <br><br>这回是一个女孩的声音。 <br><br>我愣了一瞬,拔腿就走,身后吱呀一声,门开了,那女孩在走廊里大声地问道:“是谁呀?谁呀?” <br><br>接下来直到深夜,我就站在画室对面的马路上,凝望着那个窗口。那个窗口门户大开,窗帘也没有拉,里面灯光明亮,照着正在作画的两个人。那女孩在窗前坐着做他的模特,公孙则一直在画了又看,看了又画。很久以后,女孩靠在窗边,开始梳理头发,公孙走过来,将她拥在怀里,伸出一只手,从她的长发上,温柔地抚落。 <br><br>我抬头望向黑暗的天空,用力地眨眨眼睛。在我的头顶是一棵茂盛的梧桐树,我摘下一片树叶,看着它和我一样,在晚风里瑟瑟发抖。 <br><br>再见,公孙。 <br><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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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8.2003 20:40:45 | 只看该作者
中<br><br><br><br><br>第二天我仍然意气风发地去上课,课堂上也并没有走神。课间我望着教室外面,忽然发现校园里遍地的丁香花都已经谢了,尽管从我上次注意到它至今,只有十天的时间。 <br><br>不久就开校运会了,美术系和外语系的位置相邻。这可不是我安排的,而是因为美术系和外语系在全校的体育成绩分列倒数第一和第二。美术系一入场我就看见了公孙,因为他打着系旗,在队伍的最前面。那系旗和他一样懒散,已经在旗杆上降了一半,他视而不见,仍就那么举着从主席台前施施然行过。我兼任着外语系的学生会主席,整个运动会期间一直在往来奔忙;而公孙从来不肯照校学习部的安排去点查人数,也不大注意场上的比赛,只是出神地坐着,偶尔抬头看见我,置周围同学的侧目于不顾,大喊着:“小林!过来坐会儿啊!”但我可不能不顾我们辅导员的脸色,因此只能报之微笑而已。中午,我留在场地上看守,和美术系留守的尤勇闲聊,终于套出公孙的女友是地理系比我高一年级的许小婕。尤勇说:“雨飞可是一天一枝玫瑰花,辛辛苦苦才把她追来的。”下午我借故来到地理系,问他们的学生会主席哪位是许小婕,那位老兄非常紧张:“怎么,她又惹什么事了?那女孩很散漫的。”他指给我看,我顺着他的手望去,只见一个女孩的背影,笔直地坐着,优雅而冷静。 <br><br>是她,那确实应该是公孙的女孩。 <br><br>人生的际遇就有这么奇怪,以前我总想见到公孙却总见不到他,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想再见到他了,他却出奇频繁地出现起来,几乎每天都能遇到他,有时是他来北院洗澡,穿着一双大拖鞋;有时是我去南院上课,看见他在操场上打篮球;还有时什么也不是,只不过在路上,就迎面撞见了,彼此微笑着招呼,擦肩而过。他仍然邀请我去他那里玩,我总也没有去。他倒是偶尔来看看我。甚至有一次,我下了晚自习回来,吃惊地发现公孙和三个舍友排排坐在我宿舍楼的门口,说已经等了我两个小时。 <br><br>有一次他在快熄灯的时候急匆匆来找我,要我去他的画室看看他画来参加全国美术双年展的作品:“你可是我这幅画的第一个读者。”那幅画题名《城市》,是他的自画像,身处钢筋铁轨之中,看来是想表示都市的狭逼困顿。我为画中强烈的生命力所动,但对他自己所言“金属的感觉”颇有异议,结果他不高兴了:“你听没听说过一个故事,画家的妻子批评画家不会画画,说他把树画成了蓝色的。”我笑着看他。我愿意纵容他的骄傲。后来我们谈起一些名家作品来,他读刘骁纯的艺术评论给我听,又随手拿起一幅安格尔的《莫瓦铁雪夫人像》说:“小林你是懂的。我认识一些人看画只看到‘肉’而看不到‘人’,这真是亵渎了艺术。这样的精品,你要从纯美术的角度欣赏他的风格、技法,表现力,千万别附会别的东西。”他说:“最傻的就是捉摸蒙娜丽莎的微笑,所谓微笑背后的意义,什么拔牙啦,怀孕啦,吃了巧克力啦,都是观者主观臆测;其实蒙娜丽莎只不过是在微笑而已。” <br><br>他忽然停了下来,仰头靠在椅背上,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唉,小林,其实你真的很不错。” <br><br>画室的墙上总有新作品,我也看到了那天夜里目睹公孙画出的许小婕,形神兼备,她不是一个特别美丽的女孩子,但确实气质非凡。桌子上放着吉它,是公孙拿来做写生的,他要弹一曲给我听。问我想听什么,我说:“《归去来兮》。”他边调弦边笑:“要抓紧听啦,我离校后,这首歌就成绝唱。”此言不幸成谶,那天他唱完至今,我再也没能找到这首歌。我知道这是侯德健写台湾老兵乡愁的旧曲,但是我身边不仅没人会唱,而且在所有能找到的书、磁带、光碟里,都没有这首歌的记载。后来我终于在网上查到了歌词,却又和公孙当年所唱完全不同。这首歌就象是一个梦,恍惚地飘荡在我的记忆之中,若隐若现,真假难明,越是追寻,越是了无痕迹。 <br><br>那天他送我回宿舍时已经是后半夜,大道上寂静无人,月光洒满肩头,他侧着头听我说话,唇边挂着一丝缥缈的笑。 <br><br><br>当你的身影一次次在面前出现 <br><br>梦中的笑容却越来越遥远 <br><br>一个不熟识的名字藏在心底 <br><br>熟识的你 再也无法触及 <br><br><br>千帆过后我也许会明白 <br><br>但此刻的心结如何能解开 <br><br>你的双眸里写着所有的答案 <br><br>迷离的晨雾中 我总是看不见 <br><br>悠长的歌声淡淡淡淡飘起 <br><br>是什么模糊了眼中的你 <br><br>渐落的暮霭携去碎裂的梦想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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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8.2003 20:41:52 | 只看该作者
下 <br><br><br>“时光倏忽如白驹之过隙”,一眨眼两年过去了。我毕业分配在政府外事部门做翻译,单位没有房子,在学校教工宿舍挤了一个床位住,每天早出晚归,工作忙碌而充实。有很多人给我介绍男友,我也不厌其烦地去相亲,但是始终没有钟情的人。我并不为此烦恼,快乐地经营我自己的生活。 <br><br>那一天我接待一个法国考察团,陪他们参观、座谈、用餐,一直到深夜。回到宿舍,舍友告诉我有一个男人来找我。我问:“什么样的人?”“好高啊!好潇洒啊!他留了条子给你。”我哼着歌拿起条子一看,登时如遭雷击:“我到D市来,顺便看你。以后有机会再联系。有事可以打我的手机:9051257。”落款是:“公孙雨飞。” <br><br>窗外淅淅沥沥,不知什么时候真的飞起雨来了。我望着窗外,一种前世曾经熟悉的凄凉感觉占据心头。公孙,你怎么来了?你怎么想起来看我的?你怎么找到我的?这些年你过得好吗?现在在做什么?我有太多的话要问你,太多的事要对你说,但是我不会打你的手机的,正如虽然你告诉过你家的电话,我却只是牢牢记在心头,从来没有拨过一次。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如果打通了,我对你说些什么呢。这样缥缈地牵挂着,不也很好吗。知道你来看过我,这已经足够了。 <br><br>第二天我揉着红眼睛去上班,继续奔波忙碌。下午,冷不防地,接到一个电话:“是小林吗?”“……啊。”“我是雨飞啊。哎呀你怎么那么忙啊,今天早上我六点半就到你宿舍了,居然已经走了!”我问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他笑起来:“在咱们学校找林琅还不容易吗?我随便扯住一个人就问出来了。”他说他来谈生意(谈生意???),现在在郊区,晚上回D市。我冲口而出:“我去接你吧!”“好啊。八点在车站好吗。你还能认出我来吗?”——公孙,我怎么会不能呢。八点钟我在车站,一眼就看到了他,他比当年胖了一些,穿着一件皮上装,提一只密码箱,确实象个生意人模样。看到我时他在马路上高呼:“哎呀,小林!哎呀,小林!你漂亮了呀!你要是以前就这么漂亮,我就娶你了。”我笑。我接他到附近的快餐店想请他吃饭,他坚持一定要请我。 <br><br>吃饭的时候我看着他。他的眉梢眼角,一毫一发,全都一如当年。他也笑着看我:“我是不是老了?我那著名的微笑呀,早已不再,早已不再。”他给我讲他的故事:毕业后他分配的工作完全不对口,周围环境也容不下他的飞扬跳脱,他就辞职回了家。正在这流落江湖之际,和他同时毕了业的许小婕要去北京读双学位。“许小婕你认识吗?”我笑着点点头:“听说当年你一天送她一朵玫瑰花的。”他凝神:“很好笑是吧。不过那时候我确实是很用心做的。”许小婕读双学位需要一万七千块钱,公孙东挪西借,送她去了。可是她到了北京不久,认识了另一个男人……“她对我说觉得我没前途,无法让她留在北京,我说你再等我一年,我还能总这样吗,可是她不等……啊,‘书上说有情人千里能共婵娟’,S市到北京还没有一千里呢,她连一年都不肯等啊。”公孙现在说起这些,语气已经平静得象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他说许小婕拿了一万七千元还他,“那时候她有钱了。可是我没要,我说我们谈了两年恋爱,没什么给你,这点钱就算是给你的一点纪念吧。” <br><br>“那段时间真是我最黑暗的日子。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爱情,没有将来。我整天在家里抽烟。我妈妈给我介绍女朋友,都被我的坏脾气吓跑了。我的朋友们也说我这个人算是废了,都不肯理我。尤勇结婚都没告诉我。” <br><br>说话之间,我们从快餐店走出来,在大街上漫步。夜已经深了,天气很冷,不过我不觉得。 <br><br>“后来我想,我还年轻呢,不能就这么堕落了。我找了很多事干,倒过服装,卖过雪糕,后来有人找我做了一份装修,对我很满意,给了两万块钱,还帮我介绍活儿。我姐夫也很支持我,就这样开了一间装修公司。”我说:“你姐夫不是在北京吗?”“嗯,来S市了。你怎么知道他在北京?”我笑笑:“你以前说过的。”公孙说他的公司业务开展得不错,在省内好多地方都有他们装修的楼。“但是,”他说,“毕业以后,我再也没有画过画了。”见我沉吟,他又说:“不画画并不代表什么。”我应道:“啊,那倒是。” <br><br>我们一直走到在建的天伦大厦,他在楼下转了很久:“开工呢,这我就放心了。这楼的六层裙楼是我们负责装修的。哎,你不觉得这楼美吗?多漂亮啊。等我们装修完了,就更漂亮。”他说他的公司叫“三峰”:“是三个疯子的意思。起先只有我们三个人,现在有七个了。啊,都是男人,都和我一般高,都没成家呢,开会时我说:‘近来公司生意不错,就是各位的终身大事成问题。’他们说要我带头。小林,你有男朋友了吗?”我笑着摇头。“还等我哪?也太痴情啦!哈哈。……你那么能干,来我们公司好不好。我们七个单身汉随你挑。”他转过头来:“不过我希望你会选择我。” <br><br>公孙说要找个地方坐一坐,带我进了HOLIDAY INN的酒吧。这里灯红酒绿,喧闹不堪,我很不喜欢这种环境,但也不动声色地坐着。公孙要了两杯柠檬茶,沉默了片刻,说:“对不起,小林,我不该带你来这里,这是把你当甲方呢,我们走吧。”他丢给女侍一百元钱。出了门他叫了一辆出租车,说要带我去一个好地方,车开了不远就到了,他又丢给司机五十元钱。我忍不住说:“公孙,你对钱也太不在乎了。”他笑:“能花才能会赚啊。我第一次挣到两万元那时候……唉,不说了。下次我带自己的丰田来,就不用费力打车了。”他在一幢楼下高呼:“留级!留级!”我问:“是你的朋友吗,怎么叫‘留级’呀。”“是‘刘鸡’。他就叫这名字。嗯,怎么不答应呢,才十二点就睡觉了?我们上去敲门吧。他结婚之后就不熬夜了。我没想到他这么早就结婚,刚刚三十八岁。” <br><br>刘鸡是一个长相非常纯朴的男人,一点也不象艺术家。我们在如此深夜把他从床上闹起来,他竟连开玩笑的嗔怪都没有,笑着引我们进门了。他的客厅布置得象一个艺术展览馆,令我心花怒放,瞠目结舌,尤其是他拿出给我欣赏的作品和收藏,更使我趴在地板上不愿起来。公孙当然和刘鸡是很熟的,他们两个谈论旅行采风的事情时终于让我寻到了一点公孙当年的影子。我盘腿坐在地上微笑地看着他。我是如此地珍惜和他共处的一分一秒,我全心希望地球不再转动,时光就此停滞,明天永远不会来。 <br><br>公孙送我回宿舍时已近凌晨三点。天空中月朗星稀,万里无云,所有的风云都在我的心里涌动。呼吸着清凉而甜美的空气,我忍不住悠然吟道:“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公孙不语,只是含笑看着我。 <br><br>出租车经过学校南院,他探头向外张望:“我的画室呢?啊?拆了?太残忍了!……其实那段时光,我非常怀念。”我看着窗外:“我也是。”“不过生活总是要更新的,就象朋友,走一段路,可能就要换新的朋友,补充新的血液。你应该算是新的血液吧,以前我们交往并不多。”说话间到了我的宿舍门口,公孙说:“这周六我来约你。你……希望我再来吗?”我看他,他不看我。我说:“希望。”他点点头,走了。我站在黑暗之中,听着他的脚步声一点点消失在楼道里。 <br><br>周六慢吞吞地来临了。从早上六点钟我就专心地等电话,无论领导派什么任务都赖着不走,吃饭也抱着电话机。来找我的电话倒真是不少,但没有一个是我要等的人。我打了9051257,但是一直没开机。很快就下班了,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墙上的时钟从六点走到七点,走到八点,到九点十点,电话铃始终没有响。 <br><br>第二天我病了,发高烧,眼睛如小白兔般血红。但我仍去上了班,守电话。电话终于在一星期之后来了,公孙说他有事回S市了,下周再来找我。到了下周,仍然杳无音信,我挂他留下的传呼问他,他说再下周来。又过了一周,情形依旧。 <br><br>我就没有再问他。 <br><br>那天回宿舍的路上遇见一群大一的新生,无忧无虑地唱着歌:“……守住你的承诺太傻,只怪自己被爱迷惑;说过的话已不重要,可是我从不曾忘掉……” <br><br><br><br><br><br><br><br><br><br><br>在这样的黄昏 <br><br>我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br><br>苍白的笑脸背后 <br><br>谁知道我绝望的追寻 <br><br>路已走了很远很远 <br><br>身边总是喧嚣的人群 <br><br>所有人都看过我的长歌 <br><br>没有人听过我的低吟 <br><br><br>有一种事是永远不能提 <br><br>有一种人是永远不必问 <br><br>有一种等待 是永远没有结果 <br><br>有一种爱情 是永远无法触及的 温存 <br><br><br>是不是就只能这样了 <br><br>在这美丽得凄凉的青春 <br><br>是不是我就只能在月光下一再地 <br><br>倾听自己心碎的声音 <br><br><br>一晃过去了一个月,“五一”节假期来临了。为公孙,我在与我自己进行激烈的交战。我有太多的想念,又不能告诉他;有太多的盼望,又不能接近他;有太多的忿闷,又不能忘记他,有太多的疑惑,又不能询问他。我是应该继续遥遥地等待,揣摩,还是主动去破解这双丝网上的千千心结?在最后一刻的冲动之下,我坐上了前往S市的列车。经过一个下午的艰苦寻觅,我找到了公孙所说的“三峰”公司大本营——金麒麟大酒店。这是一家中等大小的饭店,从装修来看,不象是公孙的手笔。 <br><br>我问前台的女侍:“孙雨飞在吗?”“今天没来。”“怎么才能找到他呢?他的传呼和手机都没开,家里电话也没人接。”“哎呀,那不好办呢。喂!”女侍向店后扬声问道:“怎么才能找到老肥?”我失笑:“他什么时候得了这么个外号呀。”女侍笑了:“他刚来的时候,有180多斤,象座大山。”这时一个男侍出来了:“找老肥?问他对象呗。”我慢慢地说:“那太麻烦了,我还是等等他吧。” <br><br>在等待的时间里,我重施故伎,从女侍的口中了解到公孙的对象是医院的行政人员,一年前开始谈恋爱的。 <br><br>我仍然静静地坐在那里等着。这时候一位衣冠楚楚的先生从里面出来了:“是雨飞的朋友?快请进来坐。”女侍在旁介绍:“这是我们于经理,老肥总公司的老板。”总公司?我在迷惘中跟他进了办公室,他笑着说:“我不知道你是来找雨飞的,让你在外面等了那么久。雨飞去D市办事了,快回来了,他肯定会回这里的,因为他把我的车开走了。对呀,是丰田,你见到了?……”这是一个精明而又和善的中年男人,和我闲聊了许久,我用尽全身的精力维持自己在一个又一个的意外前面不改色心不跳。“雨飞是个能干的人,当年我请他搞装修认识他的,非常出色啊,后来他就在我的分公司里做了。对啊,就是三峰,只有他们三个人,业务还没怎么开展呢,不过前景不错,经雨飞的手做的项目都是成功的。”他讲公孙做生意的轶闻,我虽然心神涣散,但对公孙的事情,还是微笑着倾听。我也对他描述了一下在学校里沉迷于画画的公孙,不过现在讲起这些来,恍惚觉得都象一场梦境似的。他说:“可惜,世界上少了一个画家了!”我笑:“多了一个企业家,也没什么不好。”“你跟雨飞很熟啊!”“谈不上熟,工作往来而已。”我笑道:“我可是从来就,不了解他。” <br><br>酒店已经打烊了,我起身告辞。于经理说:“真可惜,联系不上雨飞。”我说:“我打了手机,不通。”于经理问了手机号,笑起来:“那是我的手机,在这呢。没开机,当然不通。”他送我出来:“欢迎再来。既然是雨飞的朋友,我们就是自家人。我是雨飞的姐夫。”我说:“啊,您从北京来的。”他略一愣神:“不,我一直在S市。哦,你说的是他自己的姐夫,我是他对象的姐夫。”我灿烂地笑了:“那是怎么个关系呢,应该叫连襟是吧…… <br><br>回到D市的第二天,公孙来了电话:“小林,真遗憾!我回来的时候你刚走!真是叫失之交臂啊!……”我微笑着听着。似乎我应该是伤心或者愤慨的吧,然而都没有,他那万事无碍的语气依然使我如沐春风,满心里都是凄凉的温柔。我想我是不能怪他的,对这样一个从不按牌理出牌的人,谁能有什么要求呢?只因我心中有块垒,处处惹尘埃罢啦。公孙依然在电话里朗朗地笑着:“……我很快就会再去D市,……我可不是为项目,我是专程去看你的。到时候再见!”“再见。”再见,公孙。我忽然想起以前也这样与他道过别的,那也是在五月四日,正是三年前的今天,是否是因为我的性格就决定了我的命运,总是在这样没有结局的追寻之中绕来绕去。 <br><br>那天晚上我又去看天伦大厦。这幢楼建得很快,每晚来看的时候都有新进展。夜很黑,风很大,我站在楼底仰望上去,高耸的大厦形成一种沉沉的压力,似乎要向我倾倒下来。我慢慢地离开下面的街道,遥遥地回头望去,大厦岿然依旧。而在我的心里,有一点什么东西正在一片片碎裂,散落尘埃,不可收拾。 <br><br>哀大莫过于心死,我早已心死,却永远无法遗忘。 <br><br><br>尾声 <br><br><br>1996年6月,我旅经法国巴黎,前往卢浮宫拜谒,在那里我找到了《蒙娜丽莎》的原作。那幅画被精心保护在玻璃柜里,外面还隔着栏杆,遥遥望去,咫尺天涯,显得熟悉而又陌生。我努力想从纯美术的角度来欣赏她,但是不成,我还是从她的似笑非笑的神情里想象出太多的东西。一瞬间,悲怆占据我的心,在静默的注视之中,我潸然泪下。<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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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8.2003 00:29:16 | 只看该作者
   爱情这档子事, 对于动真情的人, 往往致命  <br>  
5#
发表于 21.8.2003 01:19:14 | 只看该作者
<span style='color:gray'><br>有人告诉我 <br>这世界属于我<br>走遍了每个角落<br>在遗失的笑容里<br>我才找到我</span><br><br>对一个从来不曾了解过的男人<br>值得等待这么长时间吗?<br><br>崇拜,在少女情怀里作个点缀就够了...<br><br><br><br><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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