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4 楼主本人,或是有人用楼主的名义定了什么东西或服务。楼主大概搬家了,也没有 Nachsendungsauftrag。所以没有收到任何信件。这是法院找到新地址后重新寄的。 驳回是对的。Mahnbescheid 是4月底递到的。不知是谁收了。 既然已经联系咨询学校的律师了,就看他如何说吧。 |
本帖最后由 xd1108 于 26.8.2011 14:44 编辑 都搞到法院了, 自己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祝楼主好运! |
回复 huanglunbu 的帖子 谢谢ls,我跟学校联系了,可以去咨询学校的律师,在这之前我先把我的回驳信件邮寄出去了。因为时间不太多,只能先这样了。钱先是不交的,因为我都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
那你最好找个律师问问了! |
前几天刚看了一个节目好像叫kern。上面也提到类似的情况。律师的意见,Hinweise des Gerichts 谁都可以去开。直接忽略不计。等收到黄颜色的信件了,再重视!那个好像是法院的专用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