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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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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6.2004 2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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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给我讲了上面的话。我很,很难理解他和它,所以我很想向各位请教这个典故的出处,和每当一个人讲到上面的话时,他是以一个什么样的立场来看待,所谓的与“鱼“和<br>“熊掌“的呢。
2#
匿名  发表于 3.6.2004 09:55:11
两样都是好东西.两样东西对于主人是同等重要.可是又不能同时拥有,只能选择其一.
3#
发表于 3.6.2004 09:58:22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Guest+Jun 3 2004, 09:55 --></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b>QUOTE</b> (Guest @ Jun 3 2004, 09:55 )</td></tr><tr><td id='QUOTE'><!--QuoteEBegin--> 两样东西对于主人是同等重要. <!--QuoteEnd--> </td></tr></table><div class='postcolor'> <!--QuoteEEnd--><br> ????<br>阁下是真的这么理解?
4#
发表于 3.6.2004 10:17:13 | 只看该作者
此话出自 孟子 告子上,原文如下<br><br>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 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 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 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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