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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摘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难倒是错吗?
传统中依靠人的“自律”、“自我完善”、“自成为义”织成的道德伦理袍子,已是“补不堪补”。“五讲、四美、三热爱”、“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法制教育”,树了再多的标兵模范,补增了无数新的法令条律,贪官仍是比比皆是,婚姻仍是纷纷破裂。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教导人轻富贵而重礼义、道德的内容。《论语·述而》∶“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意思是说∶吃粗粮,喝白水,弯著胳膊当枕头,也乐在其中。用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富贵,对於我来讲就像是天上的浮云一样。”在孔子心目中,行义是人生的最高价值,“贫而乐,富而好礼者”被他认为是有“义”的人,是人生存的最高境界。
圣经中说∶“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箴言》21∶6)
两者的教导看上去很相似,但为何中国的“雷锋”一去不返,而在国外、在教会和查经班里,你却能见到一群群“雷锋”呢?他们如保罗般知道“怎样处富贵,也知道怎样处卑贱”。甚而不以贫为贫、不以富为富,因著耶稣基督在他们里面的生命,就认定自己是富足的,是可以给予的。
在基督教思想中,人的生存价值在於上帝的创造,此刻、甚至整个人世的生命都是短暂的,荣辱贫富、顺境困境都有上帝掌管,都是为了人的益处,都是祝福。而生命的意义在於永恒,永恒的家园在天国,存在的最高境界是与上帝同在,因而,人生存的价值和定位是不变的。无论何人,在何境况中,他生命的价值都不比另一个生命贵或贱。
没有对造物主上帝的敬畏与认识,人的生存就成了偶然,无价值预定的“始”,而“终”也是灰飞烟灭。既然生命“产生”并“归於”无意义的进化,此生存在的定位就只能在“此岸”,是境遇性的,随时变化的。我是谁?谁是“人”?都取决於社会当时的定位,人们的追求与努力就只能是,尽量满足这种短暂的、无确定、非真理、甚至无理性的,对“人”价值的定位。
如果否认上帝,就不可能存在一个超越而永恒的生存定位,生命存在的价值就只有当下性和物质性,那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生存观和生活方式就成为合理,这正是目前中国社会各种问题的内在基因。从不犯规的人是傻子,犯规而被抓住的是倒楣蛋,对於犯规而又不被抓住的人,人们怀著忿恨羡慕他。
虽然很多调查表明,财富的增长并不能带来幸福程度的增加,虽然绝大多数人不愿意承认“钱”能买到一切,但财富事实上成了“此岸”社会可以定量的物质标准,成了一种生存价值定位,於是,没有超越性生存定位的人就必然被“财富”,或别的相类似物质主义的“定位”所捆绑。
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若我们闭上眼睛,不看他所造的宇宙;塞住心灵,不听良心中上帝的声音;人若否定了永恒与绝对真理的存在,又凭什么确立道德伦理?凭什么认可“良心”的存在?人若仅活在物质的层面,而生命也不过是物质进化过程微尘般的片断,弱肉强食难道不是天然进化法则吗?
人们的心灵,却超越了物质、超越了眼见、超越了实利,回应著、呼唤著“天道”;在私欲、物欲的波涛中,无法充耳不闻良心中的责备。今天《伦语》等中国传统文化有复盛之势,正是人们渴望藉著先哲们领悟并记录下来的良心之音、天地之声,来唤醒自己昏睡的良知。但他们以为这良知的声音来自于人,若不能因这声音而认识上帝,良知终必因其难行、不可行、不值得行、行也不得彰,而再次渐渐微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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