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民进党今(1)日召开党团大会,经过2个小时热议后,民进党版〝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终于出炉,由党团干部召开记者会公布草案架构。最快会在下周提案,预计4月底后就能排案实质审查。草案删除原本〝自动生效〞文本。 党团总召柯建铭说,党版条文不管是在谈判前、签署前、签署后三阶段都要进入国会监督及公民参与机制。其严格程度,举世少有,是〝从头严到尾〞。行政部门决定谈判议题后,相关部会必须先向立法院报告谈判计划,谈判中必须就谈判初步共识向立法院报告,要签署的协议草案必须经立法院同意后才能签署或继续谈判,决不允许自动生效。 ![]()
民进党党团总召柯建铭(中)、干事长吴秉叡(右)、书记长陈亭妃(左)举行记者会说明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记者:张英杰 王士荣摄) 至于〝谈判中阶段〞明定,立法院审查协议草案应于九十天内完成,审查若逾期未完成,必须经过院会议决。民间团体批评此条款无异于「张庆忠条款」。党团书记长陈亭妃表示,如果时间不够,还是可以议决、可以延长,所以绝对没有所谓〝自动生效〞问题。而且,这些条文都是正在讨论当中,〝还没进入签署阶段,就不会有所谓的自动生效。〞 柯建铭表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是以立法院为主的监督权,没有由行政机关提案的道理,未来就是以民进党团版草案为主,新政府行政院不会再提任何版本。党团会尽快将〝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提交院会付委审查,预计4月底后就能开始排案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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