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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情书,写到老,是一种好习惯,更是一种幸福。
先说说文采。书面语言终究只是一种工具,充当人与人沟通的桥梁。既然是工具,就有一定的局限性。一个人文采再好,也难免有过“言不尽意”的感叹。追求表达最大程度的淋漓尽致,已经算是完美。何况,同一句话在千百万人心里可能会有千百万种的解读。人间最美的声音莫过于两朵灵魂的共振,感觉这才是文采的珍贵之处。文人或是歌者,同在潺潺流淌的心河边徘徊,哪个不是秉着灵魂的烛光在觅知音呢?一直很喜欢这个说法:“若非是源自灵魂欢悦的喷泉,我不会牛饮爱情甘美的滋味”。会感动,但我不会说我喜欢你的文采,更没有百分比这一说,因为我最想亲吻的是它的源头。
交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单纯的世界,你我不会一开始就对谁敞开心扉。如此更显得神交的难得。转变,不是我为了谁而刻意扭曲自己,改变你所谓的“我的性格”。你可以一笑了之,不过这和你曾经说过的“但为了你,我……”是一个道理。谁让我遇上的是你呢?正因为是你,我愿意。或许不必明白莫名的怜惜来自何处,愿意的时候,我花钱花时间,千方百计地靠近你。冷漠的时候,即使时间和金钱再充裕,脑子也能下意识地丧失某些功能。我不是一个对谁都温顺的人,因为我固执地以为全天下只有一个人值得。对一个人的了解过程,一犹如考古,他的血液里欢唱着一个大家族的悲喜歌谣,遍身全体印刻了他的祖祖辈辈兢兢业业驱车前进的历史痕迹;二犹如时政,眼前的这个大活人生活在当下,与时具进,在社会的巨浪中不懈挥舞着双臂。好学的我,选择专注。
每天,我们有好多新知识要掌握,好多旧功课要复习。今天的我,比昨天那个懂事一些,哪怕只好一丁点儿。越来越难喜欢上某个人,所以我珍惜那来之不易的心动。我不习惯在你面前诉说我对你的欣赏,只是不忘在姐妹们的聚会中啜着玫瑰花茶兴高采烈地为你骄傲,在哥们的一串串问号里探出头来说看见了么我只渴望被这个人保护。即使咬牙切齿面对你一些小毛病,我也傻傻看着你允许你偶尔耍耍调皮。口中的你洋溢着花香,清澈如一片晴空,我一眨眼便把全世界制成胶片收入眼帘。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为什么喜欢?我喜欢它的眼神,利剑一般直戳到心底。莫笑我痴啊,就算血淋淋地痛,也觉得残喘这一幕很凄美。PS某人说要给我的那个小壁挂呢?人格分裂,玩失忆……
爱,是我对你、对生活的崇拜。崇拜的内容不必多么高尚,甚至不需要太具体,但绝对是独一不二。没有了崇拜,你在我心里将不复存在。因为有爱,女人永远都会是一座小巢,恬静的城堡。此倦意淡淡,彼关怀满满。
文采不佳,措辞粗糙,多多包涵。你若听得见,我无须多言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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