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的这一部分很清楚. 一年的最短租期. 双方同意, 这是有效的. 但不是15个月. 也就是说, 最早可以八月底前提出十一月底终止合同.
2) 押金是必须还给你的, 但他确实不需要立即还, 除非交接完全没有问题, 也没有需要结算的东西. 钱可以寄给你的, 或托人代收.
3) 关于"终止学业"这一条, 要看其他部分怎么写的, 有没有相应的条款. 当时你们说好是学生吗? 这点你可能可以利用.
4) 既然交了押金(如果少于三个月冷租), 那么法律规定, 担保人最多需要承担不够三个月冷租的部分, 除非担保人是自愿,主动提出无限担保的. 这要看你们当时是如何提出担保, 以及担保书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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