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爱财,人所共知。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李洪志敛财却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全然一副爱财如命的贪魔嘴脸,为敛财,他编造歪理邪说,全不顾社会危害;为敛财,他招摇撞骗看病收费,全不顾弟子的死活;为敛财,他售书办班、集资捐献,全不顾弟子穷困潦倒;为敛财,他偷税漏税,全不顾触犯法律;为敛财,他背叛祖国,全不顾礼义廉耻。他的每一幢豪华别墅,都是用弟子的骸骨砌成,他的每一餐美酒佳肴,都是用弟子血汗汇聚,李洪志为满足内心贪欲,不惜对弟子榨骨敲髓,吃干喝尽,宛如嗜血夺命的恶魔。同时,作为邪教教主的李洪志自然少不了荒淫好色的爱好,频演活春宫、狂书风流史,全然一副丑陋不堪的淫魔形象。在这样一个“贪魔、恶魔、淫魔”控制下,弟子们生活的悲惨是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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