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4408|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晕, 骗财骗色?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12.3.2007 14:28:05 | 只看该作者
没 办 法 才 在 这 里 想 大 家 寻 求 帮 助 ! !我们 都 应 该 帮 我 以 前 的 好 同 学 一 把 , 一 个 好 女 孩 在 这 里 紧 急 找 这 个 ”童 凌 锋 “ 这 个 女 孩 在 ZITTAU 学 语 言 时 认 识 他 的 , 后 来她 去 了 ZWICKAU, 现 童 在 FH MÜNCHEN。 如 果 近 期 找 不 到 他 , 我 们 只 好 报 警 , 通 过 法 律 解 决 她 和 童 的 问 题 , 我 们 会 尽 力 用 和 平 的 方 式 解 决 , 但 不 排 除 使 用非 和 平 手 段 ! ! 她 妈 妈 非 常 着 急 , 恳 求 大 家 帮 帮 我 们 , 这 个 人 在 网 上 :

http://www.multimedia-musikjournalismus.de...i_lingfeng.html


我 帮 我 这 个 好 同 学 转 她 的 肺 腑 之 言 :

大家好,本人只是一弱女子,今天要把自己的隐私放到网上,实出无奈。
童凌峰,浙江杭州人,1978年9月9日出生,慕尼黑FH建筑系学生。

我跟童凌峰是2003年12月19日在中国驻柏林大使馆登记结婚的。

我是2001年在德国认识童凌峰的,2年相恋,2002年圣诞节前夕我们在柏林大使馆办理了结婚手续。我们还都是学生,但是我们的3年是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走过来了。
然后他2003年上半年从我们一起就读的Zwickau FH转学到了慕尼黑,按照计划我也将于2004年转学来到慕尼黑,所以我们提早申请到了慕尼黑专门为夫妻学生提供的便宜的夫妻房。当时一位我们都认识的波兰籍女友(30多岁)苦于还要在慕尼黑打一个月的工,而短期房子不好找,所以就通过她的中国男友(在国内已婚,但是他们在德国已经在一起4年了)给童凌峰打电话,问是否可以借住一个月。当时童凌峰已经有了同性室友,所以我想既然是朋友,有忙当然要帮。所以她就搬了进来。
2003年圣诞节按照计划我们去朋友家过节,我发现童凌峰的异常,后来他在电话里(他不敢面对我,我想是因为我对他太好了,好到无可挑剔)说“我爱上了别人,我们在一起身体和精神同时交流的感觉好美妙”, 平时很节省的他竟然和她去旅馆开房,还是带早,晚餐的。说实话,他都没有对我这个样子过。而后还把他们两这两个月来的 email传给我看(他又申请了一个隐密的电子邮件地址,因为我们俩的双方都可以看),在我看之前,我还想,无论如何我都会挽救我的婚姻,因为在婚姻里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包容,比爱情多的多的东西。可当我看到,他们在信里疯狂的发泄自己的私欲,如何计划为了保住这便宜的夫妻房让我转学到慕尼黑,然后2年后和我分手,(我其实是为了童凌峰斟酌再三才决定转学到慕尼黑的,因为我现在的东德小城市读书很惬意,我的朋友,同学和老师都在这儿。)看完那封他整理过的长达42页的email我肝肠寸断,这就是我爱着也以为爱着我的枕边人!
他还在电话里说“这是上帝的指引!让我终于找到了真爱!如果我不和你结婚,就申请不到夫妻房,她就不会想搬进来,我们就不会发现彼此正是自己寻寻觅觅的 Mr.Right”,我听了这些话,欲哭无泪,这就是我的初恋,我的爱人!
而且更为麻烦的是,他的父母(已离异)很少给他资助,而在慕尼黑生活花费很多,而我的父母就我一个宝贝女儿,当然视他如自己的儿子,所以在他需要经济资助的时候,慷慨解囊。

在这之后的三年里,他曾经一共打过两次电话,信誓旦旦的保证马上跟我协议离婚,“离婚时一手签字一手还钱”,然后就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尝试过跟他联系,他的手机关机,电子邮件地址失效。他母亲面对我的询问,是这样回答的:“你这么多年都等了,还在乎现在这么几天?!”

我还在德国,不久就会返回祖国,我现在以童凌峰未来前妻的身份,发布这个公告:
“童凌峰,你打算还要在慕尼黑躲藏多久?!你当时在慕尼黑延签时连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掏一分钱,我的父母拿自己的退休金为你解了燃眉之急,你难道就真的畜牲都不如吗?!如果你还是个人,就出来签字离婚,把我父母辛辛苦苦库积攒的退休金还了!你如果真要做缩头乌龟,那我也成全你,我们会通过外交途径来找到你的!”


谢谢你,谢谢每一个看我帖子的朋友,谢 谢 每 个 能 帮 我 们 的 朋 友 , 谢 谢 大 家 !

一 个 维 护 正 义 的 人 !

http://www.lihun212.com/not_show.asp?id=228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12.3.2007 14:32:40 | 只看该作者
一浪接一浪, 厉害! 非找出他不可, 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2.3.2007 15:0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2.3.2007 16:40:56 | 只看该作者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人?!唉。。。人心叵测啊!
祝女孩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12.3.2007 16:47:10 | 只看该作者
难道慕尼黑没人认识?

已经找了几天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12.3.2007 17:0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2.3.2007 17:5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2.3.2007 18:0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2.3.2007 18:51:2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12.3.2007 19:20:1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是当事人已经登出来一次了么? 但是好像被斑竹删掉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6.12.2024 06:17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