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2000|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慕尼黑 急急急有偿寻周五(今天)到周日下午,找住的地方(已找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8.9.2007 09:3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在慕尼黑,房子到期,房东突然提出周末不许逗留,并且要求今天就搬,实在无奈,只求能在今天 周五 到 30号 周日下午找个能安身的地方.愿意按天付钱,单住合住都可以,只要能把这两天过了. 没有大件行李. 房东说要在周末整理房子好租给别人,让我尽快走人,但我行李还可以放在那,到30号再回去拿. $ ]$ x" ^( W5 M1 f) j: _4 d( h5 ~ 想到房东可能出损招,我前几天已经在找房租房找房子,能打电话问的人都问了,说全租出去了.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 + ]! h' z) \/ P0 j4 ~* H, e8 m' s+ I' t1 p/ L$ P 哪个好心的能让我临时安身两天,感激不尽! n$ p' g2 @4 r2 M- F& x" o & Z8 ]% C# Y/ g& J* t 实在没办法啊 请大家帮帮忙. :'( ; X8 C! E: u* ]+ M( h1 w/ p : e, ?, a k$ _$ ]. H% _1 N 联系方式 MSN gu_yingyue@yahoo.de & ]9 v4 m7 y$ Y2 I& D/ `& f- U5 H H0 l 0162 16948056 s; F' L2 l2 O, Q) G 9 k0 P4 C+ b6 K4 D I' A[ 本帖最后由 gu_yingyue@yahoo.de 于 28.9.2007 13:00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8.9.2007 09:43:54 | 只看该作者
本人没有不良嗜好,安静随和,吃饭自理. 近期在读长篇小说,合住绝对不会打扰对方生活.只求两天一席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8.9.2007 09:43:59 | 只看该作者
你有权住到30日,你的住房合同规定的。你最晚在10月1日中午12点前交房就可以了。告诉房东,如果不让住,就打官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8.9.2007 09:45: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asecui 于 28.9.2007 10:43 发表 . ~4 b T3 w1 \8 ~7 y* V8 f S 你有权住到30日,你的住房合同规定的。你最晚在10月1日中午12点前交房就可以了。告诉房东,如果不让住,就打官司。
7 n* i& l8 d) Q9 }2 h5 P0 J$ {. v. |我租的私房 不是学生公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8.9.2007 09:4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8.9.2007 09:4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8.9.2007 09:56:40 | 只看该作者
听说好像是从10月开始住的下家,过来带了家具和行李,房东想在周末两天安顿好家具,因为前天就已经结了这个月的房租(房东主动跟我结的,但我提前跟他说好我9月30号才走),现在又出尔反尔, 不过至少我还可以把行李留下,到30号再来取. 9 G, _3 w, m: L) d$ T: K* o' [- ?+ i" k# ]" V6 z+ I# f 有点同情心的人就不要让我再最后这两天去折腾找警察打官司什么的吧 我9月30号的飞机回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8.9.2007 09:5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国了 : V9 b6 W) x. B! k, l0 D" d7 ~ - @6 ~' j% B2 @) w: B[ 本帖最后由 山民甲 于 28.9.2007 12:3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8.9.2007 09:59:17 | 只看该作者
跟她说 你要住青年旅社 让他付钱 0 J* q5 N' u0 N; D6 x1 _ ; ^8 c& h9 n) Y 否则就到你回国为止 3 F, l1 o) e/ w* i5 z0 ?5 R1 B3 c3 U0 W! i- k 你手里有合同没有?! L* f' C/ g U! d( r+ E- m ( H) U- ^5 _, Q8 J有合同就让他报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8.9.2007 10:10:2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签证问题要回国 是我自己要回国的 山民甲你不要小人之心 极度鄙视你 ( x2 @7 @; a: P2 b2 ?7 ~7 ?4 @4 ~+ v. m( {; x9 v' j 以前就打工问题打过官司 最后2天不想找那个麻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5.2.2025 09:24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