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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8.2007 1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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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美国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基督教理念的产物
“美国人把民主的理想视为上帝的意志” —— 美国政治学家 威廉姆斯
“美国人认为,基督的原则体现在宪政当中,并且,美国人被上帝选中,是将全世界引向正确的宗教和自由的灯塔。” ——马斯登
那么,美国为什么执著于意识形态外交?为什么美国的意识形态表现为对自由民主人权的执著和强烈的选民意识和天命意识?
原因是:美国的意识形态起源于美国人信奉的基督新教,美国人的对民主自由的执著和美国人所具有的强烈的选民意识及天命意识,来源于美国人信仰的基督新教。
美国人执著于意识形态外交,是因为他们对基督新教有着固执的信仰,美国人执行意识形态外交,实际是传播基督教文明的行为,其目标,是建立一个世界范围的基督教文明秩序。
这个基督教文明秩序,是创建美国的清教徒们梦寐以求的基督教中的千禧王国,是美国人一直力图实现的目标,美国人在这个目标中,看到了自己的天命。
我们首先来看看民主人权自由等思想与基督教的渊源关系,以及他们在美国是怎样用的基督教语言被表达的。
一、民主人权等思想来源于基督新教的个人主义思想
一般人们认为,雏形的民主产生于古希腊的长老议会制。这其实仅仅是民主的外表形式,实质上是贵族群议政治,与现代的民权主义的民主政治是风牛马不相及。现在的民权主义的民主政治是主权在民、全民参与,政府为保护民权而存在,官员是百姓的公仆。古希腊长老议会则是贵族群议,寡头掌权,政府为统治而存在,官员是百姓的管理者,两者根本不同。把民主主义追索到长老制的人仅仅认为群议就是民主,没有理解民主主义的实质。
真正的民权主义的民主思想产生于基督教宗教改革,产生于基督新教的个人主义思想。
众所周知,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的脑海中是没有个人这个概念的,社会生活也不承认独立于个体的存在,个人被视为团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独的个人。
在中世纪的农村,个人主要通过家庭来生活,家庭是主要的生产单位,个人通过家庭来获得生活的资源,个人则完全从属于家庭,没有现代的与家族独立出来的个人的概念。这表现在:个人的命运由家庭决定,也就是职业结婚育儿等都由家庭做主,不能自己说了算;财产也不属于个人而属于家庭,个人的钱仅属于所谓“私房钱”;缴纳税也不以个人名义,而以家族整体名义纳税;荣誉也属于家族,而不属于个人;一人犯罪,全家有时都要承担责任;个人被当作是某某家的一分子,而不是独立的个人,等等。
我们现在看欧美人的名字都是家姓在后名字在前,反映了中世纪的个人完全从属于家庭的遗风。比如夏尔戴高乐,表示是高乐家的夏尔,“戴de”字 在法语中表示从属。马克思夫人燕妮冯威斯特华伦的 “冯von”,强调的也是威家的燕妮。中国人看到外国人的名字放在家姓的前面,误以为外国人是在强调个人优先,是外国个人主义的表现,其实是将中国的语序生套到欧洲语序里了。
在中世纪,家庭这个团体也被淹没在封建庄园这个大团体,家庭作为庄园的一个生产单位从事生产,多数的情况,个人作为某家庭的一成员,在身份上同时隶属于庄园主,为庄园主做工,向庄园主效忠,同时受庄园主保护。庄园往往具有武装,对外可以作战,对内则可以实施刑罚,具有一定程度的国家功能。
在城市,个人也埋没于团体之中,与团体纽带紧密,通过团体来生存。城市的这种典型的团体是手工业者的行会组织。
在中世纪,在个人的信仰生活中也没有“个人”这个概念,人们的信仰也依赖于团体,这个团体就是教会。在中世纪,教会被认为是信徒与上帝之间的中介,信徒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与上帝沟通;《圣经》也只有教会才能持有,个人不允许持有《圣经》;解读《圣经》也只有教会才有权利,个人不许妄自解读《圣经》;灵魂的救赎被认为只有教会的一系列活动如弥撒、圣餐、捐钱、买赎罪券等才能实现,等等。个人的存在信仰活动中完全被无视,个人是在信仰生活中不存在的概念。
总之,中世纪的欧洲,是“个体”“个人”意识完全没有觉醒的社会。
打破中世纪这种团体埋没个体的局面、首先让人产生“个体”意识的,是宗教改革。
如前面所述,基督新教是作为反叛中世纪天主教信仰而产生的,因此有着与天主教完全不同的教义和做法。基督新教主张“因信称义”,这个“因信成义”的教义认为,人只有通过信仰才能得救,而不是通过教会活动来获得救赎,也就是说,人的永恒的生命是通过个人对上帝的信仰来获得的,而不是通过某个教会来获得的。既然是通过信仰来获救的,而信仰本质上是个人灵魂的事,是个人与上帝之间发生的关系,那么,个人的信仰就被放到了重要的位置。这个教义在信仰生活中强调个体个人,把个人当作信仰生活中的主体,个人被认为毋须通过教会的中介自然就是与上帝的关系中的另一方。
在教会的运作方式上,新教也强调个人的灵修,注重个人的灵命的增长,平信徒被允许并被认为应该读《圣经》,教会领袖不再垄断信仰。
这样,在中世纪,就首先从宗教界产生了不再依附于团体的“个人”的概念。
“个人”意识的产生,促使了人权思想和个人主义的产生。
《圣经》中有一段经文被当作是小《圣经》,被认为集中体现了《圣经》的思想,就是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这一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上帝被认为是像父亲一样爱着世人的上帝。
在新教的“个体”思想产生之后,神爱世人的教义,被理解为神爱世上的每一个人,“世人”不再是抽象的人,或某集合概念的人,而成为具体的个人。“神爱世上的每一个人”的思想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上帝所造的,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爱的载体,上帝的爱落实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每一个人的价值和福址,都为上帝所关注。耶稣说,上帝不愿意失去他任何一只羔羊,一百只羔羊中丢掉一只,上帝也要把它找回来。耶稣的话是“神爱每一个人”的思想的教理依据。美国思想家马格利奇(Muggeridge)说,“在基督教里,每一个人,无论是男是女,患病的或健康的,聪明的或愚拙的,美丽的或丑陋的,都被他的创造者所深爱,正像福音书所说,他的头发都被神数算过”。
“神爱每一个人”的思想,是西方人权思想的源头。人权思想的本质就是要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一部分人或某一个人的权利,只有每一个人,无论男女强弱幼壮,无论何时何地,他的权利都受到保障的时候,这才是贯彻了人权思想。任何一个人或一种人的权利受到忽视,都是对人权整体的污损。只保障一部分人的权利的思想是特权思想,与人权思想根本对立。把某一个人或某一种人从人权保障对象中剔出来,是歧视思想,也与人权思想根本对立。
“个体意识”与“神爱世人”的思想的结合,也催生了个人主义。既然神爱每一个人,那么,每一个人都是神爱的对象,是承受神爱的载体。对每一个人的爱体现在对个人的爱上,个人福祉的实现才是上帝的爱的体现,个人因此是这个世界的目的。上帝当初造人的时候造的是个人,以后产生的团体应该是为人的目的而存在,为实现人的福祉而存在。因此,就个人于团体的关系而言,个人应该优先于团体,是团体的目的, 而不应该是团体优先于个人,团体不应该成为个人的目的。这是个人主义思想的起源。个人主义的思想的本质是,它认为,就广泛的团体于个人之间的关系来说,个人的福祉才是世界的目的,也是团体的目的,团体是为个人提供服务的手段。
神学上的个人主义浸润欧洲社会,逐渐发展成经济上的个人主义,以及文化上的个人主义。
经济上的个人主义体现在自由经济体制上,它允许每一个人都拿自己的所长和资源来与社会交换,以获得自身最大的利益,最充分地实现自我。
文化上的个人主义则催生了人本主义思想,人本主义思想又催生了近代欧洲的理性主义和世俗主义。
人本主义把人的价值被放在了世界的中心,人的价值被认为是最根本的价值。人本主义是宗教个人主义的产物,与宗教上的个人主义有相似之处,但有根本上不同。
他们的区别是,宗教上的个人主义依然遵循神本主义,认为神才是中心,因为神爱世人,所以人才是世界的目的;人本主义则抛去了神的地位,是世俗化的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也催生了大众民主主义。
首先,个人主义颠覆了人类自有史以来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自国家产生以来,国家就被认为高于个人,国家的利益被认为代表了个人的利益,个人被认为是国家的附属,随时应该为国家献身。柏拉图说“国家是正义的体现”,亚理士多德说“只有在国家,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亚理士多德认为,家族优先于个人,国家则优先于个人和家庭,并在所有领域具有统制性干涉权利。天主教神学理论的集大成者阿奎那说,国家出于神的意志,对国家的服从是良心的义务。近代的黑格尔说:国家是道德的最高体现,是自我意识的道义实体,是最普遍的善,是自在自为的神圣的存在,是地上的神,绝对理念通过国家在地上达到了最高的自由,人类的历史就是国家的真正的实现。个人在黑格尔那里,应该成为普遍者(国家)的牺牲品。众所周知,黑格尔思想是近代集权主义的哲学起源。
与这些看法正相反,个人主义则认为,个人才是这个世界的目的,个人的完善才是这个世界的至善。所有团体都是为个人的服务的,个人优先于团体,不能给个人带来福祉的团体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国家也是一样,也是一个团体,也应该是为个人的福址而设立的。个人对于国家这个团体来说,国家是实现个人安全和福利的手段,国家的目的是为个人服务,承揽和完成个人在群体生活中的公共事务,如团体内部的卫生、治安、济贫,团体对外的安全的等等,它们的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合法性,都得通过个人所享受到的福祉来体现。
其次,个人主义颠覆了传统的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为民主主义提供了合理依据。个人主义产生之前,政府被认为是大众的统治机构,管理机构,官员被认为是统治者和管理者。个人主义产生之后,因为个人的福址被认为是目的,所以,政府被认为是为每一个人服务的公共事务机构,政府的合法性和和效率也只有通过它为个人提供多少程度的福利来评价。
个人与官员的关系不再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而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社会的个人是雇主,政府工作人员则是雇员。为保证这种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的实现,保证社会的每一个个人都能行使他的雇主权利,政府人员的任命必须由每一个人来任命,这种任命方式就是投票选举,即由社会的每一个个人而不是某团体来投票选举民意代表,然后由他们来任命政府官员。虽然这还不是一个体现每一个人的权利的最好方式,但是迄今为止人们所发现的表达每一个人权利的最好方式。
同样,为了保证每一个人的权利,在民主体制中,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也成为一个重要的原则。
第三,个人主义催生了民主体制中的三权分立的原则。为了防止公务人员滥用民众的委托,侵犯社会中的个人的权利,公共机构应该由相互牵制和相互检验的部门组成,这就是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相独立的原则的由来。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每一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实现和不受侵犯。
民主主义产生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形成今天的大众民主主义,囿于传统的偏见,妇女及个别种族都没有选举权。随着人权思想的深入,民主主义中的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被废止,众多的被歧视人群获得了选举权,逐渐形成了今天的普选的大众民主主义。在美国,直到上世纪二十年代,妇女才被赋予了选举权,印第安人则更晚,黑人的权利则长期受到忽视。到近期,在人权思想的浸润下,这些情况才逐渐在得到改善。
如上所述,新教教义由上帝对人类的爱,引申出天赋人权思想;又从神爱世人、天赋人权的思想出发,发展出政府等团体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权利,个人优先于团体的个人主义思想;为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强权的侵犯,使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体现,产生了民权主义的民主政治体制。
这是西方人权民权民主等意识形态的所走的发展路途。
关于新教思想与个人主义的关系,美国著名学者、哲学家杜威说:“个人主义的根基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信仰,它阐明了个人灵魂的本质,使生活的起伏围绕着个人的命运旋转”。这里的个人灵魂的本质,指的就是新教的因信成义的信仰,指的是个人灵魂与上帝的交流。
美国历史学家戴格勒(Carln Degler)说:“个人主义是遗留给后代的清教主义的核心”,“如果说美国人今天是个个人主义者,那么,清教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主要根源”。
美国社会学家施密特说:“基督教的价值观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奠定了基础”,因为“从灵魂上来讲,神拯救的是个人而不是集团,没有一个人因为是基督团体的成员而获救。”
关于人权思想与新教的关系,马格利奇说“千万不要忘记,人权肇源于基督教信仰”。
关于民主政治与基督教的关系,美国世俗学者桑多斯说“基督教构成了民主和人民自治思想的最深厚的基础。”
美国社会学家施密特说:“基督教影响最深的地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也最普遍”。“如果不是基督教促成了独立宣言和宪法指定者的思想,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将不存在。”
编著了《韦氏英语大词典》系列丛书的美国著名语言学家韦伯斯特说:“我们的公民应当及早明白,纯正共和主义原则的真正源泉是《圣经》,尤其是《新约全书》”,“《圣经》是世界上最具共和思想的书籍”。
民主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在西方这是一个共识。在西方,凡是独裁的国家首先要摧毁的就是个人主义思想,而代之以表示人民利益的某个集合概念如“人民”等等。比如,纳粹就称个人主义为极端的利己主义,把“个人的权利”的概念改变为“人民的权利”这个概念,把人民变成脱离了个体的集合概念,然后以人民的名义开始独裁,让人民这个词成为纳粹对实质人的权利的践踏的一个遮羞布。现在德国大众汽车的“Volk”这个词,就起名于希特勒时代,反映着那个时代德国对“人民”这个集合概念的吹捧。天主教时代的“神爱世人”时的“世人”这个概念一样,长期也是一个集合概念,在“神爱世人”没有落实到“爱每一个人”的时候,意味着对异端的迫害和政教合一,意味着对每一个实质上的人的权利的忽视和剥夺。
作为集合概念的“人民”,是集权政治的思想基础,其思想源远流长。在个人主义产生之前,个人被视为团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组织的一个有机单元,在与整体的联系当中才被认为有意义,如同身体的肢体与身体的整体的关系一样,没有了整体,肢体就被当作无意义。就个人与人民的关系来说,脱离了整体的人不被认为是人民,个人被人民这个集合词所取代,个人的存在意义在人民的概念下被抹杀。集权主义者声称自己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等等,实际上,人民没有具体的体现者,“人民”不过是集权统治者当作粉饰其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手段。个人主义产生之后,人民这个概念在个人主义那里不再是一个集合概念,而有了具体的体现者,那就是每一个人。个人主义者认为,个人不是团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身体的肢体与整体的关系,而是团体的散在单元,是团体中的独立的个体。人民或民众等概念就是由个人组成,个人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的一部分,个人的权利也是人民的权利的一部分。
实际上,没了个人主义,民主自由等意识形态大厦就会轰然倒塌。美国学者施密特说:“没有个人的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无论是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还是宗教领域。”
美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国家,中国人在理解美国的个人主义的时候,往往把个人主义当作是利己主义,唯利是图等等。在中国人眼里,个人主义的美国人,基本上是一个六亲不认只顾自己的形象,甚至是损人利己的感觉。其实,这是种误解。中国几千年来是个儒教社会,注重团体,崇尚集体主义,中国人几千年来又被统治者的“苍生”等集合概念愚弄,因此没有个人的概念,没有理解个人主义。
在美国人看来,个人主义不是损人利己,不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就是邻居爱,就是利他主义,就是要照顾到别人的利益。因为个人主义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不仅是自己的权利,也是他人的权利。不尊重他人就不是个人主义,损人利己也不是个人主义,因为它践踏了别的个体的权力。个人主义意味着每个人都首先尊重别人的作为个体的权利,然后社会也必须尊重你的个人的权利。
一般中国人见美国人既鼓吹个人主义,而又在与人交往中显示出极大的邻人爱,乐于帮助别人,尊重别人生活和权利,因此感到困惑不解,认为这是彼此很矛盾的行为,其实是因为没有理解个人主义的实质。
二、在美国,自由民主都是用基督教语言来表达的
民主自由等思想起源于基督新教的教义,因此,在美国,人权自由民主等思想干脆直接都用基督教语言和基督教逻辑来表达,反映着民主自由思想与基督新教的渊源关系。
关于人的权利,《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这里,“自明的(Self evident)”一词,是基督教文化中的惯用语,其意义,就如阿莫斯(Gary Aamos)说:它是指“无需证明,借着上帝的直接启示,通过直觉来认识的真理。该词设定,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并对人的理性设定某些信念。”这个词的使用源于保罗的《罗马书》。
杜鲁门总统说:“我们相信,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我们相信,人人是生而平等的,因为人人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另一位总统艾森豪威尔说,人的权利是上帝赐与的,这是美国人的信念。
小布什在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中,在谈到人权的时候说:“因为天堂和地球的创造者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们,所以,在这个地球上,每一个男人,每一个女人,都享有生来与俱的权利和尊严,都有无可比拟的价值”。
布什讲的“天堂和地球的创造者”指的是上帝,与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讲的上帝是同一概念,他们都说的是《圣经》中的上帝,《圣经》中的创造了地上的万物,也创造了天堂。他们说的“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们”,指的是众所周知的《圣经》中的上帝造人的故事,说上帝依照它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世人。
关于美国的民主制度,《独立宣言》说,“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之间成立了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利来自于人民的同意。无论何时,当某一形式的政府变得危害这一目的时候,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也就是说,上帝赋予了人的生命的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和实现这些权利,才组成政府。政府的目的是来为民众服务的,政府的组成和合法性都来自于人民。
在这里,独立宣言强调了个人主义,首先是宗教上的个人主义,即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获得了权利,而不是一个作为一个整体的人民。其次是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即政府是为这些个人服务的,它的合法性在于保障每一个人的权利,为每一个人的服务。我们知道,美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国家,它的民主政治、自由经济体系全都建立在个人主义思想之上的。美国思想家千宁(W.Channing)对美国人理解的个人主义作了个经典阐述,他说:“人生而有种种权利,就事物的秩序来讲,他们先于社会而存在,构成了社会的基础,为社会提供了人的能力,他们乃是各种社会制度的伟大目标之所在。”也就是说,各种社会制度都必须为个人而服务。
艾森豪威尔说,因为人的权利是上帝赐与的,所以“人民推选领袖,不是让他们来统治,而是来服务”。也就是说,因为每个人都有着来自上帝的权利,所以,人群中的领袖,只能是被选来为他们服务的。艾森豪威尔还说,凡是反对这一信念的人,在他们眼中没有上帝。
也就是说,艾森豪威尔的思想和逻辑是,凡是不民主的也就是反上帝的。
实际上,翻阅美国建国以来的重要史料,你就会发现,无论是在独立宣言、美国宪法、还是在总统或其他重要人物的演讲当中,美国人在论述人权和民主的正当性的时候,都遵循着“上帝爱人、上帝赐每个人以权利,为保护这些权利,所以要民主和自由”的逻辑。这种逻辑和理论是美国意识形态中的公式化逻辑,独立宣言以来,美国的意识形态代表者,都从上帝造人和上帝对人的爱开始论述平等人权自由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从保证这些权利的角度,来阐述自由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必要性。
“因为上帝仿佛他自身创造了人们,因此人生来就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尊严,因此必须实行保障了每个人权利的自由经济和民主政治”,这种逻辑和理论,对于基督新教徒占国民多数的美国人而言,也是不言自明、无需论证、理所当然、无可驳辨的公理。
在美国人的国民意识中,自由民主人权之所以是最好的,是因为它与上帝联系在一起的,上帝证明了自由民主人权的合理性和公义性。脱离了基督教义,民主自由等将无法被证明是正确的。
也就是说,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自由民主的理念和体制之所以之最好的,因为它来源于上帝造人和爱人的教义,体现着上帝的律法和公义,是最符合基督精神的,是基督精神在世俗事务上的体现。《圣经》中的上帝造人以及神爱世人的人的思想,直接成为自由和民主的合理性来源,成为美国人为民主自由辩护的根据。
托克威尔在论述美国的民主时说;“美国人把基督教的观念和自由的观念这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在他们的脑海中这两个概念不能单独地存在”。
美国的宗教政治学家保罗·威廉姆斯说:“美国人把民主的理想视为上帝的意志,美国人确信民主正是生活的法则,国家必须加入进来,政府必须把民主当作宗教来宣扬。”
抛去上面讲的自由民主人权的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宗教教义,美国人理解的自由民主人权的无可怀疑的公义性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一般都是遵循着这样的思维:
“上帝创造了人,是依照他自己创造的,所以,人是最尊贵的(人权思想),人是这个世界的目的,任何制度和组织都是为了实现人的权利和设置的,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能从人从中获得的福祉来评价(个人主义和民主主义)。
上帝创造了人,是来荣耀上帝的,所以人应该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才能,有充分地发挥学习才能和发挥自身才能的空间和余地,有充分的条件让自己的人性达到一个完美的境地,所以,人必须是自由的,人和制度都不能限制这种自由,如果限制了这些自由,那么人就无法充分发挥自己实现自己,也就无法荣耀上帝(自由主义)。
因此,在这个世界上,自由民主和人权是最符合上帝的旨意的社会制度,是最符合上帝创造这个世界目的制度,也是对人最仁爱的制度、是最有助人成长和完成自我的制度(全世界都应该是自由民主体制,救世主义)。
每一个信上帝的人,都应该去爱人,爱所有人,他的行动应该体现出上帝的荣耀,应该实现上帝的旨意,所以,帮助其他国家的人去实现自由民主,是相信上帝的人使命和义务(选民意识和使命感、以及干涉主义)。”
这种思维,其实就是美国意识形态中的自由民主以及天命意识和使命感的完整内容,是美国国民的共识,也就是它的主流意识形态。
美国人的这个共识,落实到具体的体制上,就是美国人奉行的个人的自由和人权的保证体制,就是自由经济制度和民主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在美国人的思想里,与上述美国的意识形态相对应,也与上帝联系在一起。如果也抛开这些制度的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复杂的宗教教义,用一般美国人的语言和思想方式来表达他们对民主自由制度的公义性的理解,那就是这样:
“人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并且是依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所以,人有着崇高的尊严和价值,这些尊严和价值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人的尊严和价值表现在他的各种权利上,表现在他的生命权、财产权、身体自由权等权利上,这些权利无论在那里,都不能受到侵犯。所以,全世界的国家和政府都应该尊重和保障人的这些权利(人权宣言和世界人权条约)。
人是依照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的,所以,政府是为人服务的。政府的合法性必须由人民承认,功用必须由他的人民来评价。政府应该是由人民选举的,为人民服务的。这个人民是个人主义的人民,即人人都是人民的一分子,人民的权利的实现必须由每一个人的权利的实现来体现,而不是集合概念的没有体现者的人民(民主政治制度)。
人是依照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的,是来荣耀上帝的。所以人人都享有生来与具的自由。这个自由让人来充分地实现自己,以来充分地荣耀上帝。这个自由首先包括人择业的自由,人可以充分地依据自己的能力和爱好来选择职业,中世纪的身份和职业的限制是野蛮的;还包括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让人能拿自己的能力来与社会交换,使自己的能力获得作充分的发挥。社会主义的不许人自己搞经济的政策实限制人自由的,所以是不好的,必须搞自由经济,也就是市场经济(自由经济制度)。
这是美国人对民主政治和自由经济及人权保障制度的认识和感觉 。
此外,美国人的一些个性和习惯也与基督新教的教义联系在一起,比如美国人独立和竞争的个性、以及尊重他人隐私的习惯,也由来于清教主义。他们在美国遵循这样的逻辑,即:
人是荣耀上帝的,所以人应该完善自我。这个完善自我包括自身的修养和自我的实现。尤其是自我的实现,在充分地通过自由实现自我的同时,人应该依靠自己来实现自我,而不是靠他人、父母或亲缘,所以,依靠血缘得来的职业成就是可耻的(个人主义的竞争制度)。
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意味着人的责任。因为人人都是上帝创造的,所以,每一个人都享有同样的自由和权利。每一个人在享受这些自由和权利的同时,必须尊重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尊重别人的自由和 权利也就是尊重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尊重他人,注重隐私)。
等等,美国人思维方式与基督教的渊源关系,可以说不胜枚举。
在世俗化国家,一般人在谈起民主政治的起源时候,都说民主政治思想起源于洛克的自然法思想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国的学者和理论界也是这么认为,认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新生资产阶级的政治要求,因此产生了民主的政治理论。在论述民主政治的合理性时,西方国家都引用洛克和卢梭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国家则引用马克思。在美国,虽然这种世俗的观点也存在,但在主流意识形态当中,民主自由等的合理性仍然被归结为上帝,被归结为上帝对每一个人的爱和权利的赐予。这种归结更真实地反映了人权是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反映了宗教对的民主思想的启蒙,反映了民主政治萌发和成长的轨迹。
三、美国意识形态当中的选民意识和使命感,由来于基督教的选民思想和传教思想,由来于清教徒的教义
由上面可以看出,美国人之所以执著于自由民主等理念和体制,就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自由民主人权的理念和体制,最符合基督精神,是基督精神在世俗事务上的体现,它来源于上帝造人和爱人的教义,体现着上帝的律法和公义。美国人眼中的自由民主制度,是基督教思想的产物,也是基督教思想本身在人世间的体现和表达。就像美国政治学家威廉姆斯所说:“美国人把民主的理想视为上帝的意志”,马斯登说:
“美国人认为,基督的原则体现在宪政当中”,也像艾森豪威尔说,凡是反民主的就是反对上帝。
那么,美国人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把民主自由人权等思想和社会秩序推销到全世界,并为此不惜流血采取暴力,牺牲包括美国士兵在内的众多的人的性命?
答案是:美国人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使然,而这种使命感来源于基督教中的选民教义和救世精神,也来源于一些基督教流派中的特殊教义,其中,尤其是清教徒思想和美国民间普遍相信的后千禧年主义,对美国人的改造世界的热情有着重要的影响。
基督教有强烈的选民思想,是一个“拣选”和“呼召”门徒的宗教,有强烈的传教要求,因此也是一个救世主义宗教。
基督教认为,这个世界起初也就是在上帝创造之初,是个美好的世界,在伊甸园时代的初期,世界受到上帝的祝福,万物和谐相生,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也认上帝为主,为上帝的灵所充满,过着衣食丰富、没有疾病、没有死亡的幸福生活。
但是,撒旦诱惑人类脱离了上帝,独立自主,不再认上帝为主,要自行判断万物的善恶,于是,人成了脱离上帝的存在,脱离了圣灵,人成为理性与肉欲相冲突的人,世界也成了受到诅咒的世界。
脱离了圣灵的人充满了罪性,行为上也充满了罪恶,按照上帝创造万物的规律和秩序,这样的人也就处于必然灭亡的命运。这个灭亡包括肉体的死亡,也包括灵魂的灭亡。受到诅咒的世界不再万物和谐相生,而是成了自相残杀的世界。
但是,上帝是爱人的,他象父亲看待孩子一样看待自己创造的人类,面对被撒旦败坏的人类,上帝不愿他们灭亡,要救赎他们。
由于人的罪性和作为被造物的局限性,人类自己是找不着救赎之路的。因此,上帝只有自己来救赎人类和世界。
上帝救赎的办法,就是上帝成为耶稣,自身降临人间,在十字架上替人类死了一回,替人类赎罪。然后上帝把十字架救恩的信仰赐给人们,这个十字架救恩的信仰包括:承认自己是罪人,承认上帝是自己的主宰,相信上帝已替自己赎罪。上帝让一切相信这个救恩的,罪都得到赦免,不再被追究。并且,对于信上帝救恩的,上帝把伊甸园时的圣灵赐给他们,让他们成为上帝再造的新人,他们因为被上帝的圣灵充满,肉身得以摆脱罪恶的捆绑,不再犯罪;灵魂则因圣灵充满,成为不死的灵魂。这样,人就在身体和灵魂两面都得到了救赎。
这是一个好消息,也就是一个福音,是一个人类有可能再次获得永生而不再死亡的福音。
上帝救赎世人的过程也是一个向世人传播这个福音的过程。被告知了这个福音并且信了这个福音的,也就是被救赎了。上帝先拣选了他的使徒,把上帝替人赎罪的事实展示给他们,并把救恩的信仰赐给他们,然后,上帝让他们把这个福音传给门徒们,让门徒们走遍天下,这些门徒世世代代把上帝的信息传给一切上帝预定要救的人,也就是预定要做上帝信徒的人。上帝在人间的时候对他的弟子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从耶路撒冷起,直到万邦”。传到万邦传遍地极的时候,也就是上帝预定的信徒之数满了的时候,上帝将重新来到人世,让死去的信徒复活,与当时在世的信徒一起,与上帝统治世界一千年。
上帝拣选出来并让他们相信这个福音并传播这个福音的,就是基督徒。基督徒在这个世上体现着上帝救赎的大能,他们因为圣灵充满,身心不再矛盾,不再犯罪,行为上体现着来自上帝的善和智慧,荣耀上帝。上帝要求他们做世上的盐和光,去造福他人,光照他人,他们因为被上帝的圣灵充满而能够做到。
基督徒不仅体现了上帝的救赎的大能,还要与上帝一同做工,把得救的道路传给上帝预定要做上帝信徒的人。
基督教的这种拣选和呼召以及传教的教义,使得信徒带有一种强烈的选民意识和救世的使命感,这种选民意识和救世的使命感驱使信徒们不断地把基督教义向世界各地传播,先是在中亚,再是在欧洲,然后是在美洲,再是亚洲,在短短的两千年里,基督教由一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宗教团体,成为一个遍布全世界第一大宗教。
基督教的救世主义,被以后的一些基督教神学思想强调和发展。其中,影响较大并尤其强调基督徒的救世义务的,是后千禧年主义思想。
后千禧年主义是对基督何时再临人间所作的一种诠释。在基督教中,有一个基本教义,就是耶稣基督将再临人世,并建立一个基督统治的千禧王国,然后行使最后的审判。基督何时再临?是在千禧王国建成之前再临?还是在千禧王国建成之后降临?一直有着分歧和争论,主张千禧王国之前降临的,叫前千禧王国主义,也就是说,基督降临是在千禧国之前。主张千禧王国之后降临的,叫后千禧国主义,也就是说基督降临在千禧国之后。
后千禧年主义主张的千禧国是怎样建成的呢,这个主义说,是靠世上的基督徒建成的,基督徒应该努力地去改造这个社会,改造这个世界,用基督教的教义去建设这个社会,建设这个世界。在基督的社会和世界建成的时候,也就是千禧年时代了,然后耶稣蒋再临人世与基督徒共同统治世界一千年。
后千禧年主义把改造世界和在全世界建立基督教王国当作基督再临的前提,当作上帝给基督徒的使命。
后千禧年主义被一些教派所接受,这些教派的特点,就是主张社会变革,主张用基督教原则来改造社会,建立世上的基督教王国。在以后,由于政治与宗教的非常容易发生的契合,在一些不赞成后千禧年主义的教派里也都不自觉地带上了后千禧年主义的因素。
有一个教派接受了后千禧年主义之后,给世界带来了震撼,并一直影响到现在的美国的宗教思想,这个教派,就是卡尔文宗。
卡尔文宗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天命意识。
卡尔文宗坚信“预定论”,也就是相信天命论,就是相信人是否被救是否能成为基督徒,是上帝在创世之前就预定好了的,被拣选的成为基督徒的,是不可逃避的命运。这些人被拣选用来做神的器皿,荣耀上帝,为上帝所用。这种天命论与“通过努力可以成为基督徒”的“功德论”对信徒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造成的影响不同,天命论造成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更强烈。
在此基础上,卡尔文宗又接受了后千禧年主义,因此,卡尔文宗更具有强烈的革命色彩,主张改革社会和改造世界,以建立一个实行基督教原则的基督王国。
以后,卡尔文宗掌握了国家政权,统治过瑞士日内瓦共和国,在此期间。卡尔文派的人对日内瓦进行了彻底的新教改革,建立了一个严格的奉行新教教义的社会命。
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人口的86%都信耶稣,因此,选民意识和救世的使命感在美国国民意识中普遍存在,救世主义也就成国民意识中一个普遍因素。
在此基础上,美国又是一个清教徒建立的国家,清教徒起源于卡尔文宗,清教徒的承袭卡尔文宗的革命教义,强化了选民意识和救世的使命感,使得美国人的思想中具有了更为强烈的选民意识和救世思想。
基督教的选民教义让美国人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体现了上帝救赎的大能,是被选来要做世上的盐和光,被选来造福他人光照他人的。
这种要造福人间光照人间的意识,让美国人的对外政策不同于历史上的其他强国,更带上了一些道义色彩。
我们知道,帝国主义时代,强国是靠实力说话的,靠实力说话经常意味着炮舰政策和掠夺领土。大英帝国在强盛时期掠夺的领土是众所周知的,一段时间号称日不落帝国。法国德国都曾经掠夺过别国的领土。这些国家受过基督教的浸染,在掠夺和占领过程中,尚显出人道,没有大规模的屠杀事件。日本帝国主义因为没有受到过基督教的影响,所以表现出异常的残忍和野蛮。日本在强盛时期的帝国主义政策无不伴随着屠杀,日本在占领韩国时期,曾经有过策划,就是把韩国男子全都煽掉,让女子全作慰安妇,以灭绝韩国人,因为他们认为韩国人是劣种。日本在占领旅顺之后,屠城只剩三十六人,而这三十六人也是用来埋死人的。占领南京之后,南京大屠杀则死伤无数。这是帝国主义的实质,靠实力说话的实质。
美国作为强国,则很少这方面的不光彩的纪录。早期,美国人屠杀过印第安人。但自己马上就予以纠正了,并且注意保护印第安人的权益。在向太平洋扩展过程中,占领国菲律宾等国家,但自己也纠正了,现在,菲律宾是独立国家。美国的外交就像基辛格讲的一样,反对实力说话的政策。我们看到,在帝国主义国家纷纷把中国当作肥肉来割食,对中国实行炮舰政策的时候,美国没有乘人之危来掠夺中国。美国人与中国近代打的唯一一场仗,是八国联军,那场战争,美国人把它当作一场护教战争,也就是传教士在中国没法保障安全的时候,来出兵中国,这一点再稍后叙述。
美国在威尔逊时代提出的民族自决等国际政策,实际上是要求国际社会结束帝国主义政策。二战之后,在美国的指导下,西方强国也结束了帝国主义政策。美国占领德国和日本之后,并不像帝国主义国家那样要求割地赔偿,剥夺主权等等,相反,给了这两个国家大量援助,帮助这两个国际建设好民主主义体制后,并不占领他们,而是恢复他们的主权。如果依照帝国主义政策,按照日本帝国主义的做法,至少,日本这个国家早不存在了。现代的新保守主义在强调他们的对外政策时候说,美国只要把民主带给别人,不要求领土。现代新保守主义者基本上都是美国的福音派人士。美国的这些反帝国主义政策的做法,正是来源于基督教的要做世上的盐和光、要造福世人光照世人的选民意识。
我这样说美国,并不是想给美国人涂脂抹粉,而是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美国政策的实质和它的由来。其实,中国的学者也看到了美国的反帝国主义政策的特点和历史。比如,关于成为美国外交精神代表的威尔逊十四条,北大出版的一本书说:“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是因为他从维护世界和平的角度,强调了各国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对侵略战争进行了强烈谴责,并就世界和平提出了具体的方案。此外,威尔逊十四点计划还站在殖民地国家的立场上,提出了对殖民地的处理以及如何照顾殖民地人民利益的问题,要求与会各国相互保证政治自由和领土完整”。
基督教的传教教义和清教徒的革命思想以及后千禧年主义的基督王国思想,让美国人带有强烈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驱使美国人在全世界积极推广和保护新教资本主义,并且全力以赴,乐此不倦,其目标,是建立全世界范围的基督教文明秩序,实现基督的王国。因此,这种使命感也让美国人的外交带上干涉主义色彩。
我们看到,美国人自登上世界舞台以来就四处插手,四处打仗,自己打,也帮别人打,成为第一大国之后,四处建设军事基地,并四处干涉别国事务,这些行动其实都是一种护教和传教行为,它们都是在保护自由民主等新教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并推广这个价值观和制度。这个思想和制度,在美国人看来,是最符合基督教义的,是基督精神在世俗事务上的体现,是基督的原则对社会的适用。马斯登说“美国人认为,基督的原则体现在宪政当中,并且,美国人被上帝选中,是将全世界引向正确的宗教和自由的灯塔。” 因此,美国也就拼命捍卫和推广这个制度,并且为了推广,不惜用强权和武力,其最终指向,就是在全世界建立起基督教文明体系。这个文明体系,就如前面所讲,就是美国人所理解的大众民主、自由经济、和保证人权的社会体制。
在全世界建立起基督教文明体系,体现着千禧年主义的建立基督王国的梦想。这个梦想,驱使着清教徒一直要进行社会改革。英国的清教徒在十七世纪发动清教徒革命,目标就是在英国建立一个类似于卡尔文的日内瓦的基督教联邦,用清教徒诠释的基督教原则来改造社会,而后把这个基督教社会推向世界。清教徒革命的领袖克论威尔掌握了政权之后,砍下了国王和国教会主教的脑袋,这还不够,临死前,克论威尔说,“假如上帝再给我十年的生命,我要让全欧洲的君主在我面前发抖”。
美国人继承了清教徒的这个梦想。一部美国的历史,就是向千禧国迈进的历史,。美国在殖民地时代,要把美洲建成“山上的城”,就是要先在美洲建成一个基督的国;美国人消灭自己的奴隶制度,就是要消灭阻碍千禧国实现的罪的制度;美国人在国内不断地完善自己的立法,让弱势群体的如黑人印地安人妇女儿童的权利,就是想让美国这个“上帝的城”越来越符合基督教的原则;美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并对外实行干涉主义外交,就是要把这个千禧国推向世界。美国在殖民地时代,要把美洲建成马斯登说“美国人认为,美国人在上帝的计划中有一个特殊的地位,就是美国是一场改革的中心,这场改革将把世界导向基督教文明的黄金时代也就是千禧年时代”。这个千禧国,体现在全世界实行民主体制的蓝图中,体现在美国的人权主义在全世界实现的梦想当中的。布什在二次就任演说中说:“要消灭世界上每一个角落的独裁者”,与克伦威尔的话很有神似之处。
其实,中国人要理解美国人的改造世界和建立基督王国的热情应该很容易,因为中国曾经要建设共产主义社会,并且要在全世界实现这个目标,为此也曾经要改造世界,要解放全人类,要输出革命。这与清教徒要在地上建立基督的千禧国以迎接基督的来临的热情很相似。当初我们怎样激昂地要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美国人就一直怎样激昂地要建立基督的千禧王国,当初我们怎样狂热信仰马列主义,并要把它输出都全世界的,现在的美国人就是怎样狂热地信仰新教的民主自由思想,并要把它输出到全世界的。
共产主义者与清教徒在很多地方都很相似,这种相似有很多学者都论述过,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美国的著名的政治学者拉斯基,拉斯基指出,共产主义者与清教徒不仅在理想上相似,而且在个性等方面也很相似,他罗列了下面的一些相似之处:
1,清教徒与早期共产主义者一样,具有强烈的选民意识。两者都鄙视世俗及日常习惯。
2,两者都确信自己会赢得整个世界,相信历史的最终结局是自己的胜利。因此,两者都有着强烈的对抗世俗迫害的能力。
3,两者都认为自己是真理,而反对自己的是恶魔,必须予以消灭。
4,清教徒蔑视世俗的学问,早期共产主义者蔑视资产阶级的教养。
5,清教徒信靠《圣经》,早期的共产主义者相信马克思主义绝对正确而且万能。
6,两者都反对异端的不宽容,但自己一旦掌握政权,对政敌也不宽容,并且把宽容当作软弱,把软弱当罪恶。
7,蔑视中间派和中庸之道,有时比仇视敌人更仇视中间派。
8,因为恐惧自身不能得救,或从救赎中被排除,因此,有谄媚阿谀及伪善的习惯。
在选民意识和使命感上,两者的相同点具体地表现为:清教徒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早期共产主义者认为自己是解放人类的先锋。两者都崇拜革命,要通过社会改造来实现自己的理想,都积极地输出自己的价值观,要改造世界。清教徒在英国进行了清教徒革命,建立了起清教徒的国家,在英国失败后,来到北美,要把北美建成“山上之城”,同时要以北美为基地,建立神的千禧国。共产主义者胜利之后,就积极地输出革命,要在全球实现共产主义。
共产主义的信仰遭受了很多挫折,尤其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聚变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倒台之后,共产主义者们在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的热情减弱了,有些共产主义者消失了,有些则变得务实和世俗。
但是,美国人的千禧国梦想却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而且因为美国人在实现这个梦的过程中几乎是战无不胜,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在相信这个梦,这也是美国近来基督教保守势力大行其道、越来越得志的原因。
在美国人看来,千禧王国正在一步一步地实现,而且在前进的道路上,推动这个王国实现的力量正在毫不留情地碾碎着这一切敌人。美国人说,瞧,用清教徒思想装起来的盎格鲁萨克逊人这四百年来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他们先是兴起了盎格鲁萨克逊的大英帝国,占领着世界最广阔的领土,独霸世界两百年,然后兴起了盎格鲁萨克逊的美利坚帝国,领导世界近百年,一直到现在。在他们面前,西班牙人退却了,德意志民族的霍亨佐论王朝灭亡了,希特勒帝国灭亡了,日本人挑战一回,被打断了脊梁骨,今天还是他们的奴隶,斯拉夫人的社会主义也失败了,现在还没有崛起。
所以,这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清教资本主义一直没有让美国人失望过,他们的信心也就没有减弱,他们的天命意识和使命感,那种要把清教资本主义思想和制度推向全世界,建立起世上的基督王国的使命感,也就没有减弱过。从殖民地开始到现在,美国人就没有打消过他们要做着世界的灯塔和要改造世界的念头,在今天的白宫,新保守派们仍然在梦想着基督降临前的千禧王国,梦想着这个千禧王国怎样在他们手中建成。
保守派领袖拉斯菲尔德说“祈祷中国早日成为文明国”,正是这个梦做得酣美时的一个梦语。
四、推广民主自由与打击反基督势力是美国互为表里的对外政策
前面说过,日本内阁情报局长冈崎在论述二战时说:“无论是德国还是日本,都误判了形势,他们不了解美国这个国家。美国这个国家进行战争,从来不依据利害权衡和得失盘算,美国人打仗,从来都是依据道德和国民的好恶。”
现在,我们就明白冈崎所说的“道德和国民的好恶”是什么了,就是基督教理念。86%信奉基督教的美国国民的道德和好恶都随基督教的标准而定。
小布什上台伊始,在被问及谁是他的政治风格的时候,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耶稣是我的政治学老师”。也就是说,耶稣的教义是他的政治学基础,是他的政治指导。这其实是对美国政府政治与外交实质的最好的揭示。
因为民主自由人权等制度义基督教的渊源关系,以及因为美国人对基督教的信奉,美国的外交也表现为对一切反基督教势力的敌对上,与推广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外交相互印证,互为表里。
二战时期,美国人之所以要坚决打倒纳粹而不采取任何绥靖主义政策,与自由民主等意识形态交织在一起的,是美国人和美国政府在宗教上对纳粹的憎恶。
希特勒是个反基督教主义者,希特勒在上台之前,为了获得基督教方面的选票,曾对天主教和新教表示了好感,声称将尊重天主教和新教的宗教自由。获取政权后,为巩固地位,也曾表示尊重基督教信仰,甚至曾与天主教合作,挽回上台初始时的打砸抢的恶劣名声。但在政权巩固以后,希特勒就抑制不住对基督教的厌恶,迫不及待地开始对基督教和天主教大打出手。
首先,希特勒要求对全国的基督教会和天主教会予以纳粹化改造,在全国成立总教会,自上而下,用纳粹的意识形态取代基督教教义,然后,对于坚持基督教义、拒绝用纳粹意识形态取代基督教的教会和信徒,施以毫不留情的镇压。仅在1938年一年,就有800多名对纳粹教义持异议的教会成员被捕,其代表威斯勒博士被杀,涅姆勒博士被关入集中营。被现代基督徒称为“当代使徒”的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彭菲霍尔也在纳粹执政期间被捕,并被绞死在监狱中。彭菲霍尔的神学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现代的美国新保守主义者中有不少彭菲霍尔的信仰者,甚至布什的政策也受到他的神学思想的影响。
希特勒的宗教事务部部长凯尔在对全国的牧师发表讲话时调侃基督教说:“基督教信仰就是信仰上帝的儿子基督,这让我发笑。”他要求基督教徒将信仰改为信国家社会主义,也就是信纳粹。希特勒的政治秘书鲍曼说:“国家社会主义和基督教信仰是不能调和的”。
希特勒为国家总教会制定的三十点指导纲领中说:
5, 国家总教会决心无可改变地根绝——在不吉的800的外来的基督教信年输入德国的各种异己仰。
13,国家总教会要求,立即停止在德国出版和传播《圣经》。
14,国家总教会宣称,在一切文件中,元首的《我的奋斗》是最伟大的。
18,国家总教会将从它的供坛上清除一切耶稣受难像、《圣经》和圣徒像。
19,在讲坛上,除了《我的奋斗》(对德国民族对上帝来说,这是一本最神圣的书),不得有任何东西,在供坛左边侧放一把剑。
30,各大小教堂必须除去基督十字架,必须代之以唯一不可政府的象征 X字。
从这个希特勒的宗教纲领可以看出,所谓国家总教会,就是清除基督教的一切痕迹和影响,而代之以彻头彻尾的纳粹化,也就是希特勒自己要取代耶稣,《我的奋斗》要取代《圣经》。希特勒在另一场合也说过,德意志民族的悲剧就是八百年前接受了外来的基督教。
希特勒的反基督教行为,让美国人想起了在罗马帝国时大肆迫害基督教的尼禄等皇帝,这些人被为是反基督者。反基督者是在《圣经》中预言注定要出现的、来自于撒旦的邪恶势力,其特点是大规模迫害基督教信徒,多数还有系统的反基督教的理论。希特勒被认为是当代反基督者的代表,基督徒占多数的美国国民因为希特勒反基督教举动而上下极度厌恶纳粹德国,必欲除之而后快。
二战以后,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阵营的对立中,美国是资本主义阵营的盟主。美国人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敌对情绪,还由来于美国人的基督教信念。
马克思主义是唯物主义无神论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人类的历史发展规律来讲,随着科学的进步,宗教必然被消灭。社会主义在苏联和东欧胜利之后,当共产党人依照马克思主义改造社会的时候,基督教势力遭受到惨重打击,基督教领袖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代理,信徒被认为是走卒,有许多基督教人士被逮捕投狱。宗教也被认为是麻痹人民精神额鸦片。中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也遵循和执行了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
社会主义国家发生的这种整合信仰的现象,在美国人看来,是对基督教的新一轮迫害,马克思主义的一套唯物论无神论的学说,在美国人看来,就是撒旦的声音。因此,美国人也就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看作是敌基督的恶势力,必欲除之而后快。
美国人在中东纠纷中,长期偏袒以色列,也来源于美国人的宗教认识。
犹太教是基督教的母体,早期的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被认为是犹太教的一个教派。耶稣和十二使徒以及早期的基督教领袖,都是犹太人。在基督教中,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是上帝最先拣选出来传播上帝声音的神的子民。以后虽然犹太人不信基督教,但基督教说,在神的旨意下,必然也要归信基督。基督徒也是上帝的选民,是在犹太人之后被上帝拣选出来的选民,要在世上作造福他人的“盐和光”,作荣耀上帝的器皿。基督徒与犹太人都是上帝赋予了特殊使命的人。
在《圣经》中,尤其在美国的千禧年理论中,犹太人回归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再建以色列国,被当作是耶稣再临人间、建立千禧王国的条件。从里根时代就经常被邀请到白宫做客的牧师哈尔林泽的说教,在美国的民众中有巨大影响。林泽说,在人类的末世,将有一场善与恶的大决战,也就是《圣经》启示录中所说的哈米吉多敦之战。在这场战争之后,耶稣基督将作为犹太人的王再临人世,在复兴的以色列之地耶路撒冷统治人类一千年。林泽说,如果想在这场战争中存留下来,那么就一定要理解上帝对以色列的特殊拣选,这样就会在上帝面前称义,与耶稣共享千禧王国。如果反对以色列,攻击以色列,将在末日的审判中被当作反基督的敌人投入地狱的永火。
美国的基督教“道德多数派”领袖福尔威尔也说:“谁反对以色列,谁就是反对上帝”。
美国人相信犹太人占领耶路撒冷更符合上帝的旨意,因为《圣经》上说,上帝将耶路撒冷一带作为流着奶与蜜的福地赐给了犹太人。美国人也相信,支持犹太人符合上帝的旨意,因为《圣经》中上帝对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说:“凡祝福你的,我也祝福他;凡诅咒你的,我也诅咒他。”
所以,基督徒占多数的美国人坚决支持以色列的建国,支持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建国。以色列每年都接到大量来自外国的援助资金,其中,除外国的犹太人的捐助外,来自美国人的捐助最多,据说已累计达到数百亿美元。
也因此之故,伊斯兰极端分子把对美国的战斗称为对异教徒的圣战,而不仅仅是保家卫国的世俗利益之战。
美国人的对华认识和对华交往的态度上,也深受国民的基督教理念影响,这一点在后面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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