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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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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7 03:1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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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


《我们应不应该承认外蒙古独立》(刊登於人民日报1950.02.24 作者:胡华 )

 [注:胡华为中国著名党史专家,曾任中人民大学中党史教研室主任,党史系名誉系主任。下面是他的《我们应不应该承认外蒙古独立》]

  
    问:“蒙古是什么时候独立的呢?她为什么要独立呢?”
  
    胡答:大家知道,蒙古曾侵入中华创建过蒙元。明太祖即位后蒙元灭亡,满清兴起后,又被满清占领统Zhi。蒙古人民长期在本族统Zhi阶级和异族统Zhi的奴Yi压迫下,过着极其贫穷痛苦的生活。
  
    到一九一一年中国辛亥革M,推翻满清后,蒙古是不是解放了呢?没有的,相反的它更成了帝国主义侵略争夺的对像。当辛亥革M十月中国武昌起义时,蒙古的统Zhi阶级--王公、便利用这个机会,以“独立”的名义,投入帝俄的怀抱。
  
    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M胜利,日本帝国主义却利用了白俄反动将军谢米诺夫,窃据蒙古,和苏联红军作战,到一九一一年才被苏联红军击溃。谢米诺夫失败之后,日本帝国主义又利用了中国北洋军阀安福系将军徐树铮侵入蒙古,在那里创建了亲日的军事独Cai。安福系在中国北方失势之后,日寇复扶植谢米诺夫的一个助手--温根男爵,盘踞蒙古。蒙古人民受这样长期的侵略掠夺,什么时候才起来革M获得解放的呢?
  
    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劫掠,为了解放蒙古,蒙古贫苦破产的牧人和广大的下层职员、喇嘛、便在却伊巴桑等蒙古革M者领导下,在一九二○年组织了一个秘密的革M团体,发动游击战争。
  
    侵略者统Zhi着虽然用各种野蛮的屠杀,死刑和迫hai来对待蒙古革M者,但蒙古的革M团体和革M游击队却日益壮大,到一九二一年的三月便举行了一个游击队和恰克图附近的盟族的代表大会,选出临时的革M政府,会上并以大多数决议,请求苏联的帮助。
  
    在三月十七日到十八日夜间,蒙古革M游击队便攻占了恰克图,不久,又先后击溃了中国北洋军阀侵略军万余人,日寇扶植的白俄温根男爵反动骑兵一万一千人,在战争过程中,苏联红军曾出兵援助蒙古革M游击队,使革M取得了胜利。
  
    在一九二四年(民国十三年),蒙古已声明了独立,创建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当时,中国的国共合作的广东革M政府,对蒙古的独立是承认的,因为孙中山先生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已承认了“民族自决”的原则。“那末,正式承认蒙古独立问题为何一直拖到一九四五年呢?承认经过如何呢?”由于在一九二七年叛卖革M的中国国民党反动政府,一直坚持大汉族主义,所以不肯承认蒙古独立。而蒙古从革M以来,在苏联的友谊帮助下,内部已建设的很强盛;对牵制打击日寇保卫远东和平,有也很大的贡献,如一九三五年和三六年,蒙古革M军曾两次击退了日寇在蒙古国境内东部的挑衅行为;一九三九年在诺门坎,苏军蒙军并肩作战,给进犯的日寇以严重的打击。在中国八年抗战中,苏联远东t军和蒙古革M军对百多万日本精锐关东军的牵制,对中国抗战是极大的帮助。而在一九四五年的八月十日,蒙古人民共和国有对日宣战,配合苏军,联合东北抗日联军,出兵夹击日寇,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间,创建了卓着功勋。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应该正式承认蒙古的独立,这是义不容辞的。
  
    所以,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同时,双方又交换了“关于蒙古人民共和国之独立的问题”的文书。在文书中,中国国民党政府声明:“……由于外蒙古人民屡次所表示出的对于独立的热望,中国政府声明:在日本失败以后,若是外蒙古人民的投票公决证实此种热望时,那么,中国政府将承认具有其现时境界的外蒙古之独立。……”
  
    “投票公决”的结果如何呢?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举行的蒙古人民投票的结果,有百分之九十七·八的人,投票赞成独立,连国民党政府派去监票的内政部次长雷法章,也对投票手续表示满意(见塔斯社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库仑电)。
  
    蒙古的独立,就是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下,一个新国家的诞生,给世界的和平民主阵营增加了一份力量。承认蒙古独立,对每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只得欢呼的事。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他们在当时被迫承认了蒙古独立,事后又大肆造谣,侮蔑人民的蒙古,侮蔑苏联,说:“蒙古独立是中国领土的丧失”。反动派这样说原也不足为怪,可怪的是,我们人民中有的人居然也有宗主国的情绪,似乎蒙古也非得划在中国“版图”上不可以似的,这实在是中了大汉族主义的毒。

[ 本帖最后由 慕尼黑不眠夜 于 5.10.2007 04: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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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0.2007 03:19:09 | 只看该作者
郭沫若

这些歪曲中的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外蒙古的独立的。在这一点上我想多说几句。反动分子企图煽动某些中国人的大汉族主义的感情,反对外蒙古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国家。但是请问。

外蒙古附属于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对于外蒙古人民究竟给了些什么福利呢?难道不是某些中国的侵略主义者,派兵攻入外蒙古,在政治经济方面压迫外蒙古人民,这才激起外蒙古人民脱离中国而独立的要求吗?我们自己在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双重压迫之下差不多不能自保,难道一定要强迫外蒙古人民跟着我们殉葬吗?我们在双重压迫之下,稍微有点觉悟的人便知道要求解放,难道外蒙古人民就不应该有点觉悟,不应该有解放的要求吗?


  认真说,倒是外蒙古人民比我们争气些,比我们觉悟的早,比我们更清醒地能和社會主義地苏联做朋友,因而得到了帮助,而比我们早解放了。我们假如是站在大公无私地立场,我们倒应该向外蒙古人民告罪、向外蒙古人民致敬、向外蒙古人民学习地。更那里有什么理由跟在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地后面,来对苏联“愤慨”呢?再请问,由于外蒙古的独立,在苏联方面究竟得到了些什么呢?岂不是和我们一样,仅仅得到了一个邻邦?


  问题应该是——外蒙古脱离了我们之后,外蒙古人民是不是更加幸福了?事实告诉我们,外蒙古人民是更加幸福了。前几年国民黨政府派到库仑去监视公民投票的一位姓包的,事毕回重庆,曾经在报上发过谈话。“库仑街头差不多每家人家都有了无线电。”这是国民黨说的话,而且是有报可查的。在得到解放之后,外蒙古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不是都已经充分地提高了吗?


  人民中国和人民蒙古今后应该是亲密的兄弟,我们不能够固执着那种宗主和藩属的落后观念了。那是丝毫也不足引为光荣的!


  今年四月,我们中国代表团到欧洲去,在捷克的布拉格参加拥护世界和平大会的时候,外蒙古代表团的团长齐登巴而先生,曾经为我们革命战争的辉煌胜利向我们致敬。他说:“日本帝国主义在远东称霸的时候,蒙古人民是寝息不安的,今天民×中国做了东方的盟主,我们蒙古人民就可以放心了。”


  请看看蒙古朋友们的这种坦白的风度吧。难道我们不应该有同样坦白的气概吗?


  以上文字摘自人民日报1949年8月14日第一版刊登的郭沫若写于8月12日的文章《中苏同盟四周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四周年纪念日在北平新华广播电台对全国的广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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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0.2007 03:19:24 | 只看该作者
这些历史证据都是公诸世界不是什麽密辛包括联合国文件等等

国民党至始至终是如何在内有共 产 党与苏联同谋逼迫下与外有强敌欺凌祖国的煎熬中来捍卫中国领土的

有良知与勇气的中国人你一定要狠下心看看历史的真相

本文重点摘录
清政府卖国条约也规定六十四屯和海参葳是中国领土。中国国民党多次谈判要求收回,在斯大林与中国国民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斯大林提出等中国收回香港,中国就可以同时收回六十四屯和海参葳,而中国国民党在备忘录中提出50年之内苏联必须从六十四屯和海参葳撤军)。


  第一,何为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独立。

  独立是指主权国家中的一部份分裂独立成新的主权国家。达成独立的条件是:
  一,母国与新独立的国家签署同意独立的条约;
  二,双方建立外交关系;
  三,划分边界及交换边境地图,将已独立的国家的领土从自己的地图上取消;
  四,双方举行主权移交仪式;
  五,联合国承认。

  第二,雅尔塔会议关于蒙古以及旅顺大连的规定。

  原文指蒙古状态维持不变,雅尔塔会议最后一条指出关于蒙古以及旅顺大连的问题需要中国领导人蒋介石同意。该会议是没有中国代表参加的会议。所以一开始重庆抗日政府拒绝承认,后来由于美、苏、英的压力(压力是指中国如果不接受雅尔塔会议的决议,战后台湾和东北将被国际公管。后经中、苏、美三国多次谈判,三方同意蒙古维持现状不变 - 即不独立也不统一。


  雅尔塔会议中关于旅顺和大连的内容由中苏自己谈判。如果中国同意这个条件,战后东北和台湾还给中国。因此重庆政府声明有条件地同意雅尔塔会议的决议 - 条件就是:蒙古不能独立,旅顺大连要还给中国。

  第三,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协议换取苏联军队撤离东三省,归还旅顺大连,归还中东铁路。

  国民政府在条约中指明:如外蒙古人民公民表决多数人要求独立,则国民政府将予于承认,但是双方没有就公民表决的具体细节和时间达成协议。

同时,国民政府要与美国达成中美关于蒙古问题备忘录。该备忘录中美国无条件承认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将在一切国际场合协助中国反对蒙古独立,比如联合国投票美国将反对。

中英同时也达成谅解备忘录,英国同意不支持外蒙古独立,也不支持中国,表示中立,在所有国际场合弃权。这实际上已经在国际法上有效地阻止蒙古独立。

  所有中苏友好同盟协议的条件是苏联不能协助中Gong和蒙古人民党以及新疆的独立分子。由于苏联始终不从东北撤军,最后蒋介石利用美国联合向苏联施加压力,并制造假情报(如苏联不撤军,中美联军将攻打东北)。

中Gong特务取得该情报,马上报告给斯大林,苏联被迫撤军,同时把东北的所有的重工业设备和重要铁路的铁轨都给卸掉和带走。把所有的重型武器和俘虏的日本兵和伪满洲国伪军都交给中Gong。共产国际命令中Gong马上发动革命夺取东北独立,同时命令蒙古人民党马上革命搞独立。使南京政府两面受敌,不能处理。

  在最后交还中东铁路和大连旅顺时,1946年1月6日,南京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讲话:如我们能证明蒙古人民是自由选举,苏联撤除所有驻在东北的军队、收回交给中Gong的所有非法武器,中国政府可能承认外蒙古独立。之后苏联同意中国收回旅顺大连和中东铁路,青天白日旗在大连旅顺升起(主权移交仪式已经完成,因为清政府欠俄罗斯的钱,所有国民政府允许苏联租借旅顺军港,用租金抵消欠款,之后毛泽东赔了苏联大量的钱,缩短了租借的时间。

因为中Gong自己知道旅顺大连和中东铁路的主权是国民政府完成的,因此中Gong自己也不庆贺)。

  所谓的中苏协议(由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王世杰签署的副本),苏联撤离东北之后,因为苏联没有履行协议,蒋介石拒绝签真本。中美两国要求联合国到外蒙古去重新查看公民表决的合法性。

当时在蒙古许多地方,苏军用武器逼蒙古人去投票独立,而且苏军也参与了投票。(注: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公民表决是公民在没有外国驻军的情况下自由表决。)因此,美国联合国代表离开外蒙古之后拒绝承认蒙古独立。

  之后蒙古从1946开始12次派代表团到中国谈判要求签署友好协议承认蒙古独立,中国行政院蒙藏工作委员会拒绝了他们的独立要求,也拒绝了他们交换地图的要求。从1946年到1949年,外蒙古一直在中华民国的地图里。1947年行宪,国民党明确规定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

  第四,1949年10月16日,毛泽东宣布与蒙古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当时只有苏联、中Gong和蒙古建交。1949年到1950年,毛和苏联签署新的友好协议。斯大林和毛共同宣称废除国民党的“不平等条约”。毛告诉斯大林他对于蒙古独立没有任何意见,但却又在国内欺骗中国人民,不把蒙古独立的文件写在中苏友好协议的条文中。

之后在莫斯科发表了“中苏蒙三国关于蒙古独立的联合公告”,在此公告中毛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蒙古独立。

  1950年10月毛派周恩来去蒙古主持主权移交仪式。同年中Gong与蒙古交换地图,勘定边界。从1949年10月1日开始,中Gong就把外蒙古从中国的版图中去掉。1950年中Gong还多次公开发行邮票庆贺“蒙古人民共和国成立”(即独立)。

1950年毛泽东接见蒙古大使时公然声称清政府对蒙古拥有主权是一种侵略,把中国国民党宣称对蒙古拥有主权说成是大汉族霸权主义。

  从1946年开始,蒙古申请成为联合国成员,一直遭到以美国为首的中国国民党盟邦的彻底否决。但是毛泽东却鼓动亚非拉盟邦在联合国投票协助蒙古加入联合国,1962年,由于美国弃权,蒙古成功进入联合国。

  1964年,中Gong不但和蒙古完成了边界划分,毛还把外蒙古与新疆交界、外蒙古与东北交界的原中国国民党控制的领土送给蒙古。

  中Gong出卖给蒙古的还包括唐努地区(位于蒙古西北,被苏联占领)。国民党与苏联的所有协议都没有承认这些领土是苏联的。从1946到1949年,国民党费尽精力与苏联谈判要求收回的唐努,毛终于在斯大林的指使下,于1949年把其从中国的地图中抹掉。之后毛意识到自己出卖的领土太多,于是装病离开莫斯科,没有签署官方的协议。

  1999年,江Z民与叶立钦签署的“中俄边境协议”,彻底地把唐努地区出卖给了俄罗斯。

  斯大林死后,毛泽东后悔出卖给苏联太多东西(1949 - 1950的《中苏友好协议》,毛给苏联在新疆、内蒙驻军的权力,在新疆的自由开矿权力。)但毛泽东从来没有要求收回蒙古,只是要求苏联从蒙古撤军。

    

  联合国宪章规定,任何一个新政府的成立,都应该承认或拒绝承认旧政府的条约。中Gong把中国国民党规定的蒙古独立的条件“公民表决”变成“无条件承认”。由苏联用暴力驱使的蒙古独立公民表决全世界只有苏联和中Gong承认。

  联合国规定的独立条件是“子国和母国条约”,而不是中苏条约(类似离婚关系,两个人离婚无需和第三个人签什么协议)。1950年周恩来与蒙古签署了“中蒙友好协议”,这是真正地出卖了蒙古。

  请问中国国民党签过这样的协议吗?中国国民党如果当时同意了,怎么蒙古60年代之前没法进入联合国?这个问题中Gong自己的历史书从来都不敢提。从这里就能看出中Gong到底干了什么事情。

[ 本帖最后由 慕尼黑不眠夜 于 5.10.2007 0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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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7 04:2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换个角度谈蒙古(修改版)

换个角度谈蒙古(修改版)
  ──谨以此文献给为蒙古独立事业不屈不挠抗争的、伟大的“蒙古民族英雄”毛泽东同志!

  扫煤才子

  对于外蒙古独立的事,一说到这个问题,大家就会很自然地想到国民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将外蒙古出分裂出去。网上有篇文章《蒋介石的忏悔和外蒙古独立真相》,专门将这个事情论证了一番。对蒋出卖蒙古进行了讽刺和揭露。另外那些自称“左派”,其实只拥毛的网友,口诛笔伐,愤愤相加,恨不能生吞其肉,活寝其皮。以条约的形式将外蒙古分裂出去,这是历史的见证,我看没有任何人能够翻案。但事实真如此简单吗?分析问题不能只从一个角度来分析,应该从多方位来分析。

  控苏案相关

  对于蒙古的独立史,到1946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止,网上说得够多了,关于条约,网上到处可以搜得到,我就不用再重新贴上。往往说到这里,结论就是:从此,外蒙古正式从中国分裂出去了。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吗?我看未必。由于四年内战,翻天覆地,蒋于1949年战败,逃往台湾。在台湾,针对苏联违反条约上联合国控告苏联。关于“控苏案”,强国论坛上有牛人反驳其条约废除的合法性,对于外蒙古的独立合法性,还是有必要理清这个问题。

  首先,牛人说“联合国”不是“世界政府”,只是一个国际组织,各国之间签什么条约,有什么交道,联合国没有“审批权”,也没有否决权。大会的决定对各国政府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这一点,本人觉得应该说清楚点。对于各国之间的条约,联合国有无可辩驳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否则,有必要把纷争上诉联合国吗?至于“审批权”,请问,难道你签个合同、出租个房子也要去法院盖个章?而对于联合国的“法律约束力”,一部《国际法》就是联合国具有法律权限的明证。那二战的战犯是以谁的名义进行审判的?海牙法庭难道是风景旅游区?什么叫法律?法律就是被社会正式承诺的游戏规则。我国的法律,就是我国全体公民的游戏规则,联合国的《国际法》就是国际上各个国家之间的游戏规则。既然是联合国起草,被各国认可,那就自然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说通过了联合的判决却没法律约束力,无疑是件很荒唐的事。不过,联合国虽然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缺乏执行力,所以,在法律上,条约是废除了,至于执行与否,则是另外一回事。这好比法院判决冻结某人的财产,但是执行机关却是检察院。联合国的判决结果给的是一个名分。所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废除在联合国上是具有不容辩驳的法律约束力。当然,他既然把联合国说得什么权力都没有,如同摆个花瓶,那下次日本再提出“入常”的话,那也没必要否决了。

  其次,牛人说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外蒙古独立是两码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没有外蒙古独立的文字,公投也只在换文、照会和公告当中而不在条款上。在本人看来,这条理由实在是荒唐。两国建交的条约,象这种细则一般是不写在条约上的,条约的条款往往是官样的文章,诸如“双边友好”、“不干涉内政”等等,不象划定边界这些条约,条约本身就是内容。更何况,外蒙古是中国领土,与他苏联其实无关,所以,关于外蒙古的事,自然不会在正式条款中出现,只有在附件中列出。那请问一句,这个换文、照会和公告莫非是独立于条约而存在的?这个世界有独于主体之外依然有法律效力的附件吗?如果这些附件是独立于条约之外依然有法律效力,那废除条约,自然不必废除这些条款,如果是做为条约的附件,那废除条约,则附件自然失效。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自然,当《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废除后,与条约相关的一切附件包括外蒙古的条款则随之失效,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控苏案”成功后,外蒙古在法理上不再具有独立的资格,在名分上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是可以肯定的。

  到此时为止,该条约失效,那么,蒙古独立一事在法理上自然也没有依据了。所以,蒙古独立一事,老蒋对于当初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负有责任,这是从感情和道德上来说,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从法理上来说,他并没有造成蒙古在最终名义上的独立。不管你承认本人的观点与否,至少,你不可能拿一个无效的条约跟人打官司、争道理。不过,列位看官且慢,这事依然没完。到了1961年10月,外蒙古居然加入了联合国。这事在李敖看来,也是蒋的错。因为蒋持有否定权,故意不在场,就是放水,所以外蒙古的独立还是蒋的错。说到底,蒋是脱不了干系。当然,对于外蒙古的独立,蒋确实脱不了干系。有网友转其文还另外加了一个“铁证如山”的字样。但是李敖在讽刺蒋的过程,似乎忘了另一件事。外蒙古进入联合国仅仅只是蒋的问题吗?

  海峡这边在唱戏

  李敖一辈子纵横台湾,批蒋氏父子,批李登辉,批陈水扁,批……尤其对外蒙古问题更是批得入木三分,刻骨铭心。但是,有个地方他可是没有批过,那是什么地方?我不说,各位看看他在清华、北大的演讲就明白了。对了,李大嘴在蒙古独立问题上似乎忘记了有个海峡叫台湾海峡,海峡这边还有个政府──由毛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李大嘴的记性很好,但是总是有点事情记不太清楚,虽然看起来有点带选择性,包括有权选择在清华、北大吹捧谁。有权选择在讨论蒙古问题时似乎压根就不存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1945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到1961年外蒙古加入联合国组织,那么,这段时间毛在干什么呢?也没干其他,只不过为外蒙古独立鞍马前后而已。

  在共和国成立前夕,毛就令吹鼓手郭沫若做了点文章,那就是在新华广播电台中发表对《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四周年的纪念,庆祝外蒙古独立,为外蒙古独立造势,用现在的话来说,是炒作,在1949年8月14日由新华广播电台正式对外广播:

  “[color]这些歪曲中的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外蒙古的独立的。在这一点上我想多说几句。反动分子企图煽动某些中国人的大汉族主义的感情,反对外蒙古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国家。但是请问。外蒙古附属于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对于外蒙古人民究竟给了些什么福利呢?难道不是某些中国的侵略主义者,派兵攻入外蒙古,在政治经济方面压迫外蒙古人民,这才激起外蒙古人民脱离中国而独立的要求吗?我们自己在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双重压迫之下差不多不能自保,难道一定要强迫外蒙古人民跟着我们殉葬吗?我们在双重压迫之下,稍微有点觉悟的人便知道要求解放,难道外蒙古人民就不应该有点觉悟,不应该有解放的要求吗?

  认真说,倒是外蒙古人民比我们争气些,比我们觉悟的早,比我们更清醒地能和社会主义地苏联做朋友,因而得到了帮助,而比我们早解放了。我们假如是站在大公无私地立场,我们倒应该向外蒙古人民告罪、向外蒙古人民致敬、向外蒙古人民学习地。更那里有什么理由跟在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地后面,来对苏联“愤慨”呢?再请问,由于外蒙古的独立,在苏联方面究竟得到了些什么呢?岂不是和我们一样,仅仅得到了一个邻邦?

  问题应该是──外蒙古脱离了我们之后,外蒙古人民是不是更加幸福了?事实告诉我们,外蒙古人民是更加幸福了。前几年国民党政府派到库仑去监视公民投票的一位姓包的,事毕回重庆,曾经在报上发过谈话。“库仑街头差不多每家人家都有了无线电。”这是国民党说的话,而且是有报可查的。在得到解放之后,外蒙古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不是都已经充分地提高了吗?”【1】(太长,但太精彩了,舍不得多删)

  所谓新中国,新气象,在共和国建国后短短半个月后,即公元1949年10月16日,就与外蒙古即蒙古人民共和国闪电建立外交关系,掐指一算,可以想象老毛情之切,意之迫。可猜测到在开国大典筹备的同时,与外蒙古建交的事也没落下半分。打铁趁热,紧锣密鼓,四个月后的1950年2月14日,也就是西方的情人节,中国代表团与苏联签迅速订了一张情人契约:《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这张条约,是按照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底板而来的,不过,在东三省的部分主权得到收回的情况下,但在外蒙古问题上,却与前条约惊人的一致:承认外蒙古独立。关于承认外蒙古独立的条款,在条约的附件照会里,令斯大林感到意外的是,中方竟主动提出新政权承认蒙古于1945年宣布独立的既成事实,并建议以互换照会的方式解决这一使苏联感到棘手的问题。周恩来随后向维辛斯基递交了中方起草的中苏关于蒙古问题的互换照会文本。照会全文如下:

  根据今日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和大连的协定,我仅以此声明,缔约的双方在如下事项中应达成理解:

  一、由于上述条约和协定的签订,缔约的双方同意宣布:1945年8月14日中苏之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和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及其所有附件全部无效。

  二、缔约国双方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这一点因为1945年在外蒙古进行的证明其要求独立的公民投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之建立了外交关系而获得了充分保证。

  在得到您,部长先生,对上述两点的确认后,本照会和您的答复将成为《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组成部分。【2】


  这《照会》自签订条约以来,就基本没露过面,国人也极少看到原文,那些提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附件的文章,只列出其他附件,唯有这《照会》就没显山露水过,可见这保密工作做得还真不错(本人的文章没什么价值,但这照会可是珍稀史料)。不过,这里问题就来了。在签订新条约的同时,已经宣布旧条约失效。《国际法》规定:任何一届新政府,必须承认或否定以前的条约。那么同样,从法律角度而言,旧条约承认外蒙古独立一事也失效了。因为共和国废除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这个旧条约。所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无论是从蒋政府看来还是从毛政府看来,都是无效条约,不具备法律效力。外蒙古依旧还是中国的土地。但有趣的是,毛政府签订的新条约中,却照样承认外蒙古独立,这问题就难以扯清了。在旧条约无效的情况下,新条约承认外蒙古独立,那外蒙古的独立从法理上来说,谁又要另外负责任呢?而更大的问题在于,旧条约中蒙古的独立承认对共和国有没法律约束力呢?从国际法来说,是不存在的。那么,共和国完全不承认蒙古独立也是可以的。这也是为什么新政府往往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法律依据。

  对于一个从宗主国独立出去的国家承认与否。《国际法》有两种依据,一种是法律依据。这种法律依据就是依据条约。另外一种是事实依据,即国际社会对新独立国家的承认状况。由于旧条约对共和国并无半分约束力,所以共和国完全可以以不平等条约为由,不承认蒙古独立,这是有充分依据和充足理由的。同时,从1945年外蒙古通过公投独立后,国际社会除了苏联承认蒙古并建立外交关系外,其他再无一个国家甚至包括东欧广大社会主义国家承认其独立的合法性。所以,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事实上,是完全有依据收回蒙古的。当然,愿不愿意收回又是一回事。实际上,《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如果真的是蒙古独立的合理依据的话,那还有必要再签订个《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多此一举再申明一次吗?怎么没看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把《中俄尼布楚条约》里的内容也再申明一次?实际不可辩驳的事实是:我国对于蒙古独立的法律依据是《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而不是被废除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虽然前者以后者为借口。[]

[ 本帖最后由 扫煤才子 于 5.10.2007 05: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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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7 04:24:48 | 只看该作者
  两岸对蒙古独立的态度之比较

  对于蒙古的独立,蒋在事实上造成了这种后果,但是,还是心有不甘。至少,是持反对意见的,1941年4月13日,苏联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这个条约是侵犯我中华民族主权的条约。对此当时的国民政府外长王世杰郑重声明:“《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后来在1945年,蒋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前,因为斯大林提出要让外蒙古独立,为此,当时的外交部长宋子文愤而辞职,后来,签订条约一事,改由王世杰、蒋经国签约。在签约前,蒋经国对斯大林发表国民政府的看法:

  斯大林问我:“你们对外蒙古为什么坚持不让他‘独立’?”我说:“你应当谅解,我们中国七年抗战,就是为了要把失土收复回来,今天日本还没有赶走,东北、台湾还没有收回,一切失地,都在敌人手中;反而把这样大的一块土地割让出去,岂不失却了抗战的本意?我们的国民一定不会原谅我们,会说我们‘出卖了国土’;在这样情形之下,国民一定会起来反对政府,那我们就无法支持抗战,所以,我们不能同意外蒙古归并给俄国。”

  从这段话中来看,蒋是极其不愿意外蒙古独立,因为外蒙古的独立就意味着卖国,卖国就是千古罪人!同样,辛辛苦苦抗战,就是为了收复失土,而今抗战胜利,却没有收回失土,抗战意义何在?不过,后来在美、苏、英三个大国的压力下,蒋政府被迫同意承认外蒙古独立,但在其后,于1955年12月13日,否决了安理会关于蒙古加入联合国的决议草案,否决蒙古加入联合国的申请。不过,后来基于压力,在1961年放水,外蒙古进入联合国。到此,蒋政府与外蒙古的问题落下了帷幕。不过,由于“控苏案”的成功,从法理角度而言,外蒙古依然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所以在台湾出版的地图上,外蒙古依然在中华民国的版图内。

  那共和国这边情况如何呢?对外蒙古独立持什么样的态度呢?本人且先引一点东西看看毛对外蒙古独立的态度吧:

  “大使先生:我很高兴地接受贵大使呈递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小呼拉尔主席团的国书,并感谢贵大使的热忱祝贺。中蒙两国人民之间原已存在有密切的关系,数十年来,由于帝国主义和中国反动统治的挑拨离间,隔断了彼此间的来往。蒙古人民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不但早已脱离了中国的反动统治,建立了真正的人民民主国家,而且正朝着经济、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前进,中国人民衷心地为蒙古人民的这一成就庆贺。【3】
  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毛对于蒙古独立的热烈欢迎态度是无庸置疑的。同时还有若干言论可供各位欣赏:

  达∶去年你们给予了我们很多的援助,派了一万三千工人和技术员,这在工业和其他建设方面起了推动作用。并且今年还给了无偿的一亿六千万卢布。因此,蒙古老百姓非常欢欣鼓舞。
  主席∶不,不,上边已经说过,这是我们的义务。那些数目是太少了,你们一提,我就觉得惭愧。”
  “达∶谢谢!历史上的“债务”,我们连想也没想过。
  主席∶不!要还债的,这是我们在追还祖先们的债务。”
  “主席∶以後在农业方面,我们可以用人力援助你们,其数目可以是十万,也可以是二十万,甚至也可以达到三十万。其中某些人也可以帮助你们搞牧畜业。
  达∶对,不过事先我们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计划工作。不然,接到那些人後,住宅等各方面要发生困难的。
  主席∶对!应该逐步地进行这些工作。你们有八十万人口,因此可以发展农业、兴修水利了。

  ……”【4】

  看到毛说要向蒙古“还债”一说,且不说当初是蒙古攻打宋,并非宋攻打蒙古的问题。倒让我想起毛不要日本谢罪的言论了。当初,那“无止境的谢罪论”在网上甫现,就遭到毛卫兵【注】的狂砍,声讨之声此起彼伏,叫骂之言不绝于耳。或斥为国贼,或定为汉奸,后得知此言论出于太祖之口,霎时间,翻天巨浪化作一片鸟鸣山更幽。在压抑成猪肝色的愤怒之后,悻悻然抛出些许“外交辞令”、“调侃”之类的借口溜之大吉,煞是有趣。

  【注】:毛卫兵:指毛的拥泵、粉丝。别称为文革余孽、毛粉、毛奴、毛愤、毛粪等,也有左愤、左粪、极左等称呼。由于市面上对这类人称呼不一,定性不准,对有序社会造成无谓的资源浪费,然一片痴心奢望复辟毛民国【又注】之仿原始社会可为彼等共性。本人秉天地之戾气,纳酱缸之精华,特造出“毛卫兵”一词,有望一统江湖,万寿无疆。

  【又注】:毛民国:山海荒诞之经,可觅踪迹。

  毛是欢迎外蒙古独立的,这事从郭沫若在北平发表的广播词可以看出。老郭是个精品男人,而且还是精品之中的代表那种境界。不过,他一生最能体现他独特魅力的地方在给江青同志的那首诗上,至于外蒙古的独立倒是让另外一个人占尽风光。这个人就是党史专家胡华同志。胡华同志先后在不同场合发表了若干支持外蒙古独立的言论,也算是劳苦功高了。下面,节录点胡华同志的精彩表演给大家看看(友情提示──请抵抗力差的同志买点晕车药先):

  这个条约,表现了中苏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特别是使得中国人民在自己的斗争实践中,加深认识了苏联对中国人民的真正友谊,真正帮助,正像新华社社论代表中国人民的认识指出,这个条约和有关协定,“乃是对于远东帝国主义侵略的严重打击,和对于中国人民反侵略利益的远大保证”。(“全世界和平力量动员起来,粉碎战争挑拨者的阴谋”),也正像周恩来同志在中苏友好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会上讲话中所说,这个条约和协定是“完全符合中国人民的全面的革命的利益”的。

  所以,这个条约,是有利于中苏两国人民的,是有利于两国的共同安全,特别是对于中国人民的战胜日本,反对一切侵略、反动势力是有极大的积极作用的。

  我们知道,这个条约在当时,是苏联与中国国民党反动政府订的。这是由于当时中国的广大地区还在反革命的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统治之下,苏联政府由于力求与中国人民建立真正友好关系的始终不渝的意愿,不得不经过国民党政府来表示自己对于全体中国人民的意愿。所以,在实质上,这个条约是苏联与中国人民订的。它对中国人民是一种援助,而对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反动政策恰恰是一种限制,一种打击,恰恰是对他们不利的。

  今天,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反对《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是反动派自己,而不是人民。事实告诉我们,中国人民、中央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这个条约所采取的态度,不是反对它,而是在有利于中苏两国人民的这个基本原则上,成立了新的条约,新的协定,对许多问题作了适合现时情况的解决。

  ……

  现在,反动的国民党政府已被推翻,中国已经成立了人民民主的共和国,已经没有任何东西、任何力量来阻止和障碍中苏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结成亲密的兄弟般的真正的友好互助同盟了。因此,适合这个有史以来空前未有的七万万人民大团结的新情况,用文字、条约的形式,把这个团结固定下来,这便是新条约签订的原因,也实在是世界人类最重大胜利之一。

  这个条约,表现了中苏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特别是使得中国人民在自己的斗争实践中,加深认识了苏联对中国人民的真正友谊,真正帮助,正像新华社社论代表中国人民的认识指出,这个条约和有关协定,“乃是对于远东帝国主义侵略的严重打击,和对于中国人民反侵略利益的远大保证”。(“全世界和平力量动员起来,粉碎战争挑拨者的阴谋”),也正像周恩来同志在中苏友好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会上讲话中所说,这个条约和协定是“完全符合中国人民的全面的革命的利益”的。

  ……

  今天,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反对《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是反动派自己,而不是人民。事实告诉我们,中国人民、中央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对这个条约所采取的态度,不是反对它,而是在有利于中苏两国人民的这个基本原则上,成立了新的条约,新的协定,对许多问题作了适合现时情况的解决。【5】

  但是,在一九二七年叛卖革命的中国国民党反动政府,却一直坚持着大汉族主义,以“宗主国”自居,不肯承认蒙古独立。而蒙古从革命以来,在苏联的友谊帮助下,内部已建设得很强盛……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应该正式承认蒙古的独立地位,这是义不容辞的。
【6】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条约的签订是“苏联政府由于力求与中国人民建立真正友好关系的始终不渝的意愿,不得不经过国民党政府来表示自己对于全体中国人民的意愿。”用这种曲线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友好”,苏联政府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意愿”真是用心良苦啊!而且居然比我国政府更清楚我们人民的这种“友好意愿”,真是匪夷所思。从《中俄尼布楚条约》开始,到《中俄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天津条约》、《中俄改订条约》、《中俄伊犁条约》、《中俄罗布连斯奇条约》、《中俄条约》……先后共侵占了我国东北和西北地区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200多年来,一直不断地以这种方式向中国人民表达他们的“友好意愿”,是全地球对中国最最“友好”的国家。当真是“友好”之极了!当然,反动政府被推翻了,毛政府充分代表了人民的意愿,代表尊重民族自决,代表支持蒙古人民独立。建立一个更强大的与苏联更“友好”的无产阶级政权,举起这面“友好”的大旗,与苏联政府继续“友好”下去。只要万里长城没有垮,将这种“友好”发扬光大,如能签订一个《中苏韶山友好同盟互惠互利条约》,把韶山也送给苏联,那就完美了!

  当然,更精彩还在后头:

  蒙古的独立,就是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下,一个新国家的诞生,给世界的和平民主阵营增加了一份力量。承认蒙古独立,对每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欢呼的事。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他们在当时被迫承认了蒙古独立,事后又大肆造谣,侮蔑人民的蒙古,侮蔑苏联,说:“蒙古独立是中国领土的丧失”。反动派这样说原也不足为怪,可怪的是,我们人民中有的人居然也有宗主国的情绪,似乎蒙古也非得划在中国“版图”上不可以似的,这实在是中了大汉族主义的毒。【7】

  当看到“承认蒙古独立,对每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欢呼的事。”时,我惊奇地发现,原来爱国的前提是要承认蒙古独立。承认蒙独就是爱国,爱国就是承认蒙独!看来小子学识浅陋,今日长了见识。其中,仅这“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一句,足可让胡华同志流芳千古了。历史自然会公正地给胡华同志记下这光彩夺目的一笔──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给予人的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中华民族史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蒙古的独立而鞠躬尽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奸!多好的革命同志啊


  同时,针对当时外蒙古独立的少数置疑,胡华同志不辞辛苦、四处奔波,对不明真相的同志专门开展外蒙古独立“合法性”的讲座。可能当时有部分人的思想先进性不够,对“民意”了解不够深刻,需要这位党史专家多做解释工作。为了那一小撮,劳动胡华同志四处奔波劳累,看来,“毛氏爱国理论”的照顾真是春风拂面,无微不至。其实在本人看来,让那些一小撮和工人、农民多做交流,接受他们的“爱国熏陶”不就行了,何必这般废寝忘食,费力不讨好呢?有很多毛卫兵们在讨论《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时,引用若干资料证明1945时国人对蒙古独立持反对态度,并有大学生游行抗议达一周之久以斥责蒋政府出卖蒙古云云。但对《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时,则表现一副事不关已的做法,实际上,这种态度很不好,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这有悖于伟大领袖的“爱国精神”。毛卫兵应该用“毛氏爱国理论”武装头脑,从奴才学、谩骂学、反潮流学……等多方面进行“正面宣传”。接过胡华同志的旗帜,积极推广“毛氏蒙独爱国理论”,在充分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最好能发展出具有毛卫兵特色的“后毛氏台独爱国理论”、“后毛氏藏独爱国理论”、“后毛氏满独爱国理论”……出来。

[ 本帖最后由 扫煤才子 于 5.10.2007 05: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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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07 04:28:32 | 只看该作者
  君不知,试从1950年的《人民日报》报道举例来看,当时全国所有“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媒体,一致赞成《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订,并没出现抗议的活动。可见,《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比《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还是“深得民心”的。当然,胡华同志的解释工作只是针对思维接近“国民党反动派”的“一小撮”。并非广大“劳动人民”,有权威的《人民日报》刊登“以示民意”的文章为证:

  《中苏友好合作万岁!全国各界兴奋鼓舞拥护中苏兄弟同盟》(1950.02.16)
  《感谢苏联的伟大友谊全国各界兴奋鼓舞拥护中苏兄弟同盟》(1950.02.16)
  《中苏缔约正逢春节真是喜上加喜京郊农民座谈庆祝》(1950.02.17)
  《我们坚决倒向苏联一边──七十兵工厂工人座谈中苏新条约》(1950.02.17)
  《辅大等院校师生热诚拥护中苏新条约》(1950.02.17)
  《真挚的友爱真挚的心苏联高尔基城第三十一女中学生给中国学生的信》(1950.02.17)
  《这是中苏人民最高友谊的表现──访问首都苏联侨民》(1950.02.17)
  《春节中载歌载舞宣传这一大喜讯工人一面读着号外一面看着苏联机器》(1950.02.17)
  《中苏同盟粉碎造谣美帝狼狈不堪英反动报纸对此哑口无言》(1950.02.20)
  《首都各界到处欢呼衷心祝贺中苏缔约》(1950.02.20)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世界和平的保障》(1950.02.20)
  《香港各界同胞拥护中苏新条约》(1950.02.20)
  《旅大人民狂欢鼓舞庆祝中苏兄弟同盟》(1950.02.20)
  《斯大林政策又一个辉煌证据捷红色权利报论中苏新条约》(1950.02.20)
  《民民主国家人民和报纸热烈拥护中苏缔约保人民纷纷写信给斯大林和毛主席祝贺》(1950.02.21)
  《中苏新条约将引起争取和平的新高潮匈光明报评论》(1950.02.21)
  《全国欢庆中苏缔约展开深入学习运动》(1950.02.23)
  《中苏缔约喜讯遍传全国到处欢腾西北五省各族青年代表兴奋座谈一致认为增加了无限力量和信心》(1950.02.24)
  《重庆市五万人大游行庆祝中苏新条约签订》(1950.03.05)
  ……

  从这些汗牛充栋的庆贺文章来看,当时我国“劳动人民”沉醉在外蒙古独立十二万分的热烈欢呼之中,为一个兄弟变成朋友而感到由衷的喜悦。如此隆重而持久的狂热让我想起1958年《人民日报》报道大跃进那盛世繁华、人定胜天、亩产万斤的时局,也是同样如此隆重,还真是难分高下啊!树大分杈,儿大分家,自古皆然。所以,蒙古的独立比不独立更能促进汉蒙两族人民的友谊。远亲不如近邻,做邻居要比做家人更具和谐性。爱国就应该承认蒙独,承认蒙独也就是爱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对于国民党反动派以宗主国自居霸占蒙古这种“强奸民意”的做法应予深深地唾弃、打倒,不对,应该再踏上千万只脚,让他们的灵魂永世不得翻身!不得破坏中蒙两国之间“劳动人民”万古长青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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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5.10.2007 04:29:14 | 只看该作者
  老毛的蒙独“爱国”轨迹

  蒙古之所以能够成功独立出去,老毛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这点从建国刚半个月就与蒙古闪电建交可以看得出。从1945蒙古年独立的四年历史中,仅与苏联有正式外交关系,连东欧的无产阶级兄弟国家都没有对蒙古独立的合法性予以承认。一个新国家的独立,除了幕后操控的国家外,第一个与之建交的居然是此国的原宗主国。而且建交之紧促,这在世界新政权建立史上,不得不称之为一大奇观。至少本人还没在其他地方看到过这种奇观。恐怕石敬塘也只有瞠乎其后了。即便汪精卫重生,秦桧再世,亦做五体投地矣。同时,对于如此迫不急待地跟蒙古建交的心情和行为,本人也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所以,由此证明本人也是很“爱国”的。

  在共和国与蒙古建交后,于1960年即三年灾荒中最凄惨的一年,国内,给予那些投降的倭国战犯“鸡鸭鱼肉管够吃”的高等优待,对外更是签订了划时代的《中蒙友好互助条约签订》,并与蒙古划定了疆界,不但原边界经过确认,同时还把原国民党控制的两块地方也送给了蒙古,这两块地就不多说了,免得一大片“不爱国”的同志看了心肌梗塞。

  时光追溯到建国前即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时,毛的态度是什么。当时在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

  问:中共对中苏条约(《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态度如何?
  答:我们完全同意中苏条约,并希望它的彻底实现,因为它有利于两国人民与世界和平,尤其是远东和平。


  从中可以看出毛的胸襟和气魄,以大无畏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坚持走具有无产阶级特色支持蒙古独立的“毛氏爱国路线”。这条“毛氏爱国路线”是继秦桧的“莫须有路线”之后,对全世界和平发展总结出来一条具有革命性、颠覆性、震憾性的先进性理念。这是为全世界人民的和平做出不朽的“爱国样板”。伟人毕竟是伟人,他不是痿人,也不是伪人,他是一个真正具有无产阶级革命精神的伟人,是一个全心全意为斯大林服务的伟人,是一个向外国无私奉献,不管本国老百姓死活的伟人,是千秋万代后那些具有蒙独精神之人所深深怀念的伟人!

  1945年,当世界的视线聚焦于《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时,当时视线之外的毛在干什么呢?既然他如此支持蒙古独立,肯定是不会呆在窑洞与江同志耳鬓厮磨吧(毛和贺一生都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江与毛也一直没有正式结婚,所以称为毛夫人不妥)。本人不小心看到了几则关于1945年蒙独电报的文字,不敢私吞,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1945年)6月18日
  化名达维卡夫,致电中共中央及毛泽东,告之中共,苏联近期将对日宣战,要求中共做好军队的休整。同时表示,苏联政府正式邀请重庆政府就对日作战、战后蒙古地区问题举行高级别会谈。

  (1945年)7月1日
  电贺中共建党纪念日。通报6月30日与重庆政府代表宋子文的接触情况。表示,依据雅尔塔协约,要求承认蒙古独立,借此保护苏联的远东利益

  (1945年)7月7日
  设宴招待乔巴山一行。斯大林介绍了2日下午与宋子文进行正式会谈的内容及6日中共的回电。回电中表示,“感谢苏联党的贺电。支持苏联党和斯大林同志对战后中国国内问题的建议,支持苏联党和斯大林同志关于外蒙古战后地位问题的看法,支持蒙古党和人民要求摆脱大汉族反动统治、寻求民族独立的正当要求,支持蒙古人民革命党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参加战后组织的正当要求”。

  (1945年)8月13日
  化名达维卡夫,致电中共中央及毛泽东,告之中共,应对中国国内由重庆政府背后支持的反蒙古独立现状运动,组织反运动,揭露重庆国民党政府大汉族主义反动本质,迫使国民党方面同意该意见,有利响应苏联与重庆政府正式签约。

  (1945年)8月19日
  回电中共中央,对16日祝贺日本无条件投降的贺电表示感谢。同意中国党对蒙古问题的建议,要求作好战后对占领区附近地区及东北地区接收的准备。16日中共中央致电苏联党和政府,祝贺对日作战胜利、日本无条件投降,建议加速蒙古采取正式行动的速度。【8】


  从这些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为了“保护苏联的远东利益”,毛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做了一些“毛氏爱国行为”。由此看来,在蒋与苏联艰难的谈判过程中,毛半分也没闲着,为斯大林在谈判中实现蒙古独立立下千秋伟业。看来,斯大林在谈判中那种意气风发的气吞山河的气派是充分有底气的。假如当时毛在全国四处发表蒙独即卖国的宣传,给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对斯大林的要求进行抵制,再搞出个1945版的“五四运动”来也未可知。同时,没有毛在幕后无私的支持和奉献,斯大林怎么也不会这么有恃无恐,胜券在握了。一代“伟人”,果然是日理万机,任劳任怨啊!象这种兢兢业业的“爱国行为”,怎不令人顿生滔滔江水般的敬仰之情呢?

  至于1961年蒙古进联合国那档子事,由于本人资料缺乏,比如当时是哪些国家支持蒙古入联,毛又做了些什么“爱国行为”,本人了解有限。但从上面这几份电报来看,可能实际情况与1945年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差不了多少,暗里不知下了多少烂药。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罗马也不是送个白头峰就建成的,还需要另外再搭售大量出土的高句丽文物等等。毛的这种“爱国”之情的渊源也是由来已久,早在1941年苏联和日本签订《苏日中立条约》时,毛就表现出无与伦比的“毛氏爱国热情”。《苏日中立条约》其中有条内容是:

  苏联誓言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誓言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当时国民党反动派以条约侵犯中国的主权为由,发表不承认条约的反动言论,而毛则发表了热烈支持的“爱国”言论:

  (一)苏联根据其一贯和平中立政策,于四月十三日与日本签订了中立条约,这是苏联外交政策的又一次伟大胜利。这个条约的意义,首先在于巩固了苏联东面的和平,保证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发展。而苏联的这种和平与发展,也即是全世界劳动人民与被压迫民族的利益。

  (二)苏日条约使苏联的国际地位极大的提高了,苏联无论在东方在西方都增大了他的发言权,这对于一切反动派都是不利的,而对于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与被压迫民族则都是有利的。

  (三)苏日条约没有限制苏联援助中国进行独立的正义的对日抗战,只要中国政府的方针是坚持民族解放的独立战争,只要中国政府对于苏联的援助是用以反对日本侵略者,而不是用以反对国内同胞……

  (四)至于苏日声明互不侵犯满洲与外蒙,这也是跟中应有之义……【9】


  面对这些热情洋溢的“爱国言论”,真令人莫名地冲动得涕泪俱下。相对国民党反动派无耻的反动言论,我们一定要站对立场,站稳立场,时刻准备着“武装保护苏联”。这样,无论反动派如何妖言惑众,才不至于动摇。正所谓买办就是买办,无论如何伪装,也难改买办的本性!

  然后世有许多无知小子,不理解毛的一番“爱国”苦心,弄出诸多啼笑皆非的言论,其中有位毛卫兵看到这个声明后,这样回帖:“无耻的谎言!我党一手领导抗战,怎么可能发表这种媚外求荣的声明?作者能不能提出证据?不能,就证明这是一篇以污灭我党光辉形象为宗旨的伪造文件。这很有可能是国民党的文告,被窜改成共产党的宣言,当时国民党正在消极抗战,建议读者不妨由这个方向思考。”还好,后面有位热心的网友提供了新华网原文的网址,为主帖的可靠性提供充分的依据。从这个回帖中,可见这位毛卫兵是何等的浅薄无知,对“毛氏爱国精神”参悟不透,而且不但理解错误,更不可救药的是反而指引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罪恶方向去。还谈什么学习毛泽东思想,连风都没摸到,直可追古代那位好龙的叶公了。这般愧对老毛,使令老毛九泉之下不得安生。所以望其他毛卫兵切不可效法此无知之徒。

  【附】:此文初稿发表于天涯社区上后,2006年12月31日有位马甲为“解放军4”的毛卫兵面对俺的提问,在三尸虫暴跳如雷之下,竟破口说出“中共凭什么不能和蒙古建交!”的牛逼话,果真是惊世骇俗!予谓深得“毛氏爱国理论”之精髓,与胡华同志的“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堪称双子座!本人亦奉为“天涯社区2006年度最后一句经典名言!”,诚不诬也!(发了好几天的帖,居然在这句话之后不到一分钟就被删了,时间真巧。)

  在与蒙古有关的文章中,有一篇文章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那就是《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跟上篇一样,是毛的亲笔文章,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见证价值。这篇文章一贯的宣传是我党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宣言。不过,这也是道听途说,难免有断章取义的嫌疑。但是如果能看看原文的话,就会发现有更多地方出现“毛氏爱国理论”的言论:

  认为原来内蒙六盟,二十四部,四十九旗,察哈尔土默特二部,及宁夏三特旗之全域,无论是已改县治或为草地,均应归还内蒙古人民,作为内蒙古民族之领土,取消热察绥三行省之名称与实际行政组织。其他任何民族不得占领或借辞剥夺内蒙古民族的土地。

  何况还有恬不知耻以蒋介石为首的中国军阀,不独自命为宗主国,更进而把内蒙古整个的区域划为行省,驱逐蒙古民族于黄河以南,阴山以北,更时常指使井岳秀、高石秀等小军阀,不断的占蒙古民族的牧地、盐池,企图逐渐消灭蒙古民族,作日本帝国主义的清道夫,加速内蒙古民族之灭亡……

  同时,内蒙古民族可以从心所欲的组织起来,它有权按自主的原则,组织自己的生活,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权与其他的民族结成联邦的关系,也有权完全分立起来……

  首先将井岳秀所占领的把兔湾,与高石秀所占的区域及两个盐池,交还内蒙人民,并将长城附近,如宁条梁、安边、定边等地划为商业区域,以发展你我双方间的贸易……

  我们相信你们若一旦自觉的组织起来,进行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国军阀于内蒙古领域以外。【10】


  看到这里,本人很惊异地发现:敢情不但外蒙古,毛的原意是连内蒙古也应该从中国分裂出去一个中国人,毫无利华的动机,不远万里多次向斯大林示好,把分裂蒙古的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同志们,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毛氏白求恩精神”!真是疾风知墙草,时务现英豪啊!但可惜斯大林只钟情于外蒙古,这种把内蒙古也“完全分立起来”的“毛氏爱国行为”最终落得个无人喝彩,这也算是毛的一个小小遗憾吧。这篇宣言发表于1935年12月12日。红军长征刚到延安不久,此时,与江西苏区时的实力相比,已经大伤元气,但是,在到达延安后,终于重新与苏联重立联络,其时老毛政局刚定,但在队伍里尚未达到日后“一句顶万句”的地位,所以需要借发表“抗日宣言”来推销他的“蒙独爱国理论”,以便在斯大林浩瀚的脑海中泛起一朵小小的浪花,这也是情有可原的。羌笛何须怨窑洞,蒙独已度莫斯科!当然,会有一些不明真相的跳出来问:为什么毛对蒙古独立如此热心,而对新疆独立等却反其道而行之呢?记得在1945年斯大林对蒋经国说过,他对新疆和东三省没有领土想法,只希望蒙古能独立。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些端倪。也许这就是“毛氏爱国理论”的由来吧。(无聊猜测,万别当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毛的一生有着许多前后不搭调的“阳谋”,唯有在蒙独问题上,出人意料、忠诚不渝地做到了言行一致,雷厉风行。从1935年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到1941年的《中国共产党对苏日中立条约发表意见》,再到1945年与斯大林的电报往来和发表支持《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采访。从1949年8月郭沫若发表的《中苏同盟四周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四周年纪念日在北平》广播讲话,到1949年10月16日与蒙古闪电建交再到1950年成功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最后到1960年中蒙划定疆界。继苏区实行“武装保卫苏联”的政策后,循着这条“保卫苏联”的蒙独历史轨迹,从上面一系列的“毛氏爱国”言论中,我们可以深深体会到“毛氏爱国理论”中蕴藏着那浓浓的蒙独情结。但有天朝太祖在,不教蒙古入中华!由此看来,毛对“苏联与我们是父子、猫鼠关系”【11】是非常满意的,也是非常和谐的。所以建国后坚决执行“一边倒”的政策。有鉴于毛对蒙古独立所做一番呕心沥血的功绩,这里本人也特此提出建议将毛提名为继成吉思汗之后最伟大的“蒙古民族英雄”,想必没多少异议吧。

[ 本帖最后由 扫煤才子 于 5.10.2007 05: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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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5.10.2007 04:33:49 | 只看该作者
  千秋功过凭谁说

  对蒙独的问题上,众说纷纭,不一而是。众多的毛卫兵对蒋的行为往往是口诛笔伐、谩骂连篇。其实这个没什么必要。这是完全没参透“毛氏爱国理论”的肤浅表现。实际上,我们所有官方的教科书和出版物从来没说过蒋卖国的言论,连老毛都没说蒋卖国,而是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怎么毛卫兵们反而背叛了毛的精神呢?这还是一个合格的毛卫兵吗?在这一点上,老郭和老胡就完全领悟了“毛氏爱国理论”,他们的言论就百分百地表达出毛的心里话。由此看来,学识的高低,往往就在这一线之间。毛卫兵们还得好好学习、天天爱毛啊。

  在现代史上,最不幸的算是蒋光头了。1949年前,遇上个鲁胡子,杂文写了N多篇,篇篇有如匕首,直扎进蒋的心窝里。好在蒋这人糊涂得紧,没一家伙让鲁胡子永远闭嘴。到了台湾,又遇到个李大嘴,李大嘴的神通更广,不但写杂文,还出传记。虽然这杂文传记什么的费了好大裁剪之功,倒也没白费一番功夫。这不,关于外蒙古的问题就给毛卫兵送弹药了。相对而言,毛的处境就优越多了,毕竟成王败寇的年代,根据历史规律,屎盆子一般是扣在败寇身上的。毛充分贯彻他“枪杆子里出政权”的理念,用权力指挥整个国家的媒体和官僚体制为他镏金镀彩,从批《武训传》开始,就利用枪杆子进行他的后满统治方略。谁要影响他老毛一阵子,他就影响谁一辈子。别说出不了一个半个鲁胡子、李大嘴这样的人,就算有林昭、张志新、遇罗克这样一小撮的人也得割他们的喉。毛的号召是“穷人翻身做主人”,但穷人有没翻身做主人尚值得商榷,不过某些理论倒是翻过来了。正如把秦桧粉饰成一个忍辱负重的爱国者一般,支持蒙古独立更是摇身一变为“爱国行为”。纵观古今中外,恐怕找不到另外一处“割地即为爱国”的先进性理论来相互印证。伟人毕竟与众不同!

  毛确实是英明,他的英明在于他英明地在世的时候就是英明级别的人物,因为有一帮子蔑片在后面摇旗呐喊。在延安就有刘少奇同志提出“毛泽东思想”一词,后又有黄炎培同志喊出“毛主席万岁”的口号。于是,圣洁的光芒开始笼罩了神州大地,一代伟人就硬是这样炼成了。尤其是建国后,更无一点瑕疵。以媒体的宣传和体制的力量,青口白牙地将一个“一穷二白”的万恶旧社会变成一个“繁荣富强”的仿原始社会(尽管还有三四千万卑贱的饿莩)。就凭这份功劳,也足可以流传万世了。不过,毛的英明之处如果仅仅在此倒也虚担了伟人的称号,更英明的地方还在于他死后更有一帮子视人命如草菅,以谩骂为乐事的毛卫兵为他歌功颂德。虽说毛卫兵对他的评价有持三七开的,但直到如今,还楞是没看到哪个毛卫兵说过毛的那“三分过”。只看到如果有哪个“一小撮”说了毛的半句不是,就立马跳出来为毛辩护,辩护到帽子满天飞。也许在毛卫兵的眼里,毛的错误在于他的不彻底。没有把一个“繁荣富强”的仿原始社会进步到“更繁荣富强”的原始社会去,这才是关键吧。

  千秋功过,谁能说得明白?这个责任,又要由谁来承担呢?如何以一种全面的眼光去正面一个历史事件的真相,我想,这是留给这个以及后面时代的任务。本人不才,只能通过一个侧面去分析历史,但我希望会有人能全面分析事实,负面的历史到底是几个手指头的关系。当意识形态和话语霸权的尘烟消散之后,自会有人对历史真相做出公正的评价。

2007年2月27日修改
  注解:
  【1】《中苏同盟四周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四周年纪念日在北平》郭沫若(人民日报1948.8.14)
  【2】沈志华《历史考察:中苏同盟的经济背景》
  【3】《同蒙古人民革命党代表团的谈话和印发谈话记录的批语》(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二月)
  【4】《接受蒙古驻华大使贾尔卡赛汗呈递国书时的答词》(一九五○年七月三日)
  【5】《《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和《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胡华(人民日报1950.02.20)
  【6】《关于承认和保证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胡华(人民日报1950.02.24)
  【7】《怎样认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他有关协定?》胡华
  【8】摘自人民出版社82年版《斯大林年谱》及79年版《斯大林文集》
  【9】《中国共产党对苏日中立条约发表意见》根根一九四一年出版的《六大以来》刊印
  【10】《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1934-1935)
  【11】《在汉口会议上的讲话》(195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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