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36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苦恋陈毅一生未嫁的美女将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8.6.2011 08:52: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国时期,被国民政府军委会授予将军军衔的女性只有7位,她们是中将宋美龄、奇俊峰、巴云英,少将胡兰畦、谢冰莹、额仁庆达赖、姜毅英。其中的胡兰畦少将是位大美女,她曾以时尚俏女郎登上过《良友》画报的封面。她曾和陈毅曾山盟海誓:互等三年,若三年后都还未婚,则结为连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人最终没能走到一起。

胡兰畦曾考入川南师范学校读书。1922年,从法国勤工俭学回来的陈毅担任了重庆《新蜀报》的主笔。在这个为共产党工作同时又可以施展自己文学才华的平台上,陈毅写出了思想激进的大量诗文,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抨击时政,激浊扬清,在四川知识界特别是青年学生中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胡兰畦就是受他文章鼓舞的青年中的一个。她直接到报馆寻找陈毅,从此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谈。

1925年3月,经人介绍,胡兰畦和陈梦云结婚。1926年秋,在北伐战争高潮中,胡兰畦前往北伐前线,准备投考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在中央军校,胡兰畦见到了好友陈毅。1927年4月的一天,陈毅约胡兰畦到武汉黄鹤楼的一个饭馆吃饭。席间,陈毅问:“你到军校有几个月了,入党了吗?”胡兰畦回答说:“还没有。我向党组织申请过,但是李淑宁(即赵一曼)让我与陈梦云离婚,与他切断经济联系。但我曾对陈梦云说过,只要他永远革命,我就永远不和他分离。现在,我怎么能无缘无故与他离婚呢?”对此,陈毅表示理解。他后来曾为胡兰畦入党的事情找过女生队党小组负责人李淑宁,也没解决了胡兰畦的入党问题。

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后,汪精卫解散了武汉中央军校。在中**组织的争取下,武汉中央军校被改编为张发奎第二方面军的教导团。8月1日是教导团奉命东征讨蒋、准备开拔的前一天,陈毅特地从武昌到汉口,向好友陈梦云、胡兰畦及范英士等辞行。胡兰畦知道陈毅会来,已经准备了酒菜,包括陈毅爱吃的回锅肉,为他饯行,还请了范英士,一起再聚聚。在筵席上,4个朋友无话不谈,但谈得最多还是政局。胡兰畦后来一直记着陈毅的话:“以前清朝政府骂孙中山是土匪,现在国民党又骂我们是土匪。好,我偏要去当这个‘土匪’!”

10年后,两人再见面。久别重逢,喜悦之情难以言表。胡兰畦讲述了这些年的经历,也提到了与陈梦云离婚的情况。陈毅点头:“1927年李淑宁让你与陈梦云离婚,看来还是对的。分手以后,他虽然没有出卖朋友,但是也未按照我们分手时所商量的路线去做,个人生活走的是资产阶级的道路。”陈毅接着谈到了服务团:“这个工作很有意义,你一定要好好干下去。”陈毅在南昌与胡兰畦彻夜倾诉思念,遂订白首之盟。

陈毅禀告父母,得到同意。然而组织上却不同意,新四军大当家的项英,亲自找胡兰畦谈话,说二人倘若结婚,则胡的党员身份就暴露了,你这个国民党的将军,还是留在国民党部队里,对革命更有贡献。二人只好痛哭而别,陈毅致信胡兰畦说:“马革裹尸是壮烈牺牲;从容就义是沉默牺牲,为了革命,我们就吃下这杯苦酒吧。假如我们三年内不能结合,就各人自由,互不干涉。”

新四军军部顾问兼战地服务团团长朱克靖曾写过一首调侃陈毅的诗,其中有两句是:“将军为何多憔悴?半为兰畦半为茜。”诗中的“兰畦”指胡兰畦,“茜”指的是后来成为陈毅妻子的张茜。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陈毅与胡兰畦的关系还是非常密切的。

在离开新四军后,胡兰畦一直关注着陈毅的安危。1946年,胡兰畦任贵州日报社社长。1947年6月,国民党的报纸用触目惊心的大幅标题刊登“陈毅阵亡”、“陈毅毙命”,还用大幅版面详细描述“陈毅追悼会”的经过。胡兰畦得知后十分伤感。后来她又接到陈毅父母来信询问,便决心赡养二老,把成都东门外的一处果园、田地、房屋,全部给二老做养老之用。1949年,上海解放,陈毅当了市长。胡兰畦写信要见他,接待她的却是副市长潘汉年,这时,陈毅已儿女成群了。

此后,胡兰畦再没有婚育,为解寂寞。她收养了妹妹的女儿。解放后,她被安排到北京工业学院从事后勤工作,命运多舛的她,曾被错划为右派。1978年平反后,胡兰畦重新入党,并成为全国政协委员。晚年在邓小平支持下,尽自己的所能,为老年事业做了许多贡献。

1994年12月13日,胡兰畦在成都逝世,享年93岁。胡兰畦革命的一生历经坎坷,在感情方面是个悲剧,正如她自己在回忆录里所说:“这辈子只知道赶着时代大潮走,在浪尖上奔呀、跑呀。有时被礁石碰得头破血流,也只能独自舔着流血的伤口。”

2#
发表于 18.6.2011 13:5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6.12.2011 14:0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8.11.2024 09:42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