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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8.2013 09: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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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ppy2010 于 9.8.2013 10:44 编辑 , @, O7 T+ i( {# c% w% w) _2 G7 l
笑对人生 发表于 8.8.2013 20:34 ![]()
. \5 D2 \% Y5 e0 L" a0 h- {这个就不好说了,如果每次要求你的材料都是必须的话还真不好说。但如果再三再四这样不排除有刁难,可以问 ...
, L; Z1 @5 p% O' \8 p7 `+ h) o; l6 _
5 _* F, d& x7 e我老婆三个月前申请的家庭团聚签证,后来我补交了一次材料。两周后给签证官打电话,说要我先延签我自己的居留许可。三周后去延了,然后说要我补交第一个月的工资单。我才刚入职(从奖学金转到学校提供的工作合同),又得等一个月。签证官休假了,也不知道交工资单后是不是又给整个新东西出来。8 a. L3 Z' d" o! ~9 @- c5 P9 T" i
, L3 \4 [8 ~6 d5 o5 s. ~0 Q" m去延签的时候拿着教授写的证明信,以及学院人事处写的关于合同的证明信。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还不够,说要第一个月的工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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