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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1月14日下午,杭州市的各界干部、群众六千多人参加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一个公判大会。会上,审判长用洪亮的声音宣读对以熊紫平、熊北平为主的结伙强奸轮奸妇女一案的判决书。判决书在列举了此案各犯的犯罪事实后,宣布: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法判处熊紫平死刑,立即执行;熊北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当审判长宣判罪大恶极、认罪态度很坏的主犯熊紫平死刑,立即执行时,会场响起了长时间的热烈掌声。随即,熊紫平被五花大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年,熊紫平与他的孪生兄弟熊北平一样,都是27岁。
这就是当年轰动全国、震惊浙江的“二熊”事件中的最高潮一幕。
“二熊”的父亲是熊应堂,曾经的浙江省第三号人物,湖北省黄安人。1928年,17岁的熊应堂在家乡参加了红军。起初做些杂务。次年参加一次战斗,他勇敢地缴到一支枪,成为一名真正的士兵。1933年熊应堂入了党。随后,在经历了长征、抗战和解放战争后,和大多数在战争中迅速成长起来的军队干部一样,到建国初期,熊应堂已经完成了从战士到将军的跨越,他担任解放军25军军长。1951年赴军事学院学习,毕业后,任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1955年,熊应堂被授予少将军衔,成为802位第一批授衔的开国少将少一。
熊应堂从1960年起一直担任上海警备区排名第一的副司令,1965年10月,他接到由军委主席毛泽东签发的调令,赴邻省——担任驻扎浙江的解放军20军军长,与他搭档的20军政委是南萍。此时的中国,已是文革的前夜,山雨欲来风满楼了。
1967年3月,夺权风暴席卷全国,浙江也概莫能外。中央决定成立浙江省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浙江的党政大权。军管会由驻浙江部队负责人组成,浙江省军区政委龙潜为主任,阮贤榜(浙江省军区副司令)、曹思明(舟山要塞区政委)、南萍(20军政委)、陈励耘(空五军政委)为副主任。
省军管会的成立在动乱的环境下起到了控制局面的作用。但是省军管会组成人员在“支左”问题上意见相左,步调各异。不久,南萍、陈励耘指责龙潜和省军区搞“二月逆流”,致使一些群众组织到省军管会驻地大院静坐示威。7月,温州市发生“火烧五马街”事件。事件发生后,省军管会调集两个主力团进驻温州。8月,驻温部队和另一部队攻打华盖山,围歼“温联总”,在行动中双方都误认对方并互相开枪射击,打死7名战士。
事件发生的当月,中央决定改组浙江省军管会和浙江省军区,南萍被任命为浙江省军管会主任,龙潜和阮贤榜不再担任军管会领导职务。同时,宣布熊应堂代浙江省军区司令员并兼20军军长,南萍代浙江省军区政委。原浙江省军区司令员张秀龙被免职,龙潜也被免去浙江省军区政委,二人随后相继被批斗。
1968年3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在“全国一片红”的大好形势下诞生。南萍出任主任,陈励耘出任第一副主任,熊应堂等五人出任副主任。文革中的浙江省新一届领导班子开始登台亮相。熊应堂也开始进入浙江人民的视野。不到一年,中央在北京召开解决浙江问题的会议,再次调整人事,熊应堂的权力得到加强。他以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任浙江省军区司令员,同时兼20军军长。1971年1月,浙江省第四次党代会召开,南萍任省委第一书记,陈励耘,熊应堂任省委书记。熊继续成为执掌浙江省党政军大权的“最高三人团”成员之一。
在这“最高三人团”里,其实按照革命和军队资历,南萍和陈励耘都远不如熊应堂。南萍比熊应堂小6岁,参加革命和入党要晚9年。1955年实行军衔制时,南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才被晋升为少将。而熊则是55年就被授予少将军衔了。至于陈励耘则在55年时仅被授予上校,62年时才被晋升大校,简直与熊不能同日而语。
但文革的爆发,不仅突然使南萍、陈励耘成了浙江的最高负责人,也在政治地位上超越了熊应堂。南、陈二人分任浙江省的一二把手,并同时在党的九大上进入了中央委员会。南萍当选中央委员、陈励耘当选中央候补委员。与南、陈二人对政治的热衷和精明有所区别的是,南、陈都是政工干部出身,而熊是军事干部出身。与风头正旺的南、陈二人相比,熊应堂自认是“一介武夫”。
1971年9月,毛泽东南巡到杭州,两次接见浙江省主要负责人,发表了著名的南巡讲话。熊应堂两次均参加,但谈话很少涉及熊应堂。毛泽东主要谈九届二中全会上的事,批评陈励耘多些。不久,“九一三事件”爆发,时任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遵照周恩来的指示,给熊应堂打电话,要他控制陈励耘。特别向他交待:“你要保证陈励耘不出事。否则,找你算账。”
“九一三事件”后,浙江被中央认定是林彪集团篡党夺权的重要基地。“最高三人团”的地位岌岌可危。
1972年3月21日至4月26日,中央再次召开解决浙江问题会议。遵照毛泽东“首先解决敌我问题”的指示,周恩来代表中央把陈励耘划入“林彪死党”,属于敌我问题,把南萍、熊应堂定性为犯了严重错误。周恩来指出,“南萍、熊应堂不向下传达“9。13”事件的通知,同陈励耘的思想在很长时间里有联系”。同时,中央发文件指出:“杭州是林彪、陈励耘一伙进行反革命政变准备的重点地区之一”“南萍、熊应堂两同志上了贼船、陷的很深”。文件下发的同时,等于是宣告免去了南萍、熊应堂两人在浙江的一切职务。
在对待南萍和熊应堂的问题上,许世友认为两个人虽然都上了贼船,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但程度不同。南萍是自觉自愿上的贼船。而”熊应堂则是被陈励耘等人拉上贼船的。许世友代表组织找熊应堂说:“表面看你得罪人多,坏事是他们干得多。他们是导演,你是演员。你和他们在一起,他们就是成功了,也不会要你这个大老粗。错了就改,好好检讨,彻底交代,我们还可以给你讲话。”
熊随即遭到隔离审查,但审查了几年,依旧是“犯有严重错误”,但也没有个象样的结论。不久,经中央批准,暂时恢复工作,发配至四川搞国防建设。熊在离开浙江的领导岗位后,由于其参加革命资历比较深,不属于文革期间的政治“暴发户”。按照当时中央的要求,在军队的生活待遇并未取消,都得到了保留。因此,他坐落在杭州清波门外、省军区一侧的官邸也并没有人去楼空。熊夫人随熊应堂去了四川。他的两个孪生儿子熊紫平、熊北平继续住在那里。那是单独一栋两层小楼,在西湖边,就像小别墅一样,外面围着一圈围墙。
二熊年幼时随父亲在上海长大,熊应堂军务繁忙,加上本身文化程度不高,根本无暇照顾和教育这两个宝贝儿子,家务基本由熊夫人管理。由于母亲的溺爱,逐渐养成了二熊娇生惯养、为所欲为的公子脾气。在学校念书期间,二熊就经常打骂同学和老师,还有扒窃行为,但学校师生慑于二熊的淫威,均敢怒不敢言。
尽管二熊恶名在外,但毕业后照样跟大多数高干子弟一样,进了部队参了军。在那个年代,参军无疑是在政治上镀金的必要阶段。由于是熊司令的儿子,二熊在部队期间几乎也是无人敢于管理,兄弟俩经常酗酒闹事、违反军纪,有恃无恐。哥哥熊北平甚至在部队服役期间就强行奸污了一个女战士。
退役后,二熊分别进入杭州市重型机械厂和杭州市锅炉厂当工人。据与熊紫平曾经一起工作的同事回忆,熊紫平在厂里也是无法无天,他进厂后没有一天是不迟到、不早退的。他上班只有四件事:吃饭、睡觉、耍流氓、搞破坏。还多次险些造成重大生产事故。同车间的工人纷纷议论“恶熊闯进瓜田瓜遭殃,闯进工厂人遭殃”。
后来确认的事实表明,从1974年5月至1978年8月的这四年间里,熊紫平、熊北平纠结马少华,钱永明等14人,先后将140余名女青年骗至熊家,其中66人被奸污,20人遭猥亵,内有在校学生、青年女工、教师甚至现役女军人。仅熊北平、熊紫平两人就强奸、轮奸女青年47名,裸体取乐、猥亵10名。在这伙人里,除了二熊是高干子弟外,还有一位是当时浙江省公安局副局长的一个儿子,其余则都是社会上的流氓。
由于熊家是独院住宅,又地处省军区一则,外有围墙,还有战士站岗。一般外人很难联想到这里居然是这伙犯罪分子的淫窝。二熊等人经常在南山路、清波公园等地,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看电视”“举办音乐会”等借口,勾引,劫持妇女到熊家,然后进行犯罪活动。
二熊的犯罪活动有时候还在海军疗养院和空军疗养院等处,由于是军队设施,愈发隐蔽。但四年的犯罪活动,多多少少引起了地方部门的注意,尽管也多有被害者报案,当时虽然熊应堂已经失势,但地方和军队是两条线,地方不能直接干涉军队的事务,也无从加以约束,加上政治局势不稳定,地方公安无暇顾及,更是对二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两个儿子的作恶多端,熊应堂人在四川,自然无从知晓。但熊夫人还是听到了相关的风声,但她却几次托话转告军队的有关部门,借熊应堂的名义对自己的儿子加以袒护。二熊在强奸、猥亵女青年之余,还多次欺压、欺凌、敲诈附近群众,对于他们一伙的罪恶行经,杭州城里的老百姓尤其是女青年人人自危。人们纷纷说:清波桥头两只“熊”,比《王老虎抢亲》里的王老虎还要凶!“
1978年10月,党的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历史的大转折即将开始。在广大群众的多次举报下,杭州市公安局掌握了二熊犯罪的诸多证据后,向浙江省委第一书记铁瑛专题做了汇报。以铁瑛为首的浙江省领导班子在中央高层及军委主要首长的首肯后,支持杭州市公安局拘捕以二熊为首的流氓团伙。主政浙江的铁瑛也是军人出身,曾担任过舟山要塞区政委,对军队事务颇为熟悉。当两个儿子被拘捕的消息通报到熊应堂那里时,据说干了一辈子军队工作的熊,张口结舌,脸涨的发青,半晌没回过神来。
据当时参与判案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审判员于世仁后来回忆:办这个案子当时没多少干扰。熊应堂对子女家教很严,出了这样的事,他并不干涉办案。好像只有“二熊”上海的一个姑姑来找过我们,希望能判轻一点,这个姑姑好像也不是什么干部。被拘捕后,二熊一开始依然没有丝毫悔过,气焰嚣张,拒不交代,甚至多次对办案人员扬言等父亲回来收拾你们之类的话。待过了一段时候,等办案人员把厉害都讲清楚了以后,哥哥熊北平开始交代罪行,认罪态度逐渐转好。而弟弟熊紫平依然骄横跋扈,态度极差。
二熊后来是以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的。由于可以想见的原因,判决书最后只认定了强奸妇女大概五六名。当时考虑到是兄弟两个人,而且他俩认罪态度不一样,弟弟熊紫平态度差,判了死刑,哥哥态度较好,判了死缓。尽管哥哥熊北平被判了死缓,但其公子哥的脾气并不得以有所改变。不久之后在劳改队,因为与其他犯人争吵,受不了被人家欺负,在监狱里自杀了。
二熊一案是文革后首例高级干部子弟犯罪伏法,事件震惊全国。成立不久的中纪委为此专门向全国发了通报。《人民日报》也转载了《浙江日报》就此案发表的多篇评论员文章。文章语气严厉的指出:“(二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杀得对!判得好!,对一切刑事犯罪分子,就是要狠狠打击、该劳教的劳教、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该杀的杀,决不心慈手软!”
《人民日报》以如此旗帜鲜明、杀气腾腾的口气支持判决二熊一案,无疑反映了当时新的党中央在十年动乱后立志下定决心,杀一儆百,以改变社会风气、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形象。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市1979年当年强奸案件发105起,破103起;流氓案件发262起,破250起。
后来熊应堂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在公众场合出现过,据说他回到了上海养老。1988年,解放军实行第二次军衔制,由军委主席邓小平亲自签发授予100多位老将军以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熊应堂的大名赫然在列。这也等于在政治上肯定了熊过去的战功,为他作了一定程度的平反。
1996年2月,熊应堂病逝上海,终年85岁。《人民日报》在播发他去世的消息中,并没有提及他在文革中的错误,而是说他“政治坚定,作战英勇顽强,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生活简朴,廉洁奉公,始终保持了我党我军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老红军本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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