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俗”道“雅”谈“文化” [打印本页]

作者: lilimarry    时间: 25.11.2011 07:38
标题: “俗”道“雅”谈“文化”


  ◎最初的“俗” ,根源于人的生存本能,体现出人对自然的生存选择与适应。
  ◎“俗”是特定时空中特定人群的“集体无意识” ,是无需言明的默契也是无需理析的律令。
  ◎适宜某一社会的“俗” ,对其余乡民社会可能“不宜” ;某一乡民社会彼时之“俗” ,也可能在时过境迁后变得“不宜” …… “俗”的空间“界域”与时间“代沟”在交流之时既可能交融也可能交锋。
  俗,与其说是一种文化现象,莫如说是一种文化养成或文化习惯。最初的“俗” ,根源于人的生存本能,体现出人对自然的生存选择与适应。当人的生存选择与适应“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有了“俗” 。“积习成俗”便是对“俗”之成因最原初的表述。
  “积习”而“成俗” ,说明“俗”是特定时空中特定人群的“集体无意识” ,是无需言明的默契也是无需理析的律令。随着人类社会组织日趋复杂且日趋精密,乡民社会的默契需要规范并敞亮为“乡约” ,于是“约定俗成”成为“俗”的自觉构建。这种体现出乡民社会“民风世情”的俗,也往往成为“法”的适用基础。中国古人所说“王道无非人情”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俗,在一定语境中其实是人们维系人际关系的纽带,也是人们维护社会秩序的准绳。因此,“约定俗成”之“俗”往往又具有道德“约法”的指向,在我们这个格外看重“名正言顺”的国度尤其如此。 《荀子·正名》曰: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这句话让我们联想到“命名”这个词。对一个事物的指称、以及进而的评判“合适”与否,可以“约之以命” ,也即可以以“约”代“命” 。这种以“乡约”替以“天命”的方式,体现出荀子“人定胜天”的理念。
  无论是“积习成俗”还是“约定俗成” ,都说明“俗”是一定乡民社会的内在秉性和价值取向。当外乡人试图与之交往或融入之时,“入乡随俗”就成为一个必要的沟通方式。 “入乡随俗”是为着交往和融入的需要去附随某种文化养成;不过随着交往的深入,也有可能变“附随”为“追随” ,通过“文化认同”而实现“身份归属” 。但是就一般情形而言,“入乡随俗”并不意味着放弃原有的文化身份, “随俗”作为“入乡”的权宜之举,是为着缩短距离感与释放亲和力。
  但是, “积习”也好“约定”也好,“俗”的“群体性”呈现总有其“局限性”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说的是空间局限,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说的是时间局限。固然,局限性决定了“俗”的特殊性,众多的特殊性又构成了“俗”的多样性并呈现出文化的丰富性;但显而易见的是,适宜某一社会的“俗” ,对其余乡民社会可能“不宜” ;某一乡民社会彼时之“俗” ,也可能在时过境迁后变得“不宜” …… “俗”的空间“界域”与时间“代沟”在交流之时既可能交融也可能交锋。
  

  ◎“雅”的原义为“鸦” ,通借为“夏” ,是指中夏地区的语言,后因这种语言作为官方语言而有了正统、规范的意思,也使“附庸风雅”成为一种价值取向。
  ◎相对于“俗”与“俗”之间的文化差异而言, “雅”实际上有文化整合的意味,经过整合并得到提升的文化会得到“雅正”的评价。
  我国作为五千年不间断的文明古国,作为多民族一体化的文化大国,其最重要的构成特征就是在发展中丰富,同时又在丰富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发展的动因是每一个体的“自强不息” ,丰富的成因则是个体之间的“厚德载物” ,前者意味着“奋发” ,而后者意味着“包容” 。也因此, “和而不同”成为众多个体保持个体特质又顾及和谐相处的“公约” 。“公约”可为更大空域和更长时段的“约定” ,成为众多个体超越一己“俗”念、求取“公约”的共同理想。这个“共同话题”因超越局限性、特殊性之“俗”而被称为“雅” ,如《荀子·荣辱》所言:“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 ”
  “雅”的原义为“鸦” ,通借为“夏” ,是指中夏地区的语言,后因这种语言作为官方语言而有了正统、规范的意思,也使“附庸风雅”成为一种价值取向。“附庸”的本义是中国古时附属于大国的小国,用《礼记·王制》的话来说,叫做“ (国)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郑玄注曰:“小城曰附庸。附庸者,以国事附于大国,未能以其名通也。 ”因之,“庸俗”的义蕴最初当是指“小城”的“习俗” ,这在大国面前是登不上“大雅之堂”的。“附庸风雅”中的“附庸” ,转义为“依傍” ,看看《诗经》 ,就知风、雅不仅有别,而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风雅”一词作为“互文”的侧重其实在“雅” 。孔子删“诗” ,目的是为使其可以兴、观、群、怨,而这都和“民风国俗”相关。“兴”是“兴灭继绝” ,“观”是“观风整俗” ,“群”是“群从众随” ,“怨”则是“怨别慕同” 。
  相对于“俗”与“俗”之间的文化差异而言,“雅”实际上有文化整合的意味,经过整合并得到提升的文化会得到“雅正”的评价。 《后汉书·舆服志》载:“汉兴,文学既缺,时亦草创,承秦之制。后稍改定,参稽六经,近于雅正。 ”这段话很有意思。“汉承秦制”的文学草创,只有在“参稽六经”之后,才能“近于雅正” 。这说明,“雅”不仅存在于“文化整合”之中,而且体现为整合后“文化范式”的确立,即以“雅”为“正” 。既然“以雅为正” ,文化的认同和传习就有了明确的价值追求:善于修饰的文辞称为“雅训” ,充满智慧的话语称为“雅言” ,把包容的胸怀称为“雅量” ……相形之下,雅、俗之间就有了高下之别、庄谐之别乃至文野之别。“俗”的意涵也就渐生“陋意” ,渐趋“庸境” 。
  对于浅陋之俗和平庸之俗,有“谄世媚俗”和“超凡脱俗”两种不同的取向。从人们称道“脱俗”和贬抑“媚俗”来看,那“俗”已经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媚”的本意是“美好的神态” ,与其组词的“妩”指的是“美好的姿态” 。但“媚”字一旦用作动词,却变成令人厌恶的神态——谄媚。 《论语·八佾》有“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之句,虽然正解是“奥有常尊而非祭主,灶虽卑贱而当时用事” ,喻“有结于君,不如阿附权臣也” 。但我宁愿直接取其词义,“奥”是堂奥,是君子所趋“大雅之堂” ;“灶”是厨灶,乃君子所远“庖厨之地” 。尽管“媚灶”颇类“媚俗”会为人不齿,但“媚奥”的“谄世”也往往遭人白眼,古人甚至把“邀宠”的巫蛊邪术称为“媚道” 。所以,追求真性情高品位的文人雅士就选择了“超凡脱俗” 。
  “超凡脱俗”者历朝历代都不乏其人,群分类聚而形成一定气候的当属“魏晋名士” 。魏晋名士自命清高,崇尚清谈,拒绝随波逐流;他们的逆风俗而建风骨,甚至被学人视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股“清流” 。在“名士”眼中,热衷功名者被目为“俗士” ,所以《红楼梦》中淡薄功名的贾宝玉才被林妹妹青睐,认同他的“却原来骨格清奇非俗流” 。此外,不识大体、不学无术的官吏被称为“俗吏” ,目光短浅、见识肤浅的文人被称为“俗儒” …… “俗”也就越来越“俗不可耐”了!

文化
  ◎讲究品位、追求境界的文化人,不一定自封“高雅”但大多自命“清高” ,不一定都能“超凡脱俗”但大多鄙夷“谄世媚俗” 。
  ◎“俗”还是“雅”作为一种价值评判,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或文化习惯,它还是包括品位、境界在内的文化人格。
  ◎文化现象或文化习惯,是文化的“自然”而非文化的“自觉” 。文化自觉,是人的文化追求的自觉,更是文化人的人格陶塑的自觉。
  讲究品位、追求境界的文化人,不一定自封“高雅”但大多自命“清高” ,不一定都能“超凡脱俗”但大多鄙夷“谄世媚俗” 。何谓“媚俗” ,其实是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李白的不媚俗,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齐白石的不媚俗,是追求“妙在似与不似之间” ,因为“不似则欺世,太似则媚俗” 。也就是说,拒绝媚俗可以是为着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也可以是为着彰显自己的人格魅力。也就是说,“俗”还是“雅”作为一种价值评判,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或文化习惯,它还是包括品位、境界在内的文化人格。
  文化现象或文化习惯,是文化的“自然”而非文化的“自觉” 。文化自觉,是人的文化追求的自觉,更是文化人的人格陶塑的自觉。所谓“文化” ,意在“以文化人” ,即《易经》所言“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此间“人文”相对于“天文”而言,“天文”是自然之“文” ,而“人文”是人为之“文” 。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的“天人合一” ,就有“人文”顺应“天文”之意。文化作为“人文” ,在其构词的“使动结构”中,本身就体现出一种“化人”的自觉。“化人”以文,在于使人脱离蒙昧、超越本能、发展智慧、趋赴道德。也就是说,文化文化,“文”是构成而“化”是功能,相对于“化”之功能取向而言,“文”之构成往往更具有稳定性。“风俗”作为“人文”的重要构成,需要一定的坚守来维护稳定,也需要一定的迁变来谋求发展。“风俗”在需要稳定时,是作为正面价值呈现的,背弃者被斥为“伤风败俗” ;而“风俗”在需要发展时,是作为负面价值披露的,变革者被誉为“移风易俗” 。
  文化的“以文化人” ,主导倾向是“化人以雅” ,是使人的品貌、趣味、格调、境界都渐至“文雅”起来。在这里,“雅”成了“文”的内涵,“文”成了“雅”的表征。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文化人格的追求并不都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始终如一。既然人们鄙夷“谄世媚俗” ,藐视“跟风从俗” ,就不排斥有人以“文雅”来装装门面,垫垫柱基。因此,我们在远离低俗、拒绝庸俗、摒弃媚俗之时,更要养文心、修文德、循雅道、育雅趣,通过文化自觉陶塑文化人格并提升文化境界!

作者: 有容乃大    时间: 25.11.2011 14:08
学习
作者: Ping09    时间: 22.12.2011 22:08





欢迎光临 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https://forum.kaiyuan.de/)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