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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缠足,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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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010 17:27: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还记得当初看《橘子红了》时,惊异于周迅和归亚蕾的“三寸金莲”还能跳华尔兹呢!
【源自百度】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清朝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顺治二年起就下诏禁止,康熙元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康熙七年,王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到了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缠足,于是在旗女中此风稍敛,但汉人却越来越为小脚癫狂。
        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
        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而汉族女人们却凄凄然欣赏着自己残缺的脚说:“女人生来就是待在家里相夫教子的,又不东跑西颠,要那么大的脚干嘛?”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运动,也曾推行禁止缠足运动,但最后依然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缠足被当时的知识分子们,视为中国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并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柔弱,进而影响到整个民族及国家的力量,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成立许多天足会。维新运动创始人之一的康有为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在女儿到了缠足的年龄后拒绝为其缠足,遭到了家乡人的强烈反对,但他仍坚持不给女儿缠足,成为近代反缠足运动中的一段佳话。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不缠足运动更加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至此,“缠足”在法令上得到禁止,中国的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失,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缠足风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则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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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5.4.2010 12:2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redqibing


    时代的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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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5.4.2010 10:28: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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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4.2010 21:00: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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