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5332|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wishcen房子的朋友小心,曝光一个拖欠房租祸害屋子的奇葩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8.10.2011 19:22: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3011460wn 于 8.10.2011 20:33 编辑





汪渊 上海 卢湾区 现年27岁 曾经在上海海事读书,现在不知去向(qq所在地填的 杜塞尔多夫)
邮箱 zalish2005@gmail.com
手机号 0176 5416 5293
身高180左右 目测180斤 声音低沉 说话经常所答非所问
他自称 刚刚考过DSH 要到 UNI stuttgart 读 化学 的master 不过楼主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

我现在曝光一下这个傻逼干的事儿 请大家看看他是不是该骂

汪渊从2011年8月16日起开始 zwischen 我的房子直到2011年10月16日一共50天,我的房子是40平米的一室一厅,一个月房租水电暖网加起来一个月300,考虑到他也不用暖我就主动把暖气费免了(还得自己掏银子补- -!),于是房租最后定价在每月270,当时着急走,只收了他200的押金,让他把第一个月的房钱转账过来,而且我主动告诉他不管住多长时间一共只要他一个房租。
到了中国以后我催了N次,他就是敷衍,甚至是装哑巴。后来让朋友去了一次,朋友看到屋里亮着灯但是怎么按门铃这个孙子也不开。忍无可忍9月份拜托一个到德国的朋友请他帮忙把我的备用钥匙带了回去,朋友直奔我家开门,这孙子才现身。我朋友说 汪渊说DB账号锁了身上只有40块钱,非要要的话就拿30留10块钱给他吃饭 朋友看他死皮赖脸的样儿就转身走了。
10月6号我晚上飞回杜塞机场,7点半打电话这孙子接了,说在我家等我,等我9点半到家的时候,贼去楼空,这孙子把钥匙挂门上跑路了。你说真让他掏钱也就是70块钱的事儿......
不过等进了家我才明白绝对不是70块钱的事儿,他把我的家里给祸害的不成样子 具体有图为证(下面部分图片可能引起不适!)


我的枕头上全是丫的头皮,都结晶化了,发疯了快,在床底下找到了我的枕巾...

写字台上一层油还有他吃剩的骨头

好好好一电饭锅折腾成这样,盖上没照,粘了厚厚一层鹅黄色的角质

切过什么东西未知

地毯上全是头皮甚至是大块大块的,我直接就把地毯扔了

洗澡间估计他也没清理过,而且堵死了

不知道你们反胃么,反正我吐了,所有东西全是他‘喷’的


大家谨记



汪渊 上海 卢湾区 27岁 邮箱 zalish2005@gmail.com  手机号 0176 5416 5293
身高180左右 目测180斤 声音低沉 说话经常所答非所问



21#
 楼主| 发表于 9.6.2012 19:54: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11.10.2011 21:15:01 | 只看该作者
太恶心了。这人真没道德。顶上去让更多人看到。同时建议lz也发到萍聚上,那边点击率更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11.10.2011 20:41: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haofangzi 于 11.10.2011 21:45 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11.10.2011 20:19:33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是觉得碰到一些这样的人,你会更加成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11.10.2011 18:16: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zhaofangzi 于 11.10.2011 19:18 编辑

我看不了图片,所以只能大概说说,呵呵。
我只是提醒一下,卫生问题比较主观,要和原来的样子比较的.说出不同观点而已.
自然作为国人,我不希望他如楼主所形容如此"败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11.10.2011 18:05:18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我觉的我还是站在楼主那一边的,确实从照片来看实在是让人气愤。如果那人弄脏了房屋,赔偿的钱可远远不止房租那么点。只要楼主在自己保护自己的同时,不让别人抓到把柄,又达到挽回损失和惩罚不义之人。那不是很好么。
让楼主申诉,这个人的名单就会被记录,也许他就得到schufa的记录,这样既不公开隐私,也同时警告其他人小心这样的租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11.10.2011 17:52:19 | 只看该作者
原则问题是在他看来有没有拖欠房租。

你说他欠70欧,我看到你的另外一个贴子,上边说房租是加暖气270欧,暖气25。这样算下来,在他看来可能少70欧便是合理的。你们开始也许没有说好。

不是为他辩论,你两我都不认识。但是,公开别人隐私以达到报复目的的确不妥。况且这里都是你一个人说,没有对方的声音。你说卫生上例子,比较主观,而且和初始情况有关。把钥匙插在门上等你回来,是否便是"贼",也值得商量。

祝你能找到这个人,两个人达成谅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10.10.2011 18:55:50 | 只看该作者
你反驳我有什么用啊,我也赞成你的做法,服务大家是不是,损失不还得你自己承担吗,我们都劝你报警或者采取点措施,但前提是你报警或去mieteverein申诉之前要保证自己没过失。你在abcdv上泄露考题是你的自由,一旦有好事人找你麻烦你也没办法是不是,就算1分钱没损失也是件麻烦事。你不报警老外就看不到啊,看热闹的多了去啦。哥们这里的人不管咋说也都是从你的角度上考虑的。咱也不用争,你要是能找到这家伙,俺们都拍手称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10.10.2011 18:37:31 | 只看该作者
hsinn 发表于 9.10.2011 22:55
是,但是,第一是,你发帖本身是违反德国法律的,你看看德国网站上是没有德文租房者黑名单这种东西的,因为 ...


哥们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好,我能说一堆道理反驳你但是讲大道理没意思。举个例子,APS审核是不让泄露笔试内容的,我把我那个专业方向的考题都背下来并且把答案贴在了abcdv上,和你一样说我泄密的有一个,向我要考题的有好几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10.10.2011 00:19:27 | 只看该作者
同情下楼主,报警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11.2024 08:27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