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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8日清晨,在合肥市逍遥津公园南门地下人行通道内,流浪汉孟某被打扫卫生的环卫工扰了清梦,追打对方时遭到路人胡某劝阻,一怒之下打死胡某。记者昨日获悉,孟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移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孟某被鉴定患有躁狂症。
孟某归案后,坦然承认是自己打死了胡某,最初下手时便抱着打死对方的想法,所以每次出手都是对准对方的头部。不过,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觉得胡某想要抢走他的手镯。
荒诞的不只是孟某交代的作案动机。环卫工李大姐说,孟某喜欢穿女人衣服,常常头戴面罩,爱找人麻烦。
孟某的父亲交代说,儿子近年来脾气暴躁,动不动打骂人,还曾与家里的猪争抢食物。
精神病鉴定结果为孟某的反常言行给出了答案。孟某被鉴定为躁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是属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这类人员一般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对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嫌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孟某的父亲回忆说,孟某年轻时聪明,很会画画,结婚没多久便离婚了,渐渐精神反常。2000年,他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当年,他再度因同样的罪名入狱,2005年刑满释放。
2010年,他因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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