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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aican 于 2.1.2014 13:16 编辑
连续十多天,森林公安用高音大喇叭对着家园在做法制宣传,宣传内容主要是《森林法》、《教育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
首先,感谢给我们法制宣传。
但是,家园历来中午12点至下午2点是中午休息时间,中午休息时间用高分贝两个大喇叭对着家园宣传,搅得我们中午根本无法休息,不知森林公安的这种宣传方法是否剥夺了宪法 第四十三条赋予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此外,一方面把电源切断,把吃水管道连续几次挖断,同时封锁通道,一方面给我们做法制宣传,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从上午11点40分开始一直到此时此刻14点42分,高音大喇叭震耳欲聋的声音依旧在喧响且未有停歇的趋势。
2014-1-2
崭新的设备,包装膜还保留着呢
大喇叭2号正对着我们家园喧响
原来挡在家园门口的 森林公安防火车 挪到了这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临沧市临翔区森林公安,于2014年元旦下午1点至6点30分期间用其“森林防火”车辆堵住了第二家园四分院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6点多,我们的车辆要出去办事,结果出不去,森林公安的车辆停在大门口路上,车辆内无人,于是,我向森林公安局用电话提出抗议,约20分钟,森林公安派人来将其车辆开走,但其车辆并没有开远,继续停在不远处监视我们,直到夜晚11点才开走。
森林公安的做法严重违背了宪法,剥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
更为蹊跷的是,就在森林公安堵住我们通道的期间,我们几次修复几次破坏的吃水管道又被破坏了。
2014/1/2
原来可是森林防火车堵着大门宣传法制的,煞费苦心 生命禅院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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