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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大卫·乔高的报告无法证实“活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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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14 03:11: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根据澳大利亚参议院的议会议事录,2007年5月28日,澳大利亚参议院外交、国防和贸易常务委员会就外交和贸易等议题召开议会,外交贸易部首席助理秘书彼得·巴克斯特(Peter Baxter)等人与会并接受议员提问。其中在接受参议员耐特(Nettle)就中国的器官移植以及“活摘”法轮功人员器官问题时,巴克斯特回应说,澳大利亚政府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支持法轮功的“活摘”指控,大卫·乔高报告中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活摘”指控,也没有任何一家大型国际人权组织能够证明指控属实。以下是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首席助理秘书彼得·巴克斯特在回答有关问题时的部分议事录:    

  长久以来,关于中国器官活摘的指控,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中国的器官移植普遍存在问题,有各种不同情况。某些组织特别是法轮功支持者指控中国政府利用中国的器官移植政策活摘法轮功信徒器官,还有人指控中国政府活摘死刑犯器官。

  中国国务院已经制定新法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禁止器官交易,加强对器官移植的监管,包括从2007年5月1日起,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我们当然欢迎这些新条例。这个条例出台的大背景是2006年7月1日中国卫生部发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在与澳洲驻北京大使的会谈中,中国卫生部表示,新条例比先前的暂行规定更具权威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不得从事器官交易,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

  新条例重申,要求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并规定对未经批准或非法从事器官移植的个人或者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新条例规定,处罚包括罚款,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机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该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目前评估这些处罚的威慑力还为时尚早,但我们认为中国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中国已经在采取行动来解决多年来被各国政府一直提及的器官移植问题。

  对于指控说活摘法轮功信徒器官这一问题,澳大利亚政府的立场是,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能证实其真实性的证据。但是我们已经敦促中国政府对此展开公开、透明的调查并公布相关调查结果。但目前这一工作还未开始。不过,我们要指出的是,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家大型国际人权组织已经作出裁决,证明指控属实。

  我们仔细研究了大卫·乔高的调查报告,乔高先生在澳期间,我们还同他会了面。正如我所说的,我们认为报告中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此项指控。但是鉴于指控的严重性和恶劣性,我们已经敦促中国展开调查。

  2006年7月,我们在同中国进行人权对话的过程中敦促中国对相关指控进行调查。除了人权对话,我们也通过驻华大使馆和中国驻堪培拉大使馆,在同中国官员们会谈过程中提及了这个问题。

   
      澳大利亚国会参议院听证会记录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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