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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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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8 19: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情这个诅咒贴我编辑了,该死的

[ 本帖最后由 bigshot 于 19.9.2008 06:21 编辑 ]


请colar斑竹自重

[ 本帖最后由 bigshot 于 21.9.2008 17:07 编辑 ]

请沟通好了,在干涉别人的决定,如果沟通不好,你无权干涉他人加分,谢谢~咱俩是平级,不服就在情感公开把事情经过讲出来,听大众意见,OK?
本人当版主,就是来维护用户利益的,坚决跟你这种独裁版主斗争到底啊~哈哈

[ 本帖最后由 COLAR 于 22.9.2008 08: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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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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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8 19: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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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08 05: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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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9.2008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shot 于 19.9.2008 06:24 发表
同时把colar板猪给评的+20也给撤了~~
诅咒贴不配给加分~


啊呀呀,原来是这个帖子,看你那点小心眼,此帖我忘记原文了,大概最后一句就是不转发就如何如何,但是据我记忆好像也没有多少严重,我评分是为了鼓励发帖,因为除了最后一句,人家讲的也是爱情,也是愿望,可能也是看了别人的帖子进行的转贴,愿望是好的,举措可能有失斟酌。当然我以后会注意这种帖子,主要我太以自己为中心了,因为从我个人来讲,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于所谓的诅咒,我是从来不信的,我不会因为别人发个帖子说:不回帖或者不转贴,就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之类的言论,就大动肝火,满板块扣分,删贴,脾气暴躁的同样反过来诅咒发帖人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一副小喽喽的气急败坏样,况且人家原帖也没有说的那么严重。

人活于世,能立足,除了智商也要靠情商,前者你就不要提了,我对你失去信心,你还是依旧顽固的编辑删除了人家的帖子,这跟删贴没有区别!因为还是死无对证,事后如果投诉的话,没有证据啊,我就想,你心虚个什么劲啊,总要删贴。转到回收站,或者编辑删除掉最后的诅咒部分都是可以缓解办法。不过我仔细想了想,看样子点删除或者编辑,或许确实可以让你自己肾上腺素分泌一下,全身有一种自HIGH的感觉。对于后者情商,我们也看到了,你对情绪的控制能力还是比较弱的,基本上属于一触即发,一点就着的,也可能是因为人家诅咒的事情,触动了你心中的伤痛,而且一旦情绪激动,显得更加的智力低下和富有攻击性。

一个斑竹,无非就是个热心人,维护一下社区秩序,既不是什么官,也不是什么上司,不要动不动就手执自己的那点自认为有的权利,惩罚别人。斑竹应该多宽容犯错的用户,多疏导,而不是一味的打击,删贴,封杀ID,这中间要分辨的,有些ID是无意犯错触犯版规,人家可能根本不知道有这种规矩,所以需要你去讲解告知,这是你当版主的责任,有些ID一再犯错,是恶意的,那么在说服教育不起作用的时候可以实施惩罚。而不是天天守着电脑,该奖励的不奖励,仅仅等着用户犯错,就兴奋的上来按一下删除,浑身舒畅的HIGH一下。

我原谅你的粗鲁删贴行为,虽然你给我发了短信,但是对其他版主进行行动干涉,粗暴且死无对证。你真的悟性太差,我耐心解释很多道理,你都听不进去,我还真怀疑你是不是喝三鹿奶粉长大的。

[ 本帖最后由 COLAR 于 20.9.2008 12: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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