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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嘁哩喀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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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的价格与鸽子粪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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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6.6.2009 08: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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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暴力美学 于 6.6.2009 08:33 编辑

楼主又断章取义,蛊惑人心了。

利未记27章说的是:人许愿的条例。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人还特许的愿
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

根本就不是说每个人的价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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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6.6.2009 18: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的希伯来原文,我这里一时找不到,但德文的我这里有:

1 耶和华对摩西说,
Und der HERR redete mit Mose und sprach:
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还特许的愿,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
Rede mit den Kindern Israel und sprich zu ihnen: Wenn jemand ein besonderes Gelübde tut, also daß du seinen Leib schätzen mußt,
3 你估定的,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要按圣所的平,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
Das sind die Satzungen, die der HERR dem Mose geboten hat zwischen Mann und Weib, zwischen Vater und Tochter, solange sie noch ledig ist in ihres Vaters Hause. 3so soll dies eine Schätzung sein

其中Leib是 身体,躯干,肉体 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上帝把人的躯体跟鸽子粪摆在同样的价位上,让你感到忿忿不平?

是因为你觉得人肉的结构比较精细,功能比较多,所以不能跟鸽子粪相提并论么?

我的观点是,既然人的身体是从尘土造的,也必归回尘土,那么人躯体的价格跟鸽子粪又有什么贵贱之分呢?
你老大一个活人又何必跟鸽子粪过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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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6.6.2009 19: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不要转移话题嘛。你在2楼的“回应”,3楼的反驳是不是把你驳倒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6.6.2009 18:45


我个人被驳倒无所谓,关键是你可以驳倒我,却不能驳倒圣经。

起码我不会觉得这段经文里说的人的价值是人格的价值。
更不会把自己的人格跟鸽子粪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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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6.6.2009 19: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暴力美学 于 6.6.2009 19:54 编辑

并非买卖人口,是从神手中许愿的价格。
前提是这个人要向神许特殊的愿望,甘愿把自己献上,这个价钱就是他当为自己的身体付的价钱。

因为神本身不是为了赚人的钱,所以价钱开的并不高,给不同人的出价也有区别。
而且第8节还说道:他若贫穷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

神为许特殊愿望的人定下价格,是叫人们知道:在对神说话许愿时是要负责任,花代价的。
是不可出尔反尔的。因为后面还说:
13节:他若一定要赎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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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6.6.2009 19: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你承认被驳倒了?
嘁哩喀喳 发表于 6.6.2009 19:33


被驳倒不是问题,我是普通人,说话当然是有漏洞的。
我的话能被人驳倒,但是信仰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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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6.6.2009 21: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 们 亲 近 神 , 神 就 必 亲 近 你 们 。
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
没 有 爱 心 的 , 就 不 认 识 神 。 因 为 神 就 是 爱 。
你 们 所 遇 见 的 试 探 , 无 非 是 人 所 能 受 的 。 神 是 信 实 的 , 必 不 叫 你 们 受 试 探 过 于 所 能 受 的 。 在 受 试 探 的 时 候 , 总 要 给 你 们 开 一 条 出 路 , 叫 你 们 能 忍 受 得 住 。

惟 有 那 愚 拙 无 学 问 的 辩 论 , 总 要 弃 绝 。 因 为 知 道 这 等 事 是 起 争 竞 的 。然 而 主 的 仆 人 不 可 争 竞 , 只 要 温 温 和 和 的 待 众 人 , 善 于 教 导 , 存 心 忍 耐 ,  用 温 柔 劝 戒 那 抵 挡 的 人 。 或 者 神 给 他 们 悔 改 的 心 , 可 以 明 白 真 道 。   叫 他 们 这 已 经 被 魔 鬼 任 意 掳 去 的 , 可 以 醒 悟 , 脱 离 他 的 网 罗 。


我很阿门这些话,所以,我愿意放弃这些无休止的辩论,以祷告取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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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6.6.2009 22: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辩论了?你又违背“圣经”了:

犹大书 1:3 亲爱的弟兄阿,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6.6.2009 21:44


马太7:6 [hb5]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他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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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6.6.2009 2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趣啊,你又引用一段“圣经”去批驳另外一段“圣经”了。这是什么逻辑啊?你那段“圣经”的分量比我引用的那段分量重吗?
嘁哩喀喳 发表于 6.6.2009 22:11

是要竭力争辩没错,既然已经竭尽了全力,仍然不能挽回,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犹大书后面也说道:

4 因为有些人偷著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
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
(或作和我们)主耶稣基督。

10 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
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
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

所以,我做了自己能做的,剩下的事情交给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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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7.6.2009 0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偏执狂么?
诶我还跟你说,别以为我们看不出来。
你口口声声说基督教的神是杀人狂,基督徒是后备人肉炸弹。
基督徒要真是人肉炸弹你还敢在这嚣张?
你是算准了基督徒是首法公民,才在这叫嚣。

你要是真够胆量,我给你指条明路。
阿拉伯人你知道吧?伊斯兰教你听说过吧?
学好阿拉伯语,到中东跟人争辩一把。
也不用说别的,就把你上边那段论证里的 耶和华/耶稣 换成 真主阿拉。
你就真能见识啥叫你所谓的神的公义了。

到时候,你就是一位反抗恐怖主义的殉道者,想成名比在这胡侃有效率多了!
你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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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7.6.2009 00: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没兴趣跟中东人争辩。伊斯兰教在中国现不起风浪。对中国来说,最大的毒瘤就是基督教。
2)我不敢嚣张。所以我匿名揭露基督教的真相。

美国刚刚有个给人堕胎的医生被基督徒枪杀了,你还好意思说“基督徒是首 ...
嘁哩喀喳 发表于 7.6.2009 00:48


哦,闹了半天还是愤青。
眼界还停留在青春期呢。

我还当自己跟一个见识成熟的人对话,讨论关于信仰的问题呢。
闹了半天,这是个对中国政治体制充满了不信任,没有安全感的小孩子啊~

你放心吧,国家要是觉得基督徒危害国家安全,
自然会拿起他们的武器来对付基督徒。

你看美国,还不是认为谁有威胁就灭谁?
你操这心多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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