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个性。即压制受控者个性化的态度和行为,弱化其个性特征和自主意识。去个性化创造了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个体很少关注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而更多关注群体及其情境,关注组织的目标。李洪志要求,“一切法轮弟子在传法时,只能用‘李洪志师父讲’,或者是‘李洪志师父说’。绝不得用自己的感觉、所见、所知和其他法门的东西当作李洪志的**,否则传的就不是法轮**,一律视为破坏法轮**。去个性化增强了个体对所在群体的认同,并增加了服从群体规则的倾向。如果所在群体赞同反社会行为,就会出现反社会行为。 李洪志很坚定地许诺他的**弟子们,只要按照他的要求去修炼,就可以以简短方式,快速、批量地成仙成佛,并以“元神不滅”来控制练习者的行为,胡说常人是这层空间的人,经过练习“**”,这层空间的人的“元神”就可以上升到高层空间,就成“佛”了。练习者听信了这些歪理邪说,便脱离现实、脱离社会、轻视生命。从此,一个看似正常的人,实际上已经成为邪教“**”工具,在李洪志的教唆下,不断做出违反法律、对抗社会的行为,走上了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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