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是一个宽容的、有耐心的民族,自古以来我们都奉行着严肃的法纪,但是对于曾经的失足者,社会仍然存在着摒弃态度,有的违法犯罪人员刑满释放后,仍然遭受着家庭的“软暴力”、邻里的“另眼相待”、单位的“区别对待”。 “弃邪者”在经过教育后,从新回到社会,仍然面临着被贴上“邪教练习者标签”生活的现实问题,很多邪教练习人员无法度过此关,便继续恢复练习有害功法,导致此类人员再次走上修炼邪教的道路,如此周而复始,本质上无法达到降低邪教对社会危害的目的。 政府一批一批地对邪教练习者进行教育处理,然而获得教育后的这些人仍然在回归社会后无法找到正常的家庭、工作和生活,他们唯一的精神寄托逐渐还要回归曾经“魔鬼灵魂”的控制下,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找到自我、找到同伴。 我们要想办法对他们进行科学的教育,并在引导他们走向新生的道路上,多采取科学的、精神层面的关爱和树立他们的自信心和主人翁意识,让他们真切的认识到:自己仍然是家庭中的顶梁柱、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孩子眼中的偶像、父母眼中的孝子孝女。只有这样,让他们在社会中找到自我,才能诱发“弃邪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意识,彻底“弃邪”。 那么如何才能科学地为这些“弃邪者”保驾护航开始新生活呢,一是从基层政府要对每名人员的家庭、工作的情况制定良好方案,对于家庭成员和工作单位领导逐一会谈,定期对“弃邪者”的心里压力、经济收入、交友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解;二是“弃邪者”的家庭应该充分吸纳他们,要让他感受美好的家庭氛围,积极面对家庭的各种问题,尤其是父母和配偶与其的交流要温和,多组织家庭外出等活动;三是单位领导要积极关注“弃邪者”的工作情绪,要多鼓励,同时提醒周围同事摒弃有色眼镜,积极与“弃邪者”交流工作问题,让“弃邪者”感受到自己被重用。 邪教以其华丽的外表掩盖其吃人的本质,社会各个层面应高度警惕,防止邪教侵蚀,但是对于曾经“被侵蚀过”的人员社会应该敞开怀抱予以吸纳,让他们重新回到社会、回到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来,用社会大家庭的热情来抵消“弃邪者”的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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