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同学打工 之前签的合同写的是每周15小时 说是每天2到3小时不等 而实际的工作量却远不止每天3小时 因为我们是头一回干速度难免会慢 但即使再快像那些长期工也得用上至少4到5小时 而我们找负责人说时 他硬是强调因为我们自己速度问题只能按给出的他指定的工作小时算 还说其他人也一样 多出的工作时间是不在给工资的范围内的 我们向有的人打听了实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都按实际所用时间算的 <br /><br />请问各位 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才能讨回个公道 又或者如果我们不打算继续这份工 要怎么解除合同 之前几天的工资又该怎么要回来呢 到底我们这超出的时间算不算Überstunden呢<br /><br />谢谢各位帮忙解答下哈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laugh.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laugh.gif' /><!--endem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