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笑对人生 于 11.2.2008 19:07 发表 保留证据.告你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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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ij 于 11.2.2008 19:14 发表 你怎么老做坏事呢。
原帖由 笑对人生 于 11.2.2008 21:19 发表 千万不要让俺认识你LP.
原帖由 aij 于 11.2.2008 21:24 发表 俺老婆认识你。
原帖由 笑对人生 于 11.2.2008 21:27 发表 问她需要监督你不?需要让她来找俺.免费滴.
原帖由 Candy08 于 11.2.2008 22:58 发表 这一代人是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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