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311|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足球裁判都该持“逃生证”上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7.7.2009 15:4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本帖最后由 momo 于 27.7.2009 17:01 编辑 5 O9 t. d* T, s7 f9 G9 f

/ n# P8 |4 l' Y6 y' h0 h. |  H& T, a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7月26日16:00,第11届全运会男足甲组小组赛最后一轮同时开战,在C组的一场比赛中,北京以3比1力克天津。不过本场比赛引起全国球迷关注的,却是在终场时刻,天津队员因不满判罚追打主裁判何志彪。
# j. l( B; Q- \6 N8 x! n# a% V' y; X# e' R3 z3 y  F
  本场比赛北京队打平就可出线,而天津队则必须战胜对手才有晋级的希望。最终天津队场上场下先后有三名球员被罚下场,并以1比3的比分被淘汰。* |5 p7 r/ ]' n3 }/ Z

% i, G! b; O( ?1 r  p; S' |1 m
4 A# R( Y) U. h2 m% {6 A7 O+ C: r  比赛结束后,天津球员将怒火撒向了主裁判何志彪的头上。在何志彪退场的时候,天津队门将欲上前理论,本方教练和助理裁判赶忙将他挡在身前,而此时赛场和保安和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也组成人墙。
/ t  O. k; G  P& F  C/ q1 l  i
+ T% X7 N! B  o# d      执法水平放在一边不说,何志彪担任一名裁判绝对具备合格的身体素质。在被天津球员追打的过程中,他先后用速度摆脱了至少两人的追赶,并选择了一条“完美”的逃生路线——朝着警察最多的位置狂奔过去。而唯一能够接近何志彪只有天津队12号球员,他突破了教练和警察的“防守”,并与主裁判进行了50米的冲刺赛跑,不过在何志彪经由两次变相之后,这位年轻球员也实在没有力气再施以飞脚、重拳之类的漂亮动作了......被天津队12号球员推倒后,何志彪又迅速起身赶在其他天津球员赶到之前跑回了更衣室。   
! R9 g; Y% f. k' V; l6 F; E2 q
! u  l; h5 D+ G0 X
2 H/ s  H' D6 {7 ?# H  据悉,中国足协目前正在召开会议商议针对天津队违纪球员的处罚决定。而这份罚单也可能成为本年度国内男足比赛中最重磅的一张罚单。看来足协以后考核裁判,需要考虑增加一项考核指标,那就是全武行的时候,裁判如何紧急逃生,“逃生证”和上岗证一样重要。
. h4 v9 s- Q& A* Z+ J2 q
8 Q4 q/ b4 o7 |& W& \4 O# U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7.7.2009 15:5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5:5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7.7.2009 15:59:19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说“本方教练和助理裁判赶忙将他挡在身前”?
# j+ Y" J. X- a; z0 e* ]1 k2 `# ]/ N$ A
拿他当挡箭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6:00:32 | 只看该作者
晕,标点错了,宾语是天津门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7.7.2009 16:01:05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以前也出过这么一出。
9 h+ m8 |- k8 T
3 E5 z  g, Q8 f7 P' v3 M6 G! ^/ H- x" R11个队员追打裁判,被裁判成功逃了。
# h! l/ m6 n: A. e
7 p! H& Q  R' J' f5 X# v; B7 k! h球员的素质绝了!不论思想还是身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7.7.2009 16:03:27 | 只看该作者
我今天早上给你回的那一贴:“虾米嗉子”,其实应该回这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7.7.2009 16:2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7.7.2009 17:3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3.8.2009 12:14:13 | 只看该作者
要想踢球先学会摔,要想当裁判先学会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2.2025 22:41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