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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在2008年里给国内孩子(14岁)寄了生活费,按照德国的法律,可以根据每个国家生活水准进行退税,可我现不知退税时需要哪些证明书,这些证明书是否需要到国内进行公证和认证?到慕尼黑税务局去问了,他们就给了一本说明手册,不做多解释。按照它的说明,从网上下载了表格《Steuerliche Lebensbescheinigung für Kinder unter 18 Jahren
》,手册说,这张表格只需要到中国地方政府或户籍管理部门确认就有效力。我现在对德国各类证明书办理有一种畏惧感,不想给国内亲人添麻烦,在国内办事总要托人,否则.......。如果有哪一位朋友办理过相关事务,请告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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