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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灵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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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要我们别结婚成家《生命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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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7.10.2009 03:48: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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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嘁哩喀喳  

楼上的,你知道楼主是干啥的吗?
你敢花2分钟时间看看我的帖子不?
你敢花2分钟看看楼主链接的论坛不?

楼主的意图你都闹不明白,瞎反啥?我晕!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6.10.2009 23:23


楼主干啥的我知道。“生命禅院”嘛,“雪峰”同学和耶稣同学就是一类人,都是我瞧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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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7.10.2009 08:09:12 | 只看该作者
11# 嘁哩喀喳
这世界上有能让你瞧得起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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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7.10.2009 21:20: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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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7.10.2009 23:11:22 | 只看该作者
11# 嘁哩喀喳  
这世界上有能让你瞧得起的人么?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7.10.2009 08:09


我瞧得起的人很多很多很多啊。我回国旅游的时候,工地上打工的民工,给民工做饭的老大爷,和我都是平等的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这些和我平等的人们。

还有各行各业中辛勤工作的人们,比如512大地震中用自己血肉之躯去保护学生的老师们,比如白芳礼老人这样的人们,我只有敬仰。

我瞧不起的人很少很少。耶稣算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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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8.10.2009 08:47: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暴力美学 于 28.10.2009 09:44 编辑

工地上打工的民工,给民工做饭的老大爷,和我都是平等的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这些和我平等的人们。
还有各行各业中辛勤工作的人们,比如512大地震中用自己血肉之躯去保护学生的老师们......


你举得这些例子都是以人家的职业,行为什么的,来衡量人。
  而且,这些人里也不乏基督徒。

说到耶稣嘛~,神性的方面先不讨论,单说人性。

第一,他生前是个木匠,属于勤勤恳恳的劳动人民。
第二,他有生之年从没违反过罗马人的法律,所以是老老实实的老百姓。
第三,被判了冤刑,死的时候也不发怒,为钉死他的人祷告。以德报怨,多好的品质啊!

如果只作为一个人来说,我们都没资格瞧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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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8.10.2009 16:18:09 | 只看该作者
工地上打工的民工,给民工做饭的老大爷,和我都是平等的啊,我也没资格瞧不起这些和我平等的人们。
还有各行各业中辛勤工作的人们,比如512大地震中用自己血肉之躯去保护学生的老师们......

你举得这些例子都是以人 ...
暴力美学 发表于 28.10.2009 08:47


很多基督徒其实也是受害者,所以我其实也尊重很多基督徒的。我并不是瞧不起所有的基督徒们。

耶稣呢?是靠自己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吗?不是!耶稣是靠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吹牛皮骗吃骗喝的,对不对?

你没看“圣经”啊?怎么能说耶稣没有违反法律?按照“圣经”,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还没有违反法律吗?

耶稣最大的罪过,是牛皮吹得太大,并且遇害前年,祸害全世界!


比方说:耶稣吹牛说“信的人”喝了毒药也“__必__不受害”,耶稣还吹牛说“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你相信耶稣的这些疯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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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8.10.2009 16:27:28 | 只看该作者
而且,请注意:按照“圣经”的描写,耶稣的其实是被政府依法法定的民主程序正法的!

虽然我个人认为耶稣同学到处行骗,但是罪不至死,耶稣被惩罚应该属于量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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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8.10.2009 16:51:38 | 只看该作者
你没看“圣经”啊?怎么能说耶稣没有违反法律?按照“圣经”,耶稣指使徒弟偷过东西,还多次扰乱公共次序,这还没有违反法律吗?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6:18


哪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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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8.10.2009 16:54:16 | 只看该作者
耶稣是靠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吹牛皮骗吃骗喝的,对不对?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6:18


这又是哪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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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8.10.2009 17:00:35 | 只看该作者
按照“圣经”的描写,耶稣的其实是被政府依法法定的民主程序正法的!
嘁哩喀喳 发表于 28.10.2009 16:27


你说这话是想证明啥?
被民主政府依法判了就肯定不是冤案?

那辛普森杀妻案美国政府还依法判辛普森无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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