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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士你好,针对你们俩的问题我看了个大概,有一个争议点显然也是突破口,你们可以注意一下。9 t7 I p/ W, c" b. A
卖方控诉她在一开始就和你说明了票的不确定性,并且你是听到了并且确定还是要的。原文见下:2 a. [2 F/ t+ @& q
) Y6 x" r8 T. m “于是我就解释了我的情况,由于我的urlaub并没有非常确定能申请下来,票我先定上,如果到时候不行我就kostenlosstonieren,她当时就确定了还是要的,于是当天晚上她把她的个人信息发给我,我第二天就以我和她的名字把票定上了,并且第3天就用我的信用卡将2张机票的钱转了,12月7号就收到了定机票的Bestätigung,然后告诉她可以在最后她拿到票的那一刻在给我机票钱也没问题,但是我定完了以后她又跟我说她老公也想定票,跟她一起来回,我就又提醒她我一开始就说我的urlaub不是很确定,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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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买房抗辩的理由是一开始未知,抗辩如下:# h) N" A0 I( f% [8 c9 o2 `
” 所有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因为那位女士没有在最初说明这个票取决于她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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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二者的分歧点,也是症结所在。显然有一人在说谎。至于是谁,我不得而知。但是作为局外人,我还是想提醒这位女士,不要随便拿律师出来当挡箭牌。普通老百姓也有请律师的权利,在国外大家更应该团结一气,有问题好解决。至于是不是花一分钱,要看官司输赢与否了。, Y" k2 L; J+ }; F8 y% B1 q
希望你们沟通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