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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的醉月迷花里有一个好友,同样的喜欢小王子,同样的喜欢宫崎骏。比起来,前者的共同意识十分神似,后者就牵强几分。我看他的头像就是那未剖开的蟒蛇吞噬大象的图,于是就给他小纸条,我说啊,我看见了一条蟒蛇,正在吞噬一头大象,不一会功夫就吞进去了,然后它蹲在那一动不动,准备消化……他的留言更有意思,他说,蟒蛇太占地方,而他呀,只想要一只会吃猴面包树的羊……现在想起来,我想,我可以这么回答他。我说,喏,这个盒子里就是你想要的羊,你看,它睡着了……
上传的这张图呢,就是他在博客里贴的图,配合着千与千寻片尾曲的口琴版,真是十分和谐。八月份去兴凯湖的宾馆里,就开着他的博客,循环播着这首音乐,感觉真是美好。让现在的我想起了那些青涩时代的自己,不禁偷笑。当然啊,他一定是不知道他的音乐勾起了我的回忆。当然啊,这些遐想也全都跟他无关。若要说有点联系呢,那就是我想起了这首口琴版的曲子。
上周整理光盘时,看到了7年前的自己,我发现那时候的自己简直是土得掉渣。一个劲的偷笑,不,还有傻笑,那几丝勉强,有些僵硬。一边看,一边笑,想起那时候的自己,做过多少稚嫩的事情,还自以为骄傲。就像幼稚园的孩子,喜欢的花朵总是红艳的,糖果总是越大越好,衣服总是越鲜艳越好,还有呢。强壮的胳膊,肥硕的小腿,不厌其烦的装饰累赘,哈哈,我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了。我想,我那时候像小丑。追逐于流行,迷失了自己,却傻乎乎的自以为特别。诶,不由轻叹一声,原谅她吧,她那时候还是个稚嫩的孩子。
工作之后,就开始成熟起来。渐渐,知道了什么叫低调的奢华,什么叫朴素的美丽。身上的饰品由三五件,开始减退到一件,有时候甚至一件都不需要。衣服的颜色也开始渐渐地倾向沉稳,款式也是尽可能的简单,不再追逐流行,保持自己的风格,那属于自己的魅力。遇到熟人,他们会惊叹我的改变,我就会一笑而过,开口便是:以前啊,我很土……其实,只要你在进步,每前进一小段,你回头看时,都会看到过去的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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