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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大牛mm的事情,我说几句吧,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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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1:2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来注册这个马甲就是在特定版面灌水的,看到这等事,还是想过来说说。' L/ |2 m- \2 X& ]9 q" H
    事情的经过大家都知道了,我相信帮赵敏说话的yeyuanjun应该也很清楚了,不想多说。' ^; a, _6 R3 [6 U% Q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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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赵敏说话的几个id所写的东西,可真是让我越来越看不过去了。% L! M3 i: M, _2 R! n) f+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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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谁不都不会犯个错啊,大家就不能原谅么?” 能,我相信在这里回帖抨击赵敏的都不是故意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无情无理之人,为什么大家不能原谅她?因为她犯了个大错,而且不止一次了,被众人人肉出来的就好几次了吧。至于拿德国的法律来说事,没错,德国法律是规定了如果你转账错了,对方不退还你也没辙的,毕竟你要为你的错误承担责任。人家当事者都没拿德国这点法律出来说事,你个帮腔的说什么劲?咱中国人就算到了德国,我想除了遵守本国的法律,自身应有的道德底线应该不会随之而降低的吧?如果赵敏亲口说我只讲法不讲理没道德,那大家就都闭嘴了,人人心里有杆秤。我想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你这个帮腔的居然主动帮赵敏降低她的道德,我说你是真帮忙还是帮倒忙呢?& E, U. Z' q, U7 u0 R/ A

* Q$ t) l' n+ X: H3 m. F$ \( H7 V" R) g    还有人说法律规定了1-2周内退还都正常等等。别以为这么多群众都是傻瓜!规矩谁都懂,如果大牛MM向赵敏索要,赵敏说我2周之内还,我想大牛MM在了解法律之后也不会着急到公布ID希望人肉。钱什么时候回来并不最重要的,真的需要救急的话周围的中国人哪怕是陌生人都是会相助的,关键是以赵敏对待这件事的态度让大牛MM认为这钱压根儿就是追不回来,至于500来欧的用途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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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E1 Q/ x! c" Z# z    还有要求别骂人太狠的。真是不巧,我觉得这里骂得还是轻了。我希望这里的版主或者管理者也能够学习mitbbs等大论坛的管理尺度,毕竟这不是在国内,你们不是和谐的使者,那么也希望你们慎用删帖关帖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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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没杀人,大家就不能原谅她么?她是听了她男朋友的话才不转的,大家就不能原谅她么?她无论如何已经转账了,大家就不能原谅她么?她是女的也会犯错,大家就不能原谅她么?写到最后一个排比句我自己都笑到了。她没杀人所以应该被原谅?请问说这句话的yeyuanjun是不是大脑进水了?她把你父母腿打折了但没死,你原谅不原谅她啊?别说我走极端,你那话比我的极端多了去了。哦,对,不是她不想及时转,是因为她听了她男朋友不着急转的话才不转的。说白了,她男朋友就是个贪财的人,想看看事情会如何发展,万一对方懒得追究,这钱就是不义之财,不要白不要。而赵敏,难道不知道她男朋友心里是怎么想的?当了女博士的人了,这点儿逻辑思维应该是有的。她清楚她男朋友想得到这笔钱,而她,只是作为女人没这个勇气而已。毕竟比脸厚,她还比不过她老公。不过既然老公发话了,也正合她意,那就从了吧,哈哈,赵敏同学,我说的没错吧?你也同样是个贪财的货色!所谓蛇鼠一窝、狼狈为奸,实在是没错。对,赵敏和你男人,我就是说你们呢。版主们管理员们,我就是在说他们这一对贱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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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意犯错和故意犯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如同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在定罪上有很大差别一样,大家自然会区别对待。可这么明目张胆的骗人,还恶人先告状,还真是少见。你以为猫逮老鼠,跑着跑着老鼠突然回头打个喷嚏,猫就被吓跑了么?笑话!这老鼠分明就是找死!极其愚蠢。这种故意犯错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不会得到大家的原谅,永远不会。对她的原谅就是对其他在德国留学工作的中国人的不公平。批评她的人没有人对她有深仇大恨,是她的所作所为太让人愤慨,一个没有道德和良知的人,就算是院士,又有谁会觉得她是高高在上的?至于提到仇富,更是想转移话题,避重就轻。8 s3 Q6 A9 A9 L7 A

) `+ N  @  p4 t# y    还想对yejuanjun说几句。你是她的好朋友,大家都知道。但希望你能擦亮你的眼睛,而且有坚定的是非观,不会因外因而改变。从你的帖子里我们都能了解到,你们很要好。但,你有没有想过,在你不解为什么众多人对她和她男人口诛笔伐时,你站在什么位置?在你觉得大家都很极端而自己比较客观时,反而正是因为大家都比较客观而你站得离她太近了。这叫什么?相对位置,对吧。其实名媛mm认为你是大好人,我同意。但越往后看,我越觉得你不明是非。账单上清清楚楚写的6号0点10分,我问你你到底信还是不信?账单上的时间就是实际操作的时间,至于银行间系统何时转账你是不知道的,银行也没必要告诉你。就这样白纸黑字摆在你面前,你依然认为她是在4号或者5号转的,你凭什么?我只能说你脑子确实不清醒,是不是故意的我就不知道了。人是社会动物,也就必须是高级动物。她对你好,对周围的朋友好,又能说明什么?没有一个人对众人皆好,那是圣人;也没有一个人对众人皆坏,那是神经病。关键看他对陌生人的态度。如果你老公在家里对你百般呵护,出门坐公交占座却对他人大嚷:你妈逼靠边站着这是我娘们儿的座!你是啥反应?恕我直言,这种人就是傻逼!劝你醒醒吧,和这种人成为挚友,是你的悲哀。当然了,有一种情况我本不想说,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这番话请你忽略,因为全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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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对贱夫妻,其实你们应该庆幸,把你们的恶行公布出来的是一位来德国仅仅4个月的小女生,而不是这里的老油条或者是我。如果让我碰到你对我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会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及早夹包滚蛋。公派?你就算公公派我也会把这事捅到大使馆去。国家每月拿出10000块人民币不是给你们这种败类用的。你们在这里得到再多的骂声,如果你们还有哪怕一点点儿良心的话,也应该心服口服地对自己说:这是我做的错事,我活该!承认完错误,在现实中给大牛MM和其他被你们欺骗的朋友们道个歉,然后在版上向大家道个歉。虽然就算道歉了你们的名誉依然已经扫地不会恢复,但也算是给自己良心一个交代,你们说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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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1:51: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蝴蝶的语言 于 9.2.2010 02: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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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对JP啊~.他们不是要打官司么?来呗,谁怕谁啊?  X: }% d  Q: A& M9 t

6 ?2 M4 Y+ k5 N你们既然能做这么无耻的事情,我们为啥不能人肉你们?一个堂堂的公派博士生居然为了500多欧能把自己的良心、良知和道德统统出卖,啧啧啧,这个价格......唉,我真想说真的是很贱啊.....4 k' B  R/ x1 T5 W+ P2 U* c! p- M

: K  _- ^6 x8 F* N6 J9 a( UZM你偷窃的事情不也是在网上被爆料了么?你说你这是何苦呢?你是没见过好东西还是穷的快发疯了呀?你那么喜欢名牌、大牌,我建议你,万一你要哪天心动手痒的时候专门上名牌点偷去.什么LV、Prada、Gucci、Chanel、 burburry....你不是牛的狠么,像你这么牛的女人又有从专业小偷那儿反扒回自己的荷包的英雄壮举上那些名牌殿偷去对你来说还不是件易如反掌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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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劝你们这对JP夫妻,该还钱的还钱、该给人寄货的寄货、该道歉的必须道歉!当然了,名声是反正都已经臭到底了,就算这儿JMS放过你们,国内的就难说了,呵呵.知道这叫什么么?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造的孽自己担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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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1:58:07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好!!开元终于有个明大理的人站出来说话了,国家每个月给他们这些人1000欧,那是多少纳税人的钱啊,这些败类,真是糟蹋了这笔钱,这份公派博士的殊荣。如果这里不搞臭你们,就是对那些辛辛苦苦要靠打工交学费的留学生们的不公平。。。凭什么,人家辛苦赚钱的时候,你们拥着国家给的钱,滑雪,看大丫鬟。。。ok,那是你们的自由,但是你们还拿人钱财,那是人家孩子交学费的钱诶。。。真是,这里不搞臭你们,我会怀疑这个世界还有没有道德这二字存在。。。不好意思,有点小愤怒,多说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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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2:0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relila , L/ [; S" ~9 Z$ H! [: a.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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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我顶~~~
# ^  @' q. Y) u/ U. d5 ^* r   说得咱们热血沸腾的!!!不管大牛的钱到没到,反正看着这些让人不爽的事 出口恶气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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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7:20: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cp_freiburg 于 9.2.2010 07:36 编辑 - B9 f- c: v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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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顶一下。对于某些公派中的垃圾,应该把它们的丑事反映到大使馆去,拿着国内人民的血汗钱,在这里搞着骗人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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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8:47: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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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8:53: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呵呵2009 于 9.2.2010 08: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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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L' O( L, p7 G; [  C- e5 Z" ^你们还在说啊,没看看这个freiburg论坛,我们都被人家说成网络暴民了啊。。。。。。。。。。。。。。去看看那个zdp发的一系列关于网络暴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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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9:19: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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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09:59: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快快乐乐 于 9.2.2010 11:24 编辑 & c7 j3 K* i* v. h8 v4 A/ K0 f! F

( R3 {7 Q3 v/ c! J& x. C& l! f顶楼主!" h' u, D& d" c2 X! W* f" F) `% `8 \
说得太好了,这件事一开始,我还想,做错了事不可怕,谁没犯过错呢,还了钱,解释清楚就行了,也觉得上天涯有点过了。这么多天过去了,这两个人的行为很让人心寒。4 \. x* z  b: ~9 C/ 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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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牛MM的贴子在萍聚上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了,一开始她只是催卖家还钱,并没有指名道姓,说到底,她只是想追回自己的钱,如果赵妹妹真想还钱,早点汇出去就行了,可是几天过去了,网上显示卖家明明已经读过短信了,却不回复,她申请马甲去和卖家谈话,马上就得到了回复,换位思考一下,这事到了谁身上,谁会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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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M的转帐时间明明是周六,却一口咬定是周四,昨天天又冒出一个暴跳如雷的老公,睁眼说瞎话,拿着周六才划帐,周一出帐的条恐吓小MM,犯错误不可怕,他这种处理方式太可怕了,所以才会激起民愤# p( }8 s: o: V

* k. U) u% I" A7 A, {+ D3.这个事件牵涉的不是大牛MM一个人,还有几个MM没收到钱,没收到货,这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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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既然周六转帐了,为什么整个周末都不把转帐的凭证拿出来,或者出来说一下,周六已经转了,这样不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吗,到于上天涯吗?因为他们心虚周四没转,就干脆一错到底,等到了周一拿出个什么转帐凭据来反咬一口,聪明反被聪明误,事情发展到这样,不能说别人不依不饶,完全是咎由自取。
% f$ \$ t/ h' `+ `  Y1 i0 K
1 l1 e' o$ \8 |1 G2 K. p5.ZhaoMM说自己不能上网,却同时在网上发什么电视剧讨论之类的贴子,她说的话能站得住脚吗。退几步说,如果她明明知道不能上网还做网购,说明什么,说明她没有起码的责任心,收到钱,她的生意就算结束了?& b4 o/ M' D9 R6 P% Z# v#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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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那个老公在声讨贴里说,在和老婆打架冷战,无意中上网才知道了这件事,怎么现在朋友又说是赵MM的老公说再等等汇钱,到底谁在说谎?/ S& m) }2 o4 h6 U;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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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6 p# j& e0 s$ f7. 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是要看看是什么人,事情现在闹成这样,不一定是坏事,也算给这两个人一个教训,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道德上的缺陷不及时弥补,将来肯定会造成更大的祸患,如果事事都可以息事宁人,还要法院干什么?如果没有杀人就可以了事,中国还要那么多法律法规干什么? 直接设立个死刑得了,杀了人的死刑,没杀人的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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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 V, _& ~! O) o3 N- J' ~1 L8.最后,我想说,大家在国外都不容易,大多数人的要求也只是要当事人出来说明一下后面的事情,态度好一点就行了,杜绝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这也是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如果他们连这个都做不到,自己一定要硬撑到底,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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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0 11:13: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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