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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uise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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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家停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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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6.2.2010 01:0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dietotenhosen


    是的。我是当中的一个。
坑是自己跳的,怪不了别人,只能怪自己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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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6.2.2010 01:0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sandy_wby


    什么也真的不想解释啦、、、谢谢
huise123 发表于 16.2.2010 00:54

兄弟,没要你解释什么
你的勇气和态度已经值得大家原谅你了,人生都会有坎,过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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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6.2.2010 01:12:37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谁的小号。而且我是女生。
当我一眼看到37个人里面,有我朋友的时候,那种感觉,心痛多过于幸灾乐祸。
即便是错了,也不需要这么被惩罚。
男人哪个不好色,似乎这话不该我来说。
可是,每天回到冷冷清清的小屋,没有人可以倾诉,没有人可以递上一杯热茶。
寂寞对于刚来德国的人来说,都会是致命的。
或许遥远的祖国有着另一份牵挂,或许身边没有合适的对象。
没有人是喜欢和自己独处的。
我希望大家宽容些,特别对自己的朋友们,他们也真的都受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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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6.2.2010 01:14: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走走看看 于 16.2.2010 01:24 编辑

我们都要反省,年轻不是代表为所欲为,这里很多人都在庆幸和后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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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6.2.2010 01:21:26 | 只看该作者
没啥过不去的坎,要坚强~~

毒辣的舌头,都是没事找事欠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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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16.2.2010 01:21:58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说的很对,年轻不等于为所欲为,谢谢你们中肯的意见,
这已经算是第三天拉,我每天都在反思我自己,
为什么呢。好奇,什么都是借口。
我应该反思更多的是,我自己应该做什么。
真该好好想想。。。
谢谢你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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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6.2.2010 01:23:45 | 只看该作者
作为旁观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不容易逮住一个茶余饭后的好Thema,当然想尽可能地八卦一下。但是如果设身处地地想想,这37个男士经历到今天这一步也肯定会很痛苦,尤其看了LZ写的真实感受之后。说实话我个人一向鄙视一夜情,但话说回来,真有一夜情的人也罪不当诛,真用不着大家这么赶尽杀绝。这里的高楼我也懒得爬了,萍聚那里也在天天盖高楼,我也懒得爬了,我也不想跟谁辩论什么。我只是想说说我个人的心理感受:如果我的朋友是这37个人之一,说实话我心里会很不舒服,可能会像吞了个苍蝇一样,毕竟一夜情通常都只是通过下半身思考,有病没病、干净不干净的,反正我想珍视感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是绝不会那样做的,所以作为朋友我可能会逐渐疏远这类人。但,真没必要非得把对方扔进“粪坑”里让所有人都去臭他、唾弃他。我觉得大家还是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得了,别人怎样是别人的事,谁也没有必要非得拿着自己的道德准则去左右别人,——更何况也左右不了。
所以我想说的是,当事人自己考虑好前因、后果,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做让自己今后后悔的事就好。局外人,看看热闹也就散了吧,真没必要恨不得把这些人都一脚踩死才后快。至于那个“小眼睛”,无论其是男是女、是何用意,我都觉得把照片、手机号、姓名等等全部曝光这一招儿实在是挺缺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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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6.2.2010 01:25: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上帝之吻 于 16.2.2010 01:28 编辑

看到我的朋友,我当时都懵了!第一时间告诉他,昨天半夜的时候!我首先是相信他,我看了他的邮件记录,的确没发过这样的邮件!对,我这个朋友没发邮件,也被扯进来了!我今天这么气愤,是真的替他不平,我不是当事人,也许我的解释显得有点多余!这个慕尼黑小眼睛有多卑劣啊!都同情一下当事人吧,人心都是肉张的!都是爹妈生的!
不要守着你们的观点了!你们就是相信小眼睛发布了真的电邮信息!从没想过他捏造了电邮!如果我可以给你看我朋友的电邮记录就好了!现在说什么都没有,你们都相信小眼睛!不相信自己的朋友,还要疏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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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16.2.2010 01:29:16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别再网上看相关的讯息了,有了什么问题应该及时看心理医生,心理上的问题有的时候比身体上的疾病还要难以恢复。帮不上你什么,只能说想开点,没有过不去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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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16.2.2010 01:3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ZZTT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请你不要把这个词搬到这个同情贴!我就是来顶朋友的!你们为什么就要相信一个莫须有的鬼,而不相信你身边的人呢?不想攻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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