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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还魂的小哈 于 20.2.2010 19:08 编辑
因为要照顾罪犯的情绪,考虑他们今后可能走上更偏斜的道路,所以对他们的处罚是错的——这就是你的逻辑?
圣经从创世纪到启示录无处不在强调犯淫乱的恶劣后果,居然还有人想在这里做文章的!教会难道可以不顾神的教导,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无视罪恶,只顾滥发“爱心”吗?今天对于犯淫乱你要祷告,明天是不是拜菩萨你也要求得上帝的允许呢?
你本不是德国学子,跑到这里来想做什么?你对神的话语的顺服远远不及对私欲的顺服,还在各个版上到处打着基督徒的名号找人吵架,你这不是明目张胆的侮辱神的名吗?如果你还有点良知的话,回家好好反省,别在这儿不停倒垃圾了!
sdys159 发表于 18.2.2010 13:33
解释林前5章:对我来说太难回答了,
因为我引用的例子只是用耶稣对淫妇的例子,引用来解释的例子只是针对教会对未婚同居的现象。
林前的例子是保罗(?maybe懒得查了)讲和继母通奸的事情,这个应该是乱伦。
所以,您如果真的要比较,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比较
1,一个是比大小,也就是小朋友玩扑克所运用的基本技巧,看看是耶稣大,还是保罗大
2,去查一下圣经或者基本常识里面对婚外关系和乱伦大小的定义,然后看看两者哪个更适合用在针对未婚同居的现象,在用打扑克的理论比较一下吧。
另外,做为结语,如果有人和我说过上述的话。我明确提示他一下,这是对我的攻击。
做为一个人,在他说了攻击他人的话以后,他应该做的事情是
1,道歉,
2,收回他说过的不实之话
3,谢谢我指出他的问题
这样,我才会继续和他有交通
这是我对普通人的要求,
如果连普通人的要求都做不好,
因为他自称是基督教下面的加尔文主义,
所以我就必须对他有问必答。
对不起,我对此的回答就是,去他妈的垃圾加尔文主义。
我即便要道歉,也是对加尔文主义道歉,我对那个主义用去他妈的的,所以,我等着整体加尔文主义站在我面前的时候,
我再向您zeigen如何道歉这一课的 吧,在此之前,您可以继续您的任何言论和攻击,
或许这就是您的习惯,您也许不明白,您说得很多话,都是不自觉地您内心苦毒的反应。我骂加尔文主义,骂得理直气壮,光明磊落,直抒胸臆。
不象您,用您的那颗心眼,憋着不说脏话,但是倒出来的都是让人看着激发他人怒气的东西。我对您很客气,因为我太了解加尔文主义者的表现了。所以,我怜悯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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