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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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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0.2009 23:3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耶穌知道“這個秘密”嗎? 作者:羅伯特·維拉爾德
最暢銷著作《秘密(The Secret)》(Simon & Schuster 出版社 — Atria Books/Beyond Words 出版,2006 年)的封皮上標有一行字〝你手中掌握了一個天大的秘密〞。作品內容引人入勝,其中寫道:〝一些歷史傑出人物已經獲知這一古老秘密的內涵…現在這個秘密將被公諸於世〞。字裡行間無不顯示了作者朗達•伯恩(Rhonda Byrne)的雄心壯志:〝我創作《秘密》的目的一向就是要將快樂帶給全世界無數的人〞(xi)。
雖然伯恩的作品《秘密》尚未傳遍全世界,但是奧普拉•溫芙瑞以及其他媒體的宣傳已經使此書的銷量創歷史新高,同時導致最新出現一種自我幫助現象。《秘密》這書還有同名 DVD 影片的作品,書中提到眾多人物,其中包括《新紀元(New Age)》作者坎費爾德(Jack Canfield)和尼爾•唐納•沃許(Neale Donald Walsch)。該書中提出了關於金錢、關係、健康以及其他方面的驚人主張。
但是《秘密》主要講述了什麼呢?仔細閱讀後可以發現它講述的都不是什麼新觀點或秘密。《秘密》的核心部分強調一個法則 — 〝吸引法則〞,書中宣稱該法則一直多世紀來受到佛、柏拉圖、耶穌、貝多芬、菲爾莫爾(Charles Fillmore)(心靈科學-基督教科學合一派的創始人)、愛因斯坦等名人和其他〝歷史偉大人物化身和高級教師〞(xiv) 以及包括佛教、猶太教、印度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在內的各類宗教的支持(4)。簡而言之,〝吸引法則〞便是健康、財富和快樂的秘密。伯恩在書中聲稱我們的思想能夠創造現實。我們只需掌握〝吸引法則〞來吸收我們想要的東西進入我們的生命中。
除了人類的思想能夠創造現實的觀念以外,《秘密》中還清楚地表達了一元泛神論(一切歸一,一切是神)。事實上,這種一元泛神論是本書的一個隱含主題。根據《秘密》中介紹的〝一切歸一,一切是能量〞,伯恩得到一個典型的泛神論結論:〝你是存在肉體中的神…你存在宇宙中…你是造物主…”(164﹔同時參見 155、156、159、160 和 162)。一開始伯恩便在書中提出:〝我們聯繫在一起,我們屬於同一個能量場或同一種最高思想或同一種意識或同一種創造源泉中的一部分…我們是一體的”(162)。
一元泛神論是一種有嚴重缺陷的世界觀,它否定人格並排斥基督教一神論中超然的、人格化的神,同時它無法決定善與惡之間的區別。如果萬物歸一觀點成立,則善與惡之間不再有任何區別。因此,泛神論無法為普遍道德價值提供可靠的框架。此外,《秘密》聲稱吸引法則只是宇宙的一股自然力量。如果萬物歸一和一切是能量觀點成立,則《秘密》中的信仰體系完全否定了人格。吸引法則的觀念促成了一種結論:發生在人一生中的任何事情都是思想創造現實的結果。根據《秘密》中介紹的法則,這一結論意味著那些受到強姦、騷擾、毆打或殘忍殺害的人 — 無論是成人還是兒童 — 都是通過自己的思想將這些遭遇加在自己身上的。顯然,該結論無法合理地回答人類苦難的問題。
雖然《秘密》中介紹的一些觀念值得推崇,例如強調感激之情 (74ff.) ,但是吸引法則的核心觀念 — 一切是能量以及萬物歸一 — 無法充分解釋現實。例如,《秘密》中反復強調愛與感情的價值和重要性,而這些觀念對於泛神論世界觀來說卻是毫無意義的。根據《秘密》的闡釋,吸引法則是〝公正且非個人的〞(27)。儘管《秘密》宣稱世界觀建立在非個人的基礎上,伯恩卻想讓世界觀具有雙重意義 — 非個人的宇宙,同時它在某種程度上又是個人的。溝通需要人格。如果真如《秘密》中反復聲稱的那樣,我們的思想的確能以一定頻率傳送出去,且這些思想直接與宇宙進行交流,則其中有些東西必定是個人的。但是,《秘密》中的世界觀無法支持人格,更何況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這一點與一切是能量以及吸引法則是非個人的觀點有本質上的衝突。
同時,伯恩在書中還提到了一點:基督教也知道〝這個秘密〞。《秘密》中甚至引用了英王詹姆斯欽定版《馬可福音11:24》作為解釋如何運用吸引法則的示例 (47ff., 54)。聖經這一段寫道〝所以我告訢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通過引用耶穌的這些話,伯恩暗示耶穌知道〝這個秘密〞。但他真的知道嗎?並不見得。伯恩不僅在解釋聖經內容上犯了一個錯誤,同時還犯了一個有關世界觀的錯誤。耶穌是猶太人,因此他也是一名有神論者。伯恩在翻譯引用的聖經部分內容時必須將其與上下文聯繫起來,知到在一世紀耶穌相信創造宇宙的人格化的、仁慈的、超然的神。這與《秘密》中宣稱的〝神〞是一切、非個人的且是宇宙的一部分的觀點是完全對立的。此外,從《馬可福音》中引用的這段話是有關向人格化仁慈的神禱告,它不是吸引法則,也不是可滿足我們需要的一套公式。相反,禱告是一種個人行為,只有符合神的旨意才能得到神的回答。
基督從未教導我們都是能夠掌控吸引法則的神聖能量實體。相反,基督認為我們都是需要得到徹底拯救的罪人,其中包括在令人敬畏的、超越的、聖潔的神面前謙卑。耶穌非但沒有承諾健康和財富,相反,他召集自己的信徒叫他們捨己,拿起他們的十字架跟隨他(《馬太福音》16:26,《馬可福音》8:34,《路加福音》9:23)。耶穌的門徒從未宣傳〝這個秘密〞。相反,他們由於堅持自己的信仰 — 基督就是神,他血肉之身降臨世間,死亡,最後復活使我們能夠永生 — 而被殺害。耶穌及其信徒從不宣揚隱含的真理或秘密。耶穌自己就曾經說過:“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或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約翰福音》18:20 NIV)。
《馬太福音》16:26 中記錄了耶穌的一句話:〝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NET)。〝這個秘密〞無非是關乎健康和財富兩點 — 心情愉快,生活中充滿快樂並掌握可得到自己想要之物的〝吸引法則〞。但是耶穌卻指出一點:生命的目的不在於獲得〝全世界〞。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我們的永恆命運。《秘密》中的泛神論和基督教的一神論不可能同時成立。因為泛神論是一種前後矛盾的有缺陷的世界觀,因此它遠未達到健全的信仰體系的標準。另一方面,基督教在闡釋現實的意義時得到感性滿足和理性嚴密的雙重效果。真正的〝秘密〞根本就不是秘密,相反聖經已經將該秘密公諸於眾。神以肉身形式來到我們中間,為我們的罪而死,最終又以肉身形式復活,因此我們能夠在他面前謙卑並得到他的拯救。神的拯救不單是暫時的健康和財富,還有與宇宙造物主在一起的永生。
  
羅伯特•維拉爾德 (Robert Velarde)是《獅子、女巫和聖經 (The Lion, the Witch, and the Bible)》(導航會出版)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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