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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扫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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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我那个篮球论坛申请一个活动板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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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5.7.2004 23:26:25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古道,西风,瘦马,舞者+Jul 5 2004, 18:17 --></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b>QUOTE</b> (古道,西风,瘦马,舞者 @ Jul 5 2004, 18:17 )</td></tr><tr><td id='QUOTE'><!--QuoteEBegin--> 小可来说两句,事情过去了,小可本来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和大刚兄也电话联系过,不过看见这个帖,明白了楼主的用意,所以还是要说两句。<br>首先,我可以保证,楼上的gast并不是我们的人,探索者做事向来在明处,没有匿名的必要,看前面的哪一帖我们用过匿名???这个可以放心,有人替反对意见并不一定就是我们,这个还请明了。如果有什么事情,我会来回帖的。<br>另,如果erlangen建立板块,小可第一个恭喜,第一个顶帖,都是爷们,吵过就吵过,没什么大不了,老是这么小肚鸡场,小可就不欣赏了。只是楼主的话语里面不依不饶之势甚强,开板块的初衷也不见得明朗的什么地方去吧???这样只能让误会继续下去,没完没了。<br>不过楼主觉得不能这么放过我们,那么就请继续,小可接着了。<br>只是说句真心话,教练说的不错,公平竞争,没有什么,小可一定大力支持,也一定来顶帖子。如果出发点不是这样的,而是为了点什么别的。。。哈哈,就没意思了。。。。大刚兄,您说呢?? <!--QuoteEnd--> </td></tr></table><div class='postcolor'> <!--QuoteEEnd--><br> 我首先要声明的是,我绝对不是在跟你们搞对立,我只是不像别人把我们Erlangen的人看扁了,本来我刚才上来看见你会了这么大一片贴子,我心想又要开始嘴仗了,可是看完贴子,也没什么,因为我觉得你这次的发言还算是很得体,双方都有台阶下!为什么我已开始会以为会开始嘴仗呢?因为,你在http://www.kaiyuan.de/modules/ipboard/index.php?showtopic=53656<br>这个帖子里面的语气实在太嚣张,你自己回过头来再看看,是不是嚣张了一点?我只在那个贴子后面跟了一句中性的话,你看看第一页里面的,那个Kurz根本不是篮球队的人,你现在想想,他说的那句话,本来就是真心实意的,也不存在什么应该“知己知彼”,你有什么必要出言讽刺,一个不怎么打球的人没看过你们篮球板块有什么不对吗?<br>还有就是,你这个贴子发在Erlangen区,我们篮球队在这里回帖子的人大概就4到5个,所以,你态度一嚣张,其他人就看不过言的要出言骂几句,这是任何人都控制不了的!但这些引起两边篮球队的言语冲突又是在所难免的了,虽然你没有说脏话,但是出口凌厉,相信有点火气的人听了你那话,都忍不住要回击,所以你说这是误会,我同意!我也为我们不管是否Erlangen篮球队的人对你的“出口伤人”表示歉意!<br>不过我真诚的奉劝你一句,不要再跟我们的交涉中,自称“小可”,现在毕竟不是古时候,你这样说只会引起误会,没错,你在你们那边这样自称,是无可非议的,因为你身边看贴子的人都是你认识,认识你的人,但是毕竟在这里,包括我们篮球队的人,都跟你不熟,你这样自称的话,难免会给人一种“自以为是”“摆谱”的感觉,这给误会提供了基调!当然,在我们混熟了以后,你在这样自称也无所谓,因为大家相互间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你以一个客观的态度,平心静气的看看我说的这些话有没有道理?<br>如果觉得有道理,此事到此到一个段落!<br>如果,你认为我们能成为朋友的话,我们不妨建一个“巴伐利亚篮球联盟”的板块,双方各派两个人当斑竹!大家一起学习进步,切磋篮球,互访比赛!让人们见到中国人的团结和友谊!你觉得如何?
22#
发表于 5.7.2004 23:54:34 | 只看该作者
很感谢天涯兄的言论,基本接受,言语凌厉,小可一贯风格,不好意思,只是的确开始看法上有一些误会,所以可能火气大了些,对此,小可道歉,这个我和你们教练电话中也谈过了,不再多说。<br>只有一点,容我说两句,小可二字,是小可习惯,在开元的任何地方小可的话一向如此,无论拍砖,还是闲聊,从来没有变过,不知兄台来开元的频繁程度,小可并不只是在我们板块和朋友之间这样说,相反,和朋友之间我不说,这仅仅只是一种网络言论的风格罢了。慢慢时间长了,这个小可就成了除了id之外的第二个舞者的标志。再者,我解释一下,是因为我觉得兄台头脑清晰,值得一交。小可完全可以不解释,因为这好像是小可的个人自由,您干涉过多了。<br>但,除此之外的,小可一律给您竖大拇指,说的好。<br>另,最后的建议,小可以为甚妙,值得一试,兄台开个头,小可绝对全力支持。<br>兄台如果闲暇,可以随处逛逛,想来可以见到,小可所言非虚。
23#
 楼主| 发表于 6.7.2004 13:13:04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古道,西风,瘦马,舞者+Jul 5 2004, 23:54 --></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b>QUOTE</b> (古道,西风,瘦马,舞者 @ Jul 5 2004, 23:54 )</td></tr><tr><td id='QUOTE'><!--QuoteEBegin--> 很感谢天涯兄的言论,基本接受,言语凌厉,小可一贯风格,不好意思,只是的确开始看法上有一些误会,所以可能火气大了些,对此,小可道歉,这个我和你们教练电话中也谈过了,不再多说。<br>只有一点,容我说两句,小可二字,是小可习惯,在开元的任何地方小可的话一向如此,无论拍砖,还是闲聊,从来没有变过,不知兄台来开元的频繁程度,小可并不只是在我们板块和朋友之间这样说,相反,和朋友之间我不说,这仅仅只是一种网络言论的风格罢了。慢慢时间长了,这个小可就成了除了id之外的第二个舞者的标志。再者,我解释一下,是因为我觉得兄台头脑清晰,值得一交。小可完全可以不解释,因为这好像是小可的个人自由,您干涉过多了。<br>但,除此之外的,小可一律给您竖大拇指,说的好。<br>另,最后的建议,小可以为甚妙,值得一试,兄台开个头,小可绝对全力支持。<br>兄台如果闲暇,可以随处逛逛,想来可以见到,小可所言非虚。 <!--QuoteEnd--> </td></tr></table><div class='postcolor'> <!--QuoteEEnd--><br> OK,你肯解释已经给了我面子,那我就叫你小可兄好了,既然双方都有人就误会出来澄清和道歉,此事到一段落了,接下来相信我们能成为朋友,慕尼黑相信也能成为Erlangen的“篮球”友好城市,呵呵!<br>关于建立“巴伐利亚篮球联盟”板块的事情,我要先征求我们教练和各队员意见,看看他们怎么想,毕竟我有么个一官半职的,呵呵,如果他们同意,我去申请开版。<br>不过可惜,我听说原定于7月份和你们探索者的篮球对抗赛暂时推迟,8月份会再行通知,相信到时候我回国了,我们见不着面了!<br><br>
24#
发表于 6.7.2004 13:21:22 | 只看该作者
来日方长,君子之交淡如水,远在天边,近在咫尺。。。。。。。。。。。。。
25#
 楼主| 发表于 6.7.2004 13:55:49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古道,西风,瘦马,舞者+Jul 6 2004, 13:21 --></div><table border='0' align='center' width='95%' cellpadding='3' cellspacing='1'><tr><td><b>QUOTE</b> (古道,西风,瘦马,舞者 @ Jul 6 2004, 13:21 )</td></tr><tr><td id='QUOTE'><!--QuoteEBegin--> 来日方长,君子之交淡如水,远在天边,近在咫尺。。。。。。。。。。。。。 <!--QuoteEnd--> </td></tr></table><div class='postcolor'> <!--QuoteEEnd--><br> 我晕!你学汉学的吗?
26#
发表于 6.7.2004 15:58:33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不是,自小父母都是教文学的。。。。哈哈。。。
27#
发表于 6.7.2004 19:09:53 | 只看该作者
舞者————文学青年,恩像,难怪你老小可小可的。哈哈
28#
发表于 6.7.2004 19:10:44 |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6.7.2004 23:39:36 | 只看该作者
这又要回到我三个月以前拍砖的老话题了。。。。。何为愤青。。。。。<br><br>小可对之言论过多,此处不亦再提了。。。。。。。
30#
匿名  发表于 7.7.2004 1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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