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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听说最近移民法有了变动,放宽了入籍的条件,不知哪位专业人士能够提供详细情况。
借这个帖子,我向开元里的前辈咨询一下以我的条件能否申请Niederlassungserlaubnis 或者 Einbürgerung
我2001年3月4日来德,前两年语言和预科,2008年6月大学毕业,Diplom。2008年10月31日回国。2010年10月27日以工作签证返德,至今。
总的时间有8年半多了,即使将学生时代折半计算也有5年多。
我现在的签证是和公司捆绑的无限期合同。目前是3年得Aufenthaltserlaubnis.但是我想申请长期甚至入籍、您看我这种情况适合哪一种,或者说哪一种的可能性更大呢?
我也在看Ausländergesetz,但很多条款还是不确定。
谢谢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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