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96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奉化市第二届人才科技创新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7.7.2012 14:5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民营资本与海外留学人才智力对接洽谈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2012年9月23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跟踪实施“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有力推进“双招双引”活动的开展,按照坚持“项目引进与人才引进同步进行,活动开展与宣传奉化相互促进”的方针,决定举办奉化市民营资本与海外留学人才智力对接洽谈活动。该活动是奉化市第二届人才科技创新周活动的系列活动之一,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人才强市,以活动为载体,以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和项目为目的,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人才竞争力,促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也借此机会,宣传奉化,扩大奉化影响,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
二、活动规模
组织100家左右民营企业负责人、各镇(街道)工业镇长(主任)和经贸办负责人参会,同时,由市委组织部、市侨联、市人社局组织30名左右海外留学人才、携带60个左右“三高三新”项目参会,让企业与留学人员面对面进行交流洽谈,通过洽谈,就人才引进、项目合作达成协议。同时邀请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宁波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宁波人社局、宁波侨联等部门领导视察活动。
三、活动进程安排
(一)发动准备阶段(7月5日——9月20日)
1、做好企业对人才、项目需求情况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时间:7月5日—7月30日;
2、做好海外留学人才的邀请工作和项目搜集汇总工作,重点是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做好相应人才的邀请工作。责任单位:市侨联,时间:7月5日—8月30日;
3、将企业需求情况、海外留学人才项目情况在人社局、经信局、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发布,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时间:8月25日—9月15日;
4、落实签约企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时间:9月20日前;
5、落实拟聘任人才大使的留学人才名单,并做好相应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市侨联,时间:9月20日前;
6、编印活动手册,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时间:9月20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2日—9月23日)
1、报到。9月22日下午4:30前报到,地点:华信国际大酒店。
2、欢迎酒会。9月22日晚上(5:00开始)举行欢迎酒会,由市主要领导致辞并介绍我市投资环境、人才政策。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和人社局、科技局、经发局、外经发展招商局等职能局领导参加。
3、开幕式。组织留学人员参加人才科技周开幕式塈综合签约仪式,时间:9月23日上午8:30——9:30。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和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宁波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科技局、侨联领导出席,组织镇、街道和有关职能局负责人参加。
4、对接洽谈。9月23日上午9:30——11:00,留学人才与民营企业对接洽谈。邀请市领导视察。
5、参观考察。9月23日下午,部分留学人才返程,部分参观阳光海湾、滕头村和有意向合作企业。
(三)总结宣传阶段(9月23日—9月30日)
汇总活动成果,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责任人:胡瑶瑶
四、具体活动内容
1、开幕式(与人才科技创新周活动合在一起);
2、举行人才工作大使聘任仪式(在开幕式上进行),由市领导宣读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
3、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每位留学人才将各自项目制作成宣传板,设立摊位。组织我市企业和镇、街道有关人员前来对接洽谈。
4、签约仪式
前期已达成意向项目签约,时间放在开幕式上进行(待定)。
(以上活动安排时间半天,中午安排自助餐,同时安排3个包厢,用于主要领导用餐)
5、参观考察
组织参会留学人才参观考察我市的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或溪口、滕头旅游景点。有关企业可邀请有合作意向留学人才到企业实地考察。(时间半天,准备晚餐)
五、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作为人才科技创新周活动之一,由市委、市政府和宁波市侨联(待定)主办,奉化市委组织部、奉化市委统战部、奉化市侨联、奉化市人社局、奉化市经信局、奉化市科技局承办,奉化市委宣传部、奉化市大活动办、各镇(街道)协办。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奉化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宁波侨联、奉化市委组织部、奉化市市委统战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奉化市委组织部、奉化市人社局、奉化市科技局、奉化市经发局、奉化市外经发展招商局、奉化市侨联、奉化市大活动办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奉化市委人才办主任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

                              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6日


另外:对应邀参加本次活动的海外留学人才,政府将给予交通补助,德国的标准为6000元人民币,在奉化期间的食、住、行由奉化市政府解决。


该贴已经同步到 KaiyuanEditor的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11.2024 15:28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